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书:揭露上海人权灾难 被送精神病院

人气 1
标签:

【大纪元1月22日讯】我是上海市民张兆林,原住市中心黄浦区云南中路296号。2002年5月上海新鹏房地产发展公司持过期批文进驻我家所居住的119号地块实施“旧区改造”。我家三口人,我妻子洪玲玲是残疾人,女儿张雯正在读初中。在动迁谈判中,我们依照市政府鼓励回搬的有关文件,提出原地安置这一合理要求,开发商断然拒绝并向黄浦区房地局申请裁决,逼迫我们迁往地处远郊的浦东康沈路周康二村一室一厅。此后黄浦区房地局枉法裁决,强迫我们按开发商的方式与要求搬迁,还要我们向开发商支付五仟多元,我们不愿接受。黄浦区政府旋即滥用公权力,于2002年9月2日下午通过民警将强迁执行通知书送给了我们。

2002年9月6日上午,我女儿去上学,我与妻子出门去借临时房子。在家中无人的情况下,我家房屋竟被违法强拆,在众多公安民警的眼皮底下,一群不明身份的暴徒将我家房门劈开,把财产洗劫一空,至今无人给我财产清单和当时强拆我家的录像带。

此后我多次上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然而一审、二审均被判败诉,及至三审,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的法官更是荒唐,竟在本该严肃的法律文书上将我户所在的基地代号与开放商代号混淆,如此张冠李戴枉法乱判,让人啼笑皆非。在2004年7至8月间,我先后向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和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起诉黄浦区人民政府违法行政和暴力强迁,但都被裁定为不予受理。面对司法救济此路不通的严酷现实,2005年5月,我不得不上访国务院信访办,被踢皮球转由地方处理。2003年6月,黄浦区建设委员会又发函告知我不予受理,行政经济的道路又被堵死。

因不服法院判决,2005年10月,我接着向黄浦区人民检察院提起申诉,该检察院也给了我《不予立案决定书》。非法暴力拆迁造成我们全家流离失所至今,我们连个告状的地方也没有。

在司法救济和行政救济都对弱势群体关上大门的困境下,我妻子洪玲玲对政府极为失望,2005年8月3日下午她来到美国驻沪领事馆,想找领馆人员咨询几个问题:美国政府如何对待旧城改造?开发商与居民达不成协议,政府是不是可以作出行政裁决,强迫居民接受开发商的出价与方式?居民为维护私权,抵制侵害,政府是不是可以滥用公权力,动用公安民警到拆迁现场强制拆除居民住房?如果贵国政府也实施暴力行政,贵国的人权状况和我国一样,我就打道回府。如贵国的人权状况与我国相反,我就考虑是否恳请领馆官员让我移民出国,以摆脱一个残疾人到处流浪,无以为家的困境。但我妻子每次到美领馆门前,均被警察强行带走。

2005年9月19日,我妻洪玲玲又一次来到美领馆门前,但这次她却被警察强行送往黄浦区精神卫生中心关押,两位警察仅对家属口头通知了一下。我去精神病院探望妻子时,恳请医生出具我妻是被公安强制押入精神病院的证明,并要求查阅病史记录,在我的恳求下,医生将首页病史复印给我并加盖公章,其中一段文字医生是这么写的:“洪玲玲……意识清,时间、地点、人物定向全,仪态整洁,接触被动合作,注意力集中。”从这一段评价中,我们可以看出当初我妻子的精神是十分正常的。从那以后我的妻子一直被非法关押至今,就连中国新年期间也不放她回家。如今中国新年又将来临,但我的妻子还要在精神病院里煎熬,暴力拆迁已经让我们流离失所了,如今又加上妻离子散,不知这种日子到什么时候才是尽头。

为了争取洪玲玲的人身自由,我上访公安局,在漫长的等待中,黄浦区公安局和上海市公安局给我的答复是:“南京东路警署的行为是符合法律法规的”。2006年3月22日,我致函上海市人民政府信访复查复核办公室,要求他们对上海市公安局的答复进行复核,但我的复核请求如泥牛入海,至今渺无音信。2006年6月底,我又发挂号信给上海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告上海市信访办不作为,但被市府法制办以不予受理告知。

直至今天,我的妻子洪玲玲仍身陷囹圄,被迫接受公安机关的“治疗”。2006年3月“两会”期间,我那未满十八岁的女儿亲眼目睹了我被警察强行押往金山吕巷镇软禁。我女儿张雯不得不只身赴京上访,6月初,我女儿再度进京上访,呼吁还她母亲自由,后被上海驻京办便衣警察强行带离北京,在天安门警署,我女儿的头部还遭到警察抽打。在被押送回沪的火车上,我女儿目睹几个来截访的便衣警察殴打我们街道的维权人士何美娟,我女儿愤怒地质问道:“你们怎么像流氓那样打人?”其中一个便衣警察恶狠狠地撩手抽我女儿一记耳光,边打边恶狠狠地说:“流氓?这就是流氓!”……近年来,上海市政府信访办的截访人员就是用这种黑社会化的暴力手段镇压上访群众的。指挥这种暴力截访的两个信访工作人员,一个姓萧(202号),一个姓吴(女,204号),他们不敢向访民公开自己的真实姓名,只敢支支吾吾地以代号相称,活生生地把自己变成了一个只有编号没有思想和人性的暴力机器。

以陈良宇为首的上海贪官与房地产开发商沆瀣一气,鱼肉百姓,人为制造了大量的拆迁难民和人权灾难,他们危害和谐社会的建设和祸国殃民,已经到了非解决不可的地步。我真诚盼望以胡锦涛为首的党中央能明察秋毫,认真调查并严厉清算上海各级官员的腐败和贪渎问题,并责成相关部门解决我们全家居无定所、因拆致贫和妻离子散等违法暴力拆迁遗留问题。

张兆林
2007年1月20日

联系地址:上海市凤阳路228弄43号(临时租房)
邮编:200003
(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相关新闻
干支纪年计算方法
丹麦“中国城建设计”获国际最高奖(1)
黄琦:公安部信访室遭绑 刘新娟精神病院求助天网
周正毅被捕涉唐海根案
如果您有新闻线索或资料给大纪元,请进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