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良庆:婊子、牌坊与反道德国家

沈良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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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1月23日讯】文章摘要: 所以什么时候抓、抓到什么程度、抓大放小还是抓小放大,都很有讲究,这叫”养鸡生蛋”。用共产党的话来讲,这就叫”没有区别就没有政策”。如此一来,国家、社会和老百姓的生活就都像患了羊癫风一样,随着党的指挥棒周期性发作,这就叫”运动”。党国的生命就体现在”运动”之中,并靠”运动”来维持,反正怎么说都一样。

9月上旬在安庆期间,从中央电视台(CCTV)新闻联播看到一则颇为滑稽的新闻广告,说是中宣部下属所谓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简称文明委)和相关部委办、官督官办群众组织(如工会、青年团、妇联)组织评选全国道德模范,号召大家用写信、打电话、发电子邮件等形式踊跃参加评选活动。估计又是那班颟顸、贪婪、无耻的党官僚与喉舌联手策划的勾当,试图通过”集中指导下的民主”包装、制造、推销一批社会主义柳下惠。一个从根本上来讲就是反道德的强盗国家,怎么有资格并且好意思利用抢来的资源为官娼树立牌坊,以便禁绝私娼,让大家都去做领取党文化营业执照的社会主义好婊子呢?窃笑之余,很想提醒观众一句:”小心你的脑袋(被洗脑),捂紧你的钱包(被抢劫)。”

这类美其名曰社会公益实则满足集团私益(党国之私兼党官僚之私)的活动,不仅要大量耗费纳税人的钱财,还要直接骗取参与者的邮资、电信资费。须知,活动组织者是可以和邮政、电信部门坐地分脏的。跟毛泽东时代罔顾老百姓死活公然提出的反动政治口号”宁要社会主义草,不要资本主义苗”相映成趣的,是后极权时代同样罔顾民权与民生的既要社会主义草,也要官僚资本主义苗。官方语言是号称邓小平理论的”两个坚持”,即用社会主义毒草为官僚资本主义莠苗遮风蔽雨、保驾护航。千万不要说:皇帝其实没穿衣服。前不久,一位号称”红钻帝国”的网虫还因为散布济南市暴雨成灾淹死人的消息而被党国豢养的警犬狠狠咬了一口。倘若有人像柳宗元那样对自然或人为灾难进行深度挖掘,得出苛政猛于虎,亦猛于地震、山洪、海啸、矿难、交通事故之类的自然或人为灾难的结论,员警国家岂能不以妖言惑众的罪名将你绑上火刑柱。

今天的党国及其党官僚,不仅要垄断权力,还要把垄断权力变现为滚滚财源。简言之,就是所谓政府行为商业化。今天的党国及其党官僚,根本不存在单纯的理想主义,哪怕是虚幻的、反动的理想主义,普遍信奉极端利己主义的”人为财死,鸟为食亡”,离开腐败润滑剂,整个官僚机器根本就不能运转。权力寻租必须先设租,设租必须有冠冕堂皇的借口。只要有了牟利的动机和不受监督、制约的权力,借口总是容易找到的。这就是政府行政管理部门及其管理职责、执法许可权、审批许可专案越减越多,国家权力垄断和垄断企业越改越强的动因。为了达到弄权敛财的目的,政府各部门都想方设法寻找冠冕堂皇的借口设立行政执法部门、专案,加强行政执法力度。只要争取到一顶大檐帽,不仅可以乱摊派、乱收费、乱罚款,还可以合法地暴力执法,商民被迫进行的反抗则成了暴力抗法。这无异于合法地组织了一支又一支暴力抢劫队伍。这类合法的暴力抢劫队伍在中国比比皆是、多如牛毛、数不胜数,商民则防不胜防、苦不堪言。

