张鉴康:中共恶法之我见

五月八日绝食日志

张鉴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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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5月9日讯】胡温两套马车刚上路那阵子,为了秀一秀执政为民的亲民形象,两位大人先生不时还能打住御驾,屈尊接受布衣上书,于是我们看到了滕彪等四博士“关于修改收容遣送条例的呼吁书”破天荒地得到了积极的回应。因《收容遣送条例》这一恶法而付出生命代价的大学生孙志刚的家属得到了赔偿,对孙志刚行凶的一干人犯也都悉数落入法网。一人之死而导致一部中共恶法终结的孙志刚被其家乡父老铸起了一尊铜像,将这一平民英雄的精神以其物化的方式昭示于后人,这似乎是中共执政半个多世纪以来,对民间呼声作出正面反应的第一遭。

孙志刚事件引发的布衣上书,大大激励了广大的民间社会,一时间,主张修宪的有之、废宪的有之,将“关于劳动教养的试行办法”等恶法提交违宪审查的有之,你方唱罢我登场,好一阵轰轰烈烈,但最后竟都落得个无疾而终。为什么呢?原来中共严格把握政治秀的时空限制,尔等草民岂能得陇望蜀,诛求无已呢?对于视人民为仇雠的中共来说,“敌军围困万千重,我自岿然不动”才是保持政治稳定的以不变应万变的不二法门。尤其是对那些最为臭名昭著的,危害更烈的恶法,草民百姓的呼声越是强烈,在他们看来就越是更具价值。毛泽东不是说过吗?“凡是敌人拥护的我们就反对,凡是敌人反对的我们就拥护。”

就拿宪法来说吧,中共建政以后的几部宪法,“54宪法”、“75宪法”、“78宪法”和“82宪法”,其要害都在宪法序言之中(至于“公民的基本权利”那部分也不能说毫无作用,每年在《中国人权白皮书》上都能派上用场。)

这些宪法的序言部分一部比一部更冗长,内容一部比一部更繁密,而万变不离其宗的就是先验地确定中国共产党组织及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在中国政治生活及中国意识形态领域唯我独尊的至圣至神的地位,其它各小党派,只是作为政治舞台上的点缀品,就如同一群政治艺妓,在中南海的舞池中伴随着中共政治大老板骄横粗鲁的舞步“歌啭玉堂春,舞回金莲步”。

那么宪法序言中有没有与时俱进的成分呢?有。譬如,毛泽东时代的宪法供奉于神坛上的是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到了邓小平时代(毛主席的接班人华国锋、改革开放的旗帜人物胡耀邦、赵紫阳被作为政治上的过渡人物,都没有获得陪享马列毛的尊荣),就加上了邓小平理论(笑话,邓矮哪有什么理论?);到了江泽民时代,就又补缀上了“三个代表”;现在已到了胡锦涛时代,想必下一次修改宪法序言,大概会加上“八荣八耻”了。古人有言,“改步改玉,此之谓也。”

你如果将据称是集中了全党全民智慧的这几部宪法,推开眼前30公分开外,略加端详,那一张滑稽、狰狞的鬼脸上,几乎髭须可见,原来中国共产党自说自话赌注发誓般地要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戏,有趣,太有趣了!我忽然想到,现在布什先生的共和党为何不学好,向我党那样与时俱进一回,在合众国的宪法里面加上一句“坚持共和党的领导”呢?中国共产党50年来从未广开选举,都能怡然自得的自我坚持,共和党毕竟有美国民意微弱多数的支持,又有何不能自我坚持下去呢?你看中共多强大,强大到了伟大的地步,任你民意如何变,共产党的领导地位绝对不能变。看来,在政治上,欧美政坛大佬们毋需西天取经,迳直到东土取经可也。

再说《集会游行示威法》。17年前,中共以铁血手段,扑灭北京及各地风起云涌的游行示威活动后,病急乱投医,立马搞了一个《集会游行示威法》。这部法被世人讥为“取消集会游行示威法”。我不说它在具体的程序上都主观设定了哪些旨在令人望而却步的严苛规定,也不说实体意义上的这儿不能游行,那儿不能游行的具体细密的规定,我是攻其一点,不及其余,单说第15条“公民不得在其居住地以外的城市发动组织参加当地公民的集会游行示威。”根据此条,假如户口所在地不在北京的公民就不能在北京参与集会游行示威。也就是说,公民被其户口关系划地为牢了,假如关涉全局的政治性集会游行示威活动,你即使偶然获恩准可以参加,也得回到你居住地的城区,如不然,你就违法了,轻则治安拘留,重则刑事拘留。

设定第15条的规定意欲何为?原来是为了防止所谓的“流窜作案”,是为了取消政治性的集会游行和示威。反正,在中共看来,法既然是统治阶级意志的集中体现,我就想这样贯彻我的意志,哪管你民意鼎沸呢?民意又能奈我何?

最后再来观照一下“劳动教养试行办法”。这部行政法规,与中共半个世纪以来所颁布的其它法律法规相比,有无比超越性的效力,甚至其生命力强韧到连宪法也不堪比拟,宪法已经修改多次了,而这部恶法竟如吸附了无穷魔力的达摩克利斯之剑一般,高悬于腥风血雨中的国门之上,随时都会落到反革命右派、人权民主人士、自由信仰者及法轮功修炼者的头上,它无视宪法的“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这一政治承诺的存在,也无视“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存在,完全以摧折中国人的自由、人性尊严和全部美好的价值追求为植志。尽管这一恶法已引起举世诟病,民间社会多年来大声疾呼,吁请废止,但中共却一直将其奉若至宝,说明什么呢?说明中共深深懂得这一法外之法的无穷妙用。其妙玄玄,众妙之门。破解这一恶法,中共擅长于法外施暴的庐山真面目就昭然若揭了。

中共治下,积恶如山,清理恶法乃一巨大的社会工程,绝非如我这等草芥细民于闭门却扫的绝食之日,轻易便可摧毁廓清,我仅仅是撮其要者,聊陈弊害。总之,恶法不除,国将不国,民将不民。吾言虽微,而有大义存焉,中共执政者切不可河汉斯言。

转自《民主论坛》2006-05-08(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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