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中国警方酷刑的流氓化

林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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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月20日讯】在国际上,中共酷刑的非法性,残忍性,多样化等等很多人都已听说一二。但是中共的具体的流氓本性在酷刑上的淋漓尽致的发挥可能就不是很多人都了解了。

记得在九八年六四学生大屠杀后,有位法国记者问江泽民说:对于参与六四活动的女大学生被在监狱里强奸是如何看。江泽民毫不顾及的回答,“那是罪有应得。”想想看,一个国家的首脑竟然这么肆无忌惮的对着国际众多媒体如此口无遮拦,那麽它的那些跟班们就更不用客气了。俗话说,上梁不正下梁歪。他的那些跟班儿们也确实使他们的主子的精神得到了发扬光大。

看看这些年由江泽民发起迫害法轮功后,法轮功学员们在监狱里遭受过的强奸,轮奸,性虐待,侮辱性酷刑等。可见江泽民的这些跟班们确实是以最大限度的想象力来完成他们的主子的指示的。笔者仅举数个案例中的几个:

案例一:
三十多岁的黑龙江依兰县法轮功学员刘俊鹭,九九年七二零开始迫害法轮功后,她走出来证实大法、说明真相,零一年八月在大连召开法会,被大连市西岗区公安局绑架,被邪恶迫害关押在大连姚家看守所,后被非法判重刑十二年。


刘俊鹭

二零零四年初,在辽宁省女子监狱八监区,刘俊鹭因不写“四书”,在数九严寒的天气下,警察把她的全身衣服扒光,把腿绑上吊起来,开着窗户让冷风吹进来冻,在其身上写满侮辱大法师父的话,有时拖至水 房往身上泼冰冷的凉水,说是让“清醒”。除此之外,不法人员还把刘俊鹭两手捆住,把两腿掰开,狠踢阴部或用硬器,玻璃瓶,啤酒瓶猛击阴部。并让犯人用脚踩他的胳膊。
因其坚持对法轮功的信仰,她的一只胳膊已经残废。刘俊鹭被长期停吃“细粮”,每顿饭只给鸡蛋大小的窝头,一根手指大小的萝卜咸菜条。现在她的身体状况非常差,但至今仍然处于迫害之中。
案例二:
28岁的成都法轮功学员魏星艳,重庆大学高压输变电专业硕士研究生。因魏星艳坚持对法轮大法的信仰,于2003年5月11日被非法逮捕,在沙坪坝区610办公室受到连续审讯。被捕原因是当地警察怀疑她于“世界法轮大法日”在重庆大学校园里放了有法轮功字样的汽球和条幅。

二天后的5月13日晚,在沙坪坝区白鹤林看守所的一个房间里,一位男警察唆使两个女犯人强行脱掉魏星艳的衣服。魏星艳高喊:“你们无权这样对我!”这时进来一个身着警服的警察把魏星艳按在地上,当着两个女犯人的面强奸了她。魏星艳曾对强奸她的警察说:“我记住了你的警号,你逃不了罪责。”自此,魏星艳进行了绝食抗议,看守所强制对她进行了恶意的损伤性灌食,导致她的气管和食管严重创伤,不能讲话,生命垂危。

5月22日,魏星艳被紧急送往重庆市西南医院,许多穿便衣的610官员日夜监视,并盘查、跟踪、甚至逮捕前去探视魏星艳的人。以至于时至今日,魏星艳的进一步情况,外部仍无从知晓。

不仅女法轮功学员没能逃出他们的性虐待,就是男子也不例外:


被迫害得奄奄一息骨瘦如柴的安森彪


其脖子被手砍留下的疤痕

大庆法轮功学员安森彪(38岁)被610办公室的恶徒石建,用仙人掌的长刺在安森彪胸部、乳头、脖子等处不停的乱扎,共扎3次,每次持续20多分钟;石建还用布将他眼睛勒住往他嘴里塞洗衣粉,一犯人也往他嘴里塞洗衣粉,致使他心口烧灼、疼痛。犯人李文龙积极参与迫害,并扬言:“我代表政府专门惩治法轮功”,整日谩骂,污言秽语不绝于耳,一天夜里,李文龙用盛沸水的塑料袋烫安森彪小便处、侮辱他;犯人马涛用手砍他脖子,至今留有疤痕;犯人还将水滴入安森彪眼睛不让他睡觉;将盛有滚烫米饭的塑料袋烫他腹部;强迫他看诬蔑大法的录像、逼他转化。每次拔胃管,犯人们就用拳头猛击安森彪的胸部、头部,还用打火机烧他的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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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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