即便中国的社会治安状况很不好,也不可能每个人都有被流氓、劫匪、小偷、骗子强暴、抢劫、盗窃、诈骗的不幸经历,但每个人都免不了不断遭到强盗国家和贪官污吏强暴、抢劫、盗窃、诈骗的不幸经历,甚至连失宠的达官贵人也不例外。前国家主席刘少奇就有类似的不幸经历。至于其遗孀仍然苦恋昔日的党主,到处宣称”我们都是毛主席的好学生”,只能说明她死不改悔。此等人若非聪明绝顶,就是愚蠢至极。

不要以为只有管人财物的部门才能捞到好处,清水衙门油水照样大得很。只要你的心够贪婪、歹毒,鹭鸶腿上也能剔出肉来,而且还是精美、可口的全瘦肉。宣传部辖下的一亩三分地,不仅教育、卫生部门肥得腻人(教育、卫生事业的贫穷落后是另一回事),看似无利可图的意识形态宣传本身就风光无限、大有作为。党国靠的就是两杆子,两杆子当然也就可以要胁党国。有了博弈的筹码,自然是海阔凭鱼跃、天空任鸟飞。不久前,王溯不知哪根筋出了毛病,以”我是流氓我怕谁”的大无畏精神发了一回狠,在凤凰卫视访谈中抖出中宣部利用影视节目审查敛财的猛料。这就叫”八仙过海,各显神通”、”人有多大胆,地有多高产”、 “不怕做不到,就怕想不到”。对于党国及其党官僚五花八门、无孔不入的敛财术,你得有足够的想像力才行。党国不是要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吗,宣传部就可以成立高规格的文明委,提拔、安插一批颟顸而又贪得无厌的党官僚。文明委当然不能光说不练、坐而论道、餐风饮露,它要真抓实干,而且什么都抓、什么都干,连市容是否整洁这类鸡毛蒜皮的小事都要抓,这叫官僚眼中无小事。小事的背后也有大收益。长家犹如针挑土,帮弟兄们抢点钱容易吗!连出身高贵的古罗马皇帝都不嫌厕所税有臭味,本来下贱的共产党人还能嫌市容捐脏吗?

1996年上半年,刚刚成立的文明委很抓”创建文明城市”工作,一向擅长于鹭鸶腿上剔肉的市容部门投其所好、狐假虎威,满大街逮商民罚款,党国、集体、个人咸与创收。当时,我仍在担任一家装饰公司负责人,被迫乖乖地缴纳了一笔不菲的市容捐。

我们在合肥市三孝口商业繁华地段承接了一个化妆品商店装饰工程。预算工程造价仅9万元,按20%毛利计算约能赚取近2万元,但在中国特色市场环境下,私人老板不仅在项目单价和总造价上抠得很死,而且信誉极差,占总造价10%的工程尾款通常会打水漂。或以为发生这种情况,可以按合同起诉对方。我在司法机关工作多年,很清楚为万把块钱打官司,即便官司打赢了,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执行,所付出的包括时间、金钱(诉讼费、律师费和无法公开定价的请客送礼或者说贿赂费用)在内的司法交易成本也远远超过诉讼标的,还要欠一屁股人情债。在商言商,我只能像”经济人”那样通过理性计算来选择行动路径,不会固执到为这点钱打一场得不偿失的官司。同理,面对政府管理部门形形色色、多如过江之鲫的形式上合法(有行政法规作为依据)或者形式上不合法(违反行政法规规定)的乱摊派、乱收费、乱罚款,我也不会固执到要据理力争,依据行政诉讼法把对方告上法庭。面对居高不下的政府交易成本,只能”明智”地选择按照官场潜规则办事,利用各种社会关系去走后门,尽可能通过在中国仅仅被视为”不正之风”而在西方世界或资本主义香港都会被视为商业贿赂的请客送礼等公事私了的方式降低交易成本。

