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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文洋:财富回流条例搭配税改 重振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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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1月4日报导】(中央社记者蔡素蓉台北四日电)宏仁集团总裁王文洋主张,为重振经济,应打造台湾为“财富管理中心”,以三大步骤循序渐进,达成目标。第一,解除资金进出管制;第二,制定台湾人财富回流条例;第三,遗赠税降至 10%,搭配废除租税减免优惠,扩大税基。

王文洋近日将发表“重建美丽的台湾”一书,对如何重振台湾经济,提出三大具体政策建言,包括打造台湾为财富管理管中心、国际医疗中心及发展生质能源。

他表示,从1970年代开始,不少台湾企业主把资金汇出或所得留在海外,在这二、三十年间,估计台湾人留在海外资金最少有 1兆美元以上。根据央行统计数据也显示,台湾资金外移现象日趋严重。

王文洋指出,台湾资金外移的五大原因是政府资金管制、新台币实质利率偏低、最低税负制、国内投资收益偏低、国内理财工具限制。

因此,他认为,台湾经济底子很厚,想要重振经济,最简单方法是把台湾人的钱拿回来,帮助自己,把台湾发展为财富管理中心。第一步是政府必须先解除资金进出管制。

他说,第二步应制定“台湾人财富回流条例”,台湾人海外资金,只要提出当时合法移出证明,或在某一落日时程前汇回国内金融机构,进行财富管理,政府就让这些账户享有如香港一般的税制优惠。

书中举例指出,以央行过去10年资金外移高达1800余亿美元计算,只要有一半钱回流,手续费以1.5%计算,就可为台湾银行业带来新台币数百亿元手续收入,对金融界有莫大助益。

王文洋指出,台湾要发展财富管理中心,必须放宽海外金融商品在台湾销售;应模仿香港、新加坡等银行保密制度,订定“银行保密法”;提高金融机构公司治理与风险管理;研发适合国内的创新金融商品。

他说,第三步骤是调降遗产税、赠与税至 10%。这是考量到避税成本,因为有钱人为避税把钱移到海外,每年需付高额账户管理费、律师费等,若税率降至 10%,有钱人就没有意愿把钱移到海外。

王文洋强调,调降遗赠税同时,政府还必须扩大税基,例如废除促进产业升级条例及其他不合理的减免税优惠,以改善租税公平性;取消企业未分配盈余加征课税规定,简化稽征成本。

他建议,在维持税收中立前提下,循序渐进调降综合所得税税率,并缩短营业所得税与综所税的税率差距;废除最低税负制,恢复所得税应具备完整功能。

此外,他也主张台湾应发展为国际医疗中心,而非观光医疗。

他也提出三大步骤,第一,延揽华裔驻欧美医师,回台发展;第二,选择具竞争优势国际医疗项目,鼓励现有大型医院发展,取得国际认证,并在国外进行广告文宣;第三,发给医疗签证,开放中国人来台就医。

在推动生质能源方面,他也提出五大步骤建议:

第一,政府协同民间厂商至热带土地资源丰富地区,购买或租赁大规模土地,种植生产能源作物。第二,政府建立有效诱因制度,鼓励民间使用本地材料的燃料酒精工业,落实台湾休耕土地种能源作物目标。

第三,政府鼓励民间企业发展生产再生能源新技术及整厂设计能力。第四,在国内推广再生能源使用。第五,鼓励汽车业生产或进口能弹性使用燃料的车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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