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检获非