坦白说,短短几年经商、打工的过程,就是一个为了生存而被迫在合法经营和商业贿赂之间那个美其名曰”不正之风”的灰色地带不断走钢丝的过程。究竟请了多少客、送了多少礼,连自己也记不清了。唯一能够记得的,就是请客送礼的物件基本上都是政府官员。惟其如此,我才如履薄冰,最终退出市场,被迫接受做一个穷愁潦倒的无业游民的现实。好在承揽工程时,除了这里提到的私人工程,其余都是股东单位内部工程,或者是股东直系亲属单位发包的工程,虽然难免肥水不流外人田之嫌,却无须提供回扣(商业贿赂),连请客送礼都免了。这样的好事当然不符合承揽工程的常规,却使我能够走在肮脏、潮湿的河边而不至于弄脏、弄湿自己的脚。安庆市税务检察室的官员为了在工程所在地和公司所在地之间争夺税源(至于背后是否还有仅仅涉及我个人的政治原因,就不得而知了,在我办公司期间,不仅警方直接”口头传唤”我了解公司投资与经营情况、监控股东电话,工商、税务也不断以各种借口来查账)而不辞辛苦来合肥查账时,也对此感到奇怪。按照他们的说法,所有工程都有回扣。这或许是中国特色。不过,依此逻辑所有工程发包方和承包商都是受贿者和行贿者,检察院完全可以像那些大街小巷转悠、看到工地就去收费、罚款的各个政府部门那样,看到工地就去抓人可矣。我能够在警方无孔不入的严密监控之下全身而退,没有因此受到检控或要胁,并不一定是因为我的道德觉悟高。有这样的结局,首先应该感谢员警国家的过度关心,让我生活在一个全景敞视式监狱中,完全缺乏安全感、隐私权和商业秘密;其次应该感谢自己胆小如鼠,不敢越雷池一步。所以我才敢说请客送礼的对象基本上都是本来应该与”不正之风”(商业贿赂)不相干的政府官员。浅尝辄止,也让我领教了民间资本合法经营的艰难,甚至根本不可能。商民向官员行贿,不一定都是为了牟取非法利益。卿本佳人,奈何为娼?正如学阀何祚庥在谈到矿难时说的:”谁叫你生在中国呢!”不幸生在这样一个国家,仅仅为了保护自己 的合法利益免受或少受来自强盗国家的非法侵害,也得厚着脸皮拉关系、走后门,积极缴纳保护捐。

签订合同前的谈判过程中,我悄悄地把工程尾款视为烂账纳入成本。考虑到预算剩余利润不足万元,施工过程中还有难以预计的风险和不确定性,如工程本身的质量、安全,工程之外的乱收费、乱罚款,弄不好会白忙一场,甚至花钱找气受,本来打算放弃。仅仅碍于不谙事的股东施加的压力和中介人的情面,我才勉强揽下了这笔活。

