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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台有特殊贡献 艾琳达、梅心怡可永久居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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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7月6日讯】〔自由时报记者黄忠荣/台北报导〕长期致力于台湾民主、环保运动的美籍人士艾琳达、梅心怡申请在台永久居留案,终于尘埃落定!

台内政部6月底召开“内政部对具有特殊贡献或高科技外国人申请永久居留案件审查委员会”,以艾琳达、梅心怡“对台湾具有特殊贡献”为由,同意两人申请外侨永久居留证。台警政署并于昨天通知梅心怡领取永久居留证,目前艾琳达人在国外,待返台后领取。

内政部自九十一年订定“内政部对具有特殊贡献或高科技外国人申请永久居留案件审查委员会审查作业要点”以来,外国人以对台湾具有特殊贡献为由,申请在台永久居留从未获准,艾琳达、梅心怡是首次以“对台湾具有特殊贡献”获准申请永久居留。

内政部官员指出,艾琳达、梅心怡从去年即开始申请在台永久居留,但在审查会中警政署外事组认为,两人并非高科技人士,也不符合“对台湾具有特殊贡献”的规定条件,申请因而碰壁。

“对台湾具有特殊贡献”规定的资格条件为:一、曾获总统府或五院奖章者;二、曾获国际比赛金牌奖章者;三、曾获诺贝尔奖章者;四、具有指标作用。

由于艾琳达、梅心怡多年来投身台湾民主运动,台湾已成为两人“第二故乡”,两人申请在台永久居留竟未能获准,引起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甚至串联声援。李逸洋今年2月就任内政部长以后,认为以两人长期致力于台湾民主,不能获得永久居留,“这种结果,我都不能说服自己”,因而指示研议法规修订。

外国人申请永久居留条件放宽

〔记者黄忠荣/台北报导〕内政部6月底讨论通过,修正放宽“内政部对具有特殊贡献或高科技外国人申请永久居留案件审查委员会审查作业要点”第二点“对台湾具有特殊贡献”资格条件,让更多在各领域有杰出表现的外籍人士得以申请在台永久居留。

作业要点“对台湾具有特殊贡献”修正放宽后的资格条件为:一、曾获部会级以上政府机关奖章者;二、曾获国际组织颁授奖章或参加国际性比赛获得前五名,有助于提升台湾相关技术与人才培育者;三、对台湾民主、人权、宗教、教育、文化、艺术、经济、医学、体育或其他领域,具有卓越贡献者;四、有助于提升台湾国际形象者;五、其他有殊勋于台湾者。

两个老外 台湾民主史要角

对许多台湾民众来说,艾琳达、梅心怡是两位“熟悉的外国人”,他们长期投入台湾的民主、环保运动,在台湾民主化过程,扮演重要的角色。

一九六三年,年仅十四岁的艾琳达跟随在美军顾问团工作的父亲来到台湾,六六年自台北美国学校毕业,并就读台大历史系,一九七三年获得加州大学圣地牙哥校区学士后,继续攻读史丹福大学人类学硕士学位。

七五年艾琳达被福特基金会派至台湾调查女工生活状况,同年加入在大阪成立的台湾人权回顾委员会,开始投入台湾民主运动,七八年与施明德结婚,并担任台湾党外助选团英文秘书。

一九七九年爆发美丽岛事件,施明德被捕,艾琳达遭国民党政府驱逐出境,她不断在国外批评国民党政权,为台湾人权发声。九五年和施明德离婚,九六年艾琳达获纽约大学社会学博士,留在台湾积极参与社会与环保运动,并曾担任绿党国际事务部负责人。

梅心怡于一九六二年来到台湾,当时还是大学生,后因反越战遭学校开除,留在台湾关怀台湾的政治犯,与谢聪敏、魏廷朝等人熟识,七一年谢、魏等人被捕,梅被驱逐出境。

梅心怡被驱逐出境后,在日本大阪将遭台湾政府监禁的政治犯资料交到国际媒体与国际特赦组织手中,使得关心台湾政治犯的国际力量逐渐扩大,一九七九年陈菊入狱后,即是梅心怡串联国际力量施压国民党政府释放陈菊,世界人权组织有计划地援助台湾民主运动也是从此开始。(记者黄忠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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