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男子杀情敌情妇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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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月14日讯】(明报新闻网2007年1月14日报导)广东肇庆一有妇之夫与一女子同居,后发现女子搭上另一男子,于是用枪将情敌和情妇杀死,被判处死刑。

被告人杨秀洪与秦某长期同居,后秦某认识了同是肇庆人的另一男子张某,并于零五年十月中旬搬到张某位于四会格江村的家中与非法张某同居。

期间,杨秀洪多次到张某家找秦某,劝其重回自己身边,但未能成功。在同年十一月十九日九时许,杨秀洪携带几年前购买的自制雷明灯猎枪行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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