平常能够管到装饰公司的,除了工商、税务,还有行业管理部门如城建系统的建管处、轻工系统的装饰办(这两个政府部门为了争夺行业管理权混战多年,直到轻工系统在机构改革中退出政府序列才告一段落,当时可苦了装饰行业,两个婆婆一个都不能少,必须办理两个资质证书,否则,施工时就会遭遇哪壶不开提哪壶的行政执法,如果不能临时抱佛脚打通关节,只能退出该地市场)和消防管理处。施工过程中能够管到装饰公司的非行业管理部门,简直多如牛毛,如市政、市容、规划、交通、环保、劳动管理部门等等。多办一次手续、多盖一个公章,就要多找一回人、多请一次客、多送一回礼、多缴一次费。一柱香没烧到,没准哪天就会冒出行政执法,要么漫天罚款,要么停工走人。如果不想或者根本就不能停工走人,或者想少罚一点,甚至不罚,还得补找一回人、补请一次客、补送一回礼、补缴一次费。断断续续在装饰行业干了几年,至今也弄不清楚到底有多少政府部门能够管到该行业,只能是碰到一个算一个,碰到谁都要掉层皮,甚至伤筋断骨。这是我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在合肥本地施工,盘算了一下,平时少不了跟建管处、装饰办、消防处等行业管理部门打交道,早已建立了良好的私人关系,各类资质证书、许可证齐备,这些部门应该不会找麻烦,按例行公事把设计图纸报到消防处备案,竣工后请他们验收即可。非行业管理部门到底哪个部门会跑到工地上找麻烦,根本难以预料,为这么小的工程主动烧香交易成本太高,弄不好还烧香惹鬼叫。我打定主意,等这些部门找上门来再相机行事。这些非行业管理部门跑来找麻烦,无非就是提醒你不要忽略他们的存在、权力和利益,只要补办许可手续、补交费用(通常几百元,或者视工程造价不等,如市政就是先按工程预算比例预收费用,决算后再凭工程发票补、退费用并开收费票据),再花几百元请他们吃顿饭或者送点礼物也就解决了。我知道有一个部门是肯定要来找麻烦的,这就是像苍蝇一样到处乱飞、谁见了都烦的市容管理执法狗仔队。1995年初,我还在另一家装饰公司担任办公室主任时,该公司承揽了位于合肥市三牌楼商业繁华地段的一家国营眼镜店装饰工程。该工程预算造价近50万,决算通常还要更高些,能够承受各种政府交易成本。因此,凡是能够想到的非行业管理部门,如市政管理处、交警支队等,我都主动去办理了许可手续。当时根本不知道连市容都能管到我们。事实上我们已经按照市政和交通管理部门的要求在脚手架外边加装了隔离护拦,根本不存在影响市容问题。没想到开工后中市区市容大队的狗仔子就跑到工地找麻烦,勒令停工、罚款。幸好甲方经理的亲戚就是该大队负责人,他应我的请求给对方打个了电话也就烟消云散,请客送礼、补办手续、补交费用通通都免了。

因为这次教训,我知道避不开市容狗仔队,开工前就让施工负责人去中市区市容大队办理许可手续,并按他们的价码缴纳费用。也因为这次教训不痛不痒,我根本没有意识到这班狗仔子的贪婪和无耻。据工程部经理讲,办手续很方便,只要交费就行了。

开工没多久,工程部经理从工地上打来电话,说市容跑来找麻烦,让我赶快去一下。我很清楚这个工程主要是室内装饰,门面装饰很简单,脚手架都不用搭,不存在占道施工问题,连交通许可也无须办理,除非是在门外乱扔、乱堆垃圾影响市容。我问他可有此事,他说绝对没有。我说手续不是办了吗,还能有什么麻烦?他说工地已经停工,工程机械都被他们搬上车了,你再不来就迟了。我赶到工地,看到门口除了一捆材料,并无垃圾,问他到底是怎么回事。他说这是刚买来的材料,正准备搬进去,这班市容就开着宣传车突然冲过来,喝令不许搬,要立即交罚款,否则就要停工、搬走工程机械,然后再罚款。这不明摆着找茬抢钱吗,难道这些材料还能从供应商那里直接空降到工地内?

