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戈:后极权主义的“人性化”

──高智晟遭“判三缓五”有感

火戈

【大纪元1月3日讯】从今年8月15日对维权律师高智晟实行绑架式拘捕,至12月12日在“天子脚下”的某法院,悄悄突击式地开庭审理高智晟案,这整个“游戏”过程,犹如使笔者感觉到,仿佛一切均发生在“样板戏”《智取威虎山》里的威虎山上。于是产生疑问,即不管这一切是由“老二”至“老八”们干的,可是,“老大”坐山雕,怎么说也逃脱不了干涉吧?

对于高智晟的这桩政治迫害案,由于在国际、国内正义力量( 包括体制内的 )强大作用下,终于以“判三缓五”的“化解”方式,“成功地”攫取了这个“烫手的山芋”。这,真所谓“其妙不可言也”── 既达到了加罪于人的卑鄙政治目的,又“人性味”十足地让“罪人”在圣诞节之际,和全家亲人团聚 ( 这当然不坏 );既想损害高律师的品格与高大形象(其实是毫发无损),又能使令他长期被封住嘴巴,有口亦难开;并且以为,既可缓减来自国际上的人权压力,又能平息此起彼伏的国.内维权烽火……。这真是具有“一箭多雕”之效果,亦可谓后极权专制治国的“自意算盘”打得拨拉作响。

但就笔者内心而论,实在不想恶语胡温二位先生,因为他们的个人品位显然不差。可是,从上述行事方式与特征来看,却颇为符合其一贯的风格与德性( 例如处置孙大午、杜导斌等案,即是如出一辙 )。因而,当论及现状问题时,是怎么也无法避开他们的。与此同时,中国命运的关键在于,坐其大位者的行事风格与个性,同其时代风格、特征,如何相一致或相吻合,才是最值得关注的大问题!请想一想吧:后极权主义“人性味”的产生,决非偶然也;它既是这个时期趋向衰亡的征象,又是尚可继续苟活的能力显示;它既是坚持专制本性的一种技巧,又是被迫转变的一种进步方式。总之,这既是反映了个人处事的风格,更是转型阶段的时代特征。它是顽固之下的一种进步,亦是进步之下的一种顽固。所以,它容易使人们产生错觉与误识,从而导致迷蛊与幻想。……

人们不会不注意到,与高智晟案几乎同时期的程翔、陆建华案,就丝毫找不到这种“人性化”味道了。还有郭起真案与陈光诚案等等,亦都是如此。那么,再看看高智晟案的黑箱审理过程中,种种践踏法制的非法行径,就能明显感知到,这所谓的“人性化”举措,也是劣质显露与虚伪无比。它既无视程序正义,更无实质正义可言,而纯粹是谎话连篇与恶言相加的黑帮做派,它虽低档又恶劣!例如,以涉及“国家机密”为由,坚拒依法代理律师的合法介入。并且那个混蛋法官,还敢于声称以“自己的人格担保”来蒙骗高智义( 高律师之兄长 ),结果理所当然地受到严正呵斥:“你连人性都没有,哪有人格”?这是法官的无耻,更是反映了后极权体制的丑恶!

而耿和与袁伟静被殴打辱骂的镜头,还历历闪现在人们眼前;这流氓行径加事后的弄虚作假的“人性味”举措,正好凸显了后极权专制的最真实的嘴脸!对此种种,笔者真不想再与言说!

本来,以宪治国与依法办事的实际道理,是足够名正言顺的。因而面对法律,谁也不能跳着抵挡。所以只要自己主观认识上够格,胡.温等面对阻力时,是可以据理力争的,而且胜算在握。虽然“江核心”还实际存在,因而政治牵.制.力.还颇大,但是何论如何,这已是昨日黄花──他早就不是绝对权威。比如现在,宪法权威、集体领导正确、反腐道义力等等,都比他江泽民强大有力得多。然而可惜的是,由于主观上传统政治实用主义思维的局限性,大大地妨碍了胡.温等人本该有的作为!……

其实,事情说来也不奇怪,因为当前的中国正处于后极权时期,一党专权 ( 横行 )的做派,正符合它的特征。故而你的个性与处事方式,也得符合这时期的特色才行。否则,“后极权主义大师”邓小平亦就不具“慧眼识人”的水准了;那么,你也不可能被指定为隔代接班人了。由此可见,存在是多么合理的呀!

但是,时代的事态进展,至此为止了吗?既然“与时俱进”作为挂在你们嘴边的“口头禅”,那么,就不能来一个名符其实,在这方面亦真正与时俱进一下呢?如果,在司法实践上既无视程序正义,更不想要实质正义,而老是像个山大王那样做派,难道就觉得很有效了吗?若老是这样,对于你们,对于贵党,对于国家民族与人民,都很有利吗?我想,这除了站在“权痞暴富集团”立场上作实用主义的考量之外,那么其回答,绝对是否定的。

正是因为人们的立场决定人们的思维,是一条客观铁律。所以,你们常常要耍弄一些低级伎俩而自以为得计。比如这一次,恶意制造一些卑鄙的传言,说什么高智晟屈服了,他认罪了.……云云。但又作贼心虚地拒绝受委托律师莫小平等依法代理与会见当事人。这,实际上是在不打自招,这等于是向世人承认了自己的弄虚作假。可是,还竟然以此企图蒙骗舆论,想博取好评。但耍弄这种可笑至极的拙劣把戏,除了自我蒙羞之外,还能获得什么?笔者敢以50年抗争之实践经验作为依据,能够肯定地体察到,高智晟的铮铮风骨,可昭示天地与日月。他可以被恶政暂时封口 ( 实际上他的身心正需要好好地休息调养),但他无论如何不会被压垮(如果采取妥协、退却策略,完全应该,人们当予理解)。所以,关心高律师的人们当须看到,高智晟先生是中外古今以来,精神意志上最强大者之一,他是一位不可被邪恶战胜的时代性巨人。

因此,笔者非常赞赏马文都先生及时著文提醒人们,不要上无耻谎言的当,不受政治歹徒的蒙骗……。同时,正如孙文广先生所断言的那样,高智晟是凯旋归来,而决非是因其他屈辱性的结果。这,当然既归因于高先生自己的强大精神与非凡硬骨,亦归因于外界(包括体制内正直力量)齐心协力营救的强大道义力量。但这里的一个前提很重要──它是一桩政治迫害,而不是高智晟先生真的犯了或大或小的什么罪行;并且,他是完全无辜的懂法的优秀律师,从司法的角度看,他是无懈可击的。

当然,陈光诚、郭起真、程翔与陆建华等人的案件性质,同高智晟案一样,都是属于政治迫害性质。但这不等于说,这些案件的反迫害过程或具体的抗争举措是一样的。比如相比之下,可能案发时间不大相同,即情势不同,或者某人被多少抓住一点“小辫子”,或者外界营救策略上的某种失误,如此等等,都可能产生不一样的结果。有鉴于此,我们应当密切关注郭飞雄、力虹、严正学、池建伟等等列案的进展情况,并在尽力营救的同时(可能的话),还须注意策略上的分寸。……

不过,这就有待2007年了。笔者相信,在新的一年里,争人权争民主的维权斗争一定照样激烈,并且将会取得新的进展。乘此之际,笔者特别称赞好兄弟胡佳与其夫人曾金燕女士,他们俩排除恐惧,越战越勇,因而作出尤为卓越的努力。同时,亦向张思之、莫少平、滕彪、李劲松、李方平等等众多北京维权律师群体,致以真挚的新年问候!

2006.12.24. 于重庆沙坪坝大公村@
(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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