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龚照胜遭求刑七年 台政院:证明停职正确

【字号】    
   标签: tags:

【大纪元8月31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吴素柔台北三十一日电)行政院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前主委龚照胜今天遭求刑七年,行政院官员表示,此事证明行政院先前对龚照胜停职等做法,正当性足够。至于龚照胜的诉愿案,行政院仍在处理中。

龚照胜被控在台糖董事长任内涉及兰花咖啡馆发包弊端,并在诗丹雅兰保养品发包过程中,图利百万网数位国际公司,及聘请大姨子凌美珍担任有给职咖啡馆顾问;台北地检署依背信、图利等罪,将龚照胜提起公诉,具体求刑七年。

行政院官员下午受访时指出,此事证明行政院一路的作为,正当性是足够的。针对龚照胜如果被判有罪,是否可能面临免职问题?官员说,金管会八月初更换新任主委,免职问题已不存在;如果龚照胜被判无罪,会另外再做处理。

行政院在五月依“公务员惩戒法”,对龚照胜做出停职处分;但他以金管会主委有任期保障为由,坚不辞职,且不服停职,六月底将诉愿书送达行政院。官员说,行政诉愿案处理期限最长是五个月,此案还在处理中,因为人事行政局还未将答辩书送达。

另外,行政院原考量未来独立机关首长或委员,除判刑确定外,将比照美、日等国作法,增订免职规定,只要违反职务上的义务,或其他不能胜任该职务的情形,即可免职,外界视为“龚照胜条款”。官员表示,“政务人员法草案”已有相关规范,不会再另外增修法令。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