我问这班黄狗皮谁是负责人。一位戴着眼镜、看起来文质彬彬的被称为 某老师(时过十年,具体姓陈还是姓赵记不清了)的人自称是负责人。我想跟他解释一下,他气势汹汹地说:省文明委正在抓”创建”,省委方书记(指中共安徽省委分管组织、宣传工作的副书记方兆祥)亲自抓这件事,对我们的工作很支持,我们已经处罚了很多单位,前几天某商场还被我们罚了3万元,你们还敢把东西放在人行道上。我不知道某商场是不是真的被罚了3万元,但所谓省委方书记、文明委、”创建”云云,肯定是拉大旗做虎皮,为乘火打劫壮声势。省委这些高官只不过是想当然地坐在办公室里擘画”创建”蓝图,根据部门利益制定一些对下边这班八杆子打不着的小猡猡有利的宏观政策,至于这班下三烂是否拿着鸡毛当令箭疯狂敛财,就跟他们无关了。难道计划生育工作中牵猪赶羊、抢粮扒房、打死人命不赔偿的强盗行为都是制定基本国策的党中央、国务院和国家计生委明确要求干的?我轻描淡写地说:不就是一点材料吗,就算影响市容,搬进去不就得了。他跳起来:不准搬,你要不交罚款,我就通知电视台来曝光!到底是明火执仗的官匪,又有”创建”风头撑腰,抢劫都理直气壮。他只顾拉大旗做虎皮,却不说罚款依据什么法规、哪项条款。我当然不便询问,询问只能说明态度不端正,甚至恶劣,招致加大执法力度。我倒不在乎什么电视台曝光,但早已心灰意冷,股东也让我工程结束就辞职,不想再利用私人关系从中斡旋,甚至懒得啰嗦,干脆问他要多少钱。一开口,我还是吓了一跳:5000元,必须立即交。

真够贪婪的。我咬咬牙,打电话给出纳,让她送钱来。等待时,他跟甲方小老板交头结耳,小老板又两面讨好地跑过来跟我交头结耳:我跟他认识,帮你说情了,他们答应改罚4000元,不过你晚上要在指定饭店请他们吃顿便饭。真够无耻的。我觉得又好气又好笑,咬咬牙还是答应了。出纳来后,他们只罚了4000元,撕了厚厚一遝子自己列印的面额仅5元的罚款单。我一看就明白这是随心所欲地超额完成了上边下达或者说允许的罚款指标,故意调侃说:这么多罚单贴报销单据不方便,请你们给几张面额大点的。某老师嘿嘿笑道:我们也没办法,上边只给印这么大的。看来,市容管理部门除了财政拨款之外没有其他丰厚的灰色收入来源,只好靠山吃山,满大街严格执法,直接从商家、老百姓口中抢饭吃。我当然不会考虑打”民告官”的行政诉讼。”民告官”胜诉概率太低、太不确定,即便胜诉也难以执行,而且司法成本太高。我这里指的是时间成本,官司尚未结束,工程早泡汤了。这种损失,即便胜诉也不能获得赔偿,很可能还会招致甲方的违约诉讼。更糟糕的是,以后企业会遭到官府没完没了的报复,被迫退出本地市场。

回到办公室,我把情况跟正在等我的一位股东说了。此人是我的同学,供职于级别仅次于《人民日报》的中央某报。这次轮到他跳起来。平时都是人家求他办事,地方党政领导对他都客客气气、礼尚往来,哪能受得了这种窝囊气。他要我把司机喊来,送他到省委找方书记告御状。这回可不是拉大旗做虎皮,他跟方书记打了十年交道,在宣传工作方面对老家(安庆官员)颇有贡献,算是公私咸宜的老朋友。上次来合肥时,已经位高权重的方书记还送了他一套文房四宝,勉励他好好练字、天天向上。我提醒他:去年介绍你认识的本公司另一位股东妹婿、也是我的学长杨某就是刚成立不久的省文明委副主任(实际负责人),方书记只不过是挂名主任,表示省委领导对精神文明建设高度重视而已。连杨(副)主任我都觉得跟此事隔得太远,不愿意去找他,你还犯得着为区区几千元罚款惊动一位封疆大吏吗?他说:你愿意挨宰吗?我说:钱都交过了,还有什么不愿意的。他问我:晚上请不请那班狗仔子?我说:已经答应人家了,哪有不请之理。他提出陪我一道请客,叫我不要说他在新闻界工作。我知道他不怀好意,只能要求他吃饭的时候不要搞得不愉快。

