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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列10多罪状 告马 北市府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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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7月31日讯】〔自由时报记者邹景雯/台北报导〕北投空中缆车弊案引发社会关注,已有网友向法务部与台北地检署检察长告发公告招商签约主办的台北市长马英九,并质疑承办检察官俞秀端包庇马英九。网友们并宣称若正义无法获得平复,不排除采取更激烈的抗议动作。

化名“小明”的网友最近在媒抗等网站发动网友加入告发,获得相当呼应,他们在告发信中详列十多项“罪状”,质疑检察官似乎视而不见。

告发人认为,北投空中缆车全长约五公里,缆车间距工程法规定十五到十六公尺,马英九个人决定十一公尺,目的是规避十公顷环评门槛。但关键在于另外的三.五公顷温泉会馆化名为研习宿舍,因为加上这三.五就看出来是否超过十公顷了。

告发人质疑,马英九花了一亿多元征收土地,给民间厂商使用三十二年,权利金只有两亿,这是什么如意算盘?阳明山国家风景区温泉会馆两百间客房,每年租金至少数亿,马英九出租每年只有六百万,还花纳税人一亿多来征收土地,换来的却是破坏环境、伤害人文和在地人的生意。

对于招标、分封拆包问题,告发人提出,为什么只找一家厂商来议价,没有公开招标?为什么马英九说缆车路线和素地开发可以分开来环评,但却一起发包?马英九这是明目张胆的违反“政府采购法”第十四条!

告发人说,行政院原本不同意开发,依据会议纪录,马英九在去年2月3日早餐会公然要求下属官员找立委关说施压行政院?同时,马英九和承包商说词不一、漏洞百出,力麒建设董事长郭铨庆的胞妹郭淑珍表示,完全依市政府的招标办法取得北投缆车BOT案,开发内容涵盖温泉休憩设施,合约还是由马英九市长签准的。

告发人并指控,温泉汤屋为附属事业收入,必须经过公共事业主管机关核定后,依法纳入契约中并公告之。马英九明显渎职,不但增加温泉饭店汤屋,而且,没有重新送行政院目的事业主管机关核定。掏空行政院核定权力,违法乱纪莫此为甚。

最严重的是施行细则第二十二条。明订主办机关与民间机构依本法第十一条规定签订之投资契约,不得违反原公告之内容。马英九原公告,只有十亿,后来擅自增加为三十三亿。原来公告没有旅馆一八三间,也没有汤屋六十四间,这都严重违反公告内容。

此外,包括工程金额为什么由十亿变成三十亿?为什么马英九说不用环评就不用?告发人都一一详述,希望司法明察。

北市府:涉弊者非市府

〔记者陈璟民/台北报导〕针对网友向司法单位告发台北市长马英九,在北投缆车计划中涉及十余项罪状一事,市府新闻处长罗智成昨日表示,北缆弊案涉案者不在北市,硬将责任归诸市长及市府将“失之不公”。

罗智成说,网友多数质疑问题,市府已多次对外说明,如有新的疑虑或批评,有助厘清真相,市府表达欢迎之意,但目前所知,涉及北缆弊案的人为内政部次长、阳管处官员等,与市长、市府官员无关,事事要扯到市长,并不公允。

至于网友批评,市府与厂商签订的招商契约,违反公告招商文件的内容,市府工务局新建工程处长李四川指出,招商条款叙明,“招商文件的开发方案仅供投资申请人参考,该区的兴建开发营运,应依国家公园游憩区相关法规办理”,契约并未违反原公告内涵。

李四川说,山上站素地开发可能涉及温泉取用事业的部分,因山上站位于阳明山国家公园范围,目的事业主管机关就是阳管处,非市府管辖,如果阳管处同意发建照、给予水权,厂商自然可以兴建营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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