晚上,在狗仔子指定的一家位于桐城北路与红星路交叉路口的小饭馆吃饭时,某老师BP机叫起来。我把手机借给他回话,对方向他报告发现有人用汽车在什么地方私倒土方。他兴高采烈地安排一个狗仔子去处理此事。我想这班人工作积极性真高,竟然学警方利用线人提供情报,就笑着说:你们工作真忙,连吃饭都顾不上。这个傻逼不知道我在嘲笑他,谦虚地说:我们也没办法,都是为了工作。主随客便 ,吃得很简单,只点了几个家常菜。这是我经商以来唯一的一次名副其实的招待政府小吏以”便饭”。我心里有数,同来的股东也不傻。埋单时被告知要近500元,股东悄悄嘱咐我:你去吧台付款,要一份消费清单。我看他贼心不死,还想告御状,或者利用自己的近水楼台给狗仔队曝光,就像他们声称要给我曝光一样。我没吱声,当着大家的面把钱交给服务员,让她把发票开给我,事情也就到此为止了。现在回想此事,除了对经商心灰意冷,我也不明白当时为什么愿意挨宰,甚至阻止别人惩治这班狗仔子。或许是不愿意用开后门的方式借大官之手惩治小吏之贪吧。

为了让城市保持整洁、让道路畅通无阻,任何政府都有必要对市政、市容进行管理,包括对违反规定的人一视同仁依法惩罚。但为了达到敛财的目的,以此为借口制定苛刻的规定,并在执行过程中随心所欲、漫无边际地进行高度选择性的弹性执法,就另当别论了。搬运过程中临时在人行道上放点材料或其他什么东西,跟乱堆、乱放、乱扔垃圾或占道经营、施工毕竟是两码事。如果连这种情况都必须罚款,甚至巨额罚款,打击面太广、太重,根本不可能进行公平、公正、普适的严格执法。不要说那些长期乱堆、乱放、乱扔并且占道施工的大大小小政府重点工程或者财大气粗的房地产开发工程,凡是沿街施工,恐怕都难免偶尔在路边堆放一点材料或者施工操作,商家和行人也难免会临时在路边放一点什么东西。只要不是长期堆放或占道经营,通常并不影响市容和交通,即便有点影响,通常也只要责令消除影响即可。只有对严重影响市容和交通、拒不悔改的,才能适用惩罚措施。如果只要看见路边有东西就罚款,甚至巨额罚款,那样的城市、道路还是供人生活、使用、行走的吗,岂不是死城一座、死路一条?如此严格执法,罚款就变成了全民缴纳的市容捐。很显然,这里不存在严格执法问题,只有高度选择性的弹性执法。对被选中的倒楣蛋来讲,所谓罚款就是在国家暴力随心所欲的胁迫之下缴纳的一笔市容捐。

忙了个把月,只赚几千元毛利。这是我组建公司以来赚得最少的一笔工程。如果摊入股东投资利息和企业运营成本,连保本都不够,算是倒贴”为人民服务”了一回。那几个狗仔子沿街转一圈,就能随心所欲地以党国和”创建”的名义合法抢劫几千元甚至上万元。高高在上的宣传部能够从中分赃若干,除了局中人,只有天知道。

前段时间,本省几家媒体不约而同地报导本市投资环境如何好,连当年被迫退出本地市场的前台湾国民党高官关某的母亲关老太太都被吸引回来,向福利院捐了一笔款,表示要打道回府、重新投资。大约十年前,这位关老太太满怀爱国爱乡、共同富裕的热情,在离我家仅两站远的一环路与桐城路交叉口投资兴办颇具规模的环龙大酒店。没多久,这条肥龙就被工商、税务、市容、卫生、公安、消防等各路”政府”吃得连骨架都没了。金凤凰飞走了,落下一地鸡毛。这则顾此失彼的正面报导,只管鼓吹现任官员栽了一棵大大的梧桐树,却不顾中国并没有发生革命和政权更迭,今天廉洁高效的官僚队伍仍然由昔日的贪官污吏组成,他们人还在、心不死,照样会吃掉金凤凰。

几年前,我写过一篇关于”暴力抗法”的评论。当时,浙江某县工商局为了维护本县国营肉类加工厂利益,以定点屠宰为名严禁屠户”非法屠宰”,像鬼子进村那样不断对屠户进行扫荡(官方的说法是”行政执法”),暴力抢劫屠户的全部肉类产品和生产工具。抢劫过程中,某屠户在哀求无果的情况下被迫正当防卫(官方的说法是”暴力抗法”),造成劫匪一死一伤的严重后果。劫匪以身殉国被册封为”革命烈士”,屠户自力救济被判处死刑。为了激励士气、稳定队伍,案发后吴仪副总理迅即号令全国工商系统向这位元”革命烈士”学习。在这个无法无天的反道德国家,官府可以肆意杀人越货,老百姓却不能自力救济。

只要有暴力抢劫的欲望和不受制约的权力,借口总是容易找到的。即便在压力下被迫采取让步政策,也只不过是以退为进的缓兵之计。过去很多政府职能部门、临时机构和事业单位及其乱摊派、乱收费、乱罚款专案与执法许可权,都是通过党政机关内部的红头文件设立的,似乎不够合法、权威、规范,问题多多、意见多多。从中央到地方 ,各级领导干部以开放的心态从善如流。不就是脱裤子放屁多一道手续吗?让橡皮图章多制定、通过一些法律、法规,让发改委、物价等职能部门多审批、通过一些摊派、收费、罚款专案好了。如此一来,机构设置、管理职能、执法许可权不仅有法可依,而且更权威、更规范。在中国,任何看起来似乎合情、合理、合法的政府行为背后,都隐藏着肮脏的逐利动机,甚至是血腥的劫夺杀机。惟其如此,政府那只看得见的黑手才会巨细靡遗、无孔不入,伸向社会生活的各个角落。任何一种营生,除了工商、税务等管理部门,至少还有一个以上专业化的行业管理部门。如今车辆多了,洗车行遍地开花,就连这种升斗小民经营的不起眼行当,政府也能从中闻到血腥气。前几天,偶然进城办事,竟然在宽阔的美菱大道一侧看到醒目的”机动车辆洗车管理处”招牌和用于审批、收费的政务大厅。

为非作歹的市容行政执法,摇身一变成了许可权更大、更加无法无天的城管行政执法。如今被迫赋闲,每天散步时看到灯红酒绿的酒店、茶楼、桑拿门前停满食客、茶客、嫖客的各种车辆,不仅挤满人行道,连慢车道也被占用,老远就能闻到路边烧烤的滚滚隆烟,占道洗车污水横流、水沫四溅,占道板金、电焊、喷漆锤声朗朗、钢花飞溅、漆雾弥漫,一派繁荣娼盛的大好景象。此情此景令我纳闷:狗仔队怎么不来严格执法呢,想必平时已经喂饱了吧。这跟土匪打家劫舍和员警抓卖淫嫖娼是一个道理:不能不抢,也不能抢得太频繁;不能不抓,也不能抓得太死。对土匪来讲,抢得太频繁会把居民、商旅都吓跑,从而失去财源。略成规模、建制的土匪,甚至会以”经济人”的理性选择尽量把打劫变成半公开、半合法、有节制、可持续的索取保护费,并尽量为纳费人提供国家力所不及的保护,以便培植费源。对员警来讲,抓得太死会把嫖客和娼家都吓跑,这叫”杀鸡取卵”。所以什么时候抓、抓到什么程度、抓大放小还是抓小放大,都很有讲究,这叫”养鸡生蛋”。用共产党的话来讲,这就叫”没有区别就没有政策”。如此一来,国家、社会和老百姓的生活就都像患了羊癫风一样,随着党的指挥棒周期性发作,这就叫”运动”。党国的生命就体现在”运动”之中,并靠”运动”来维持,反正怎么说都一样。

2007年11月20日

──转自《自由圣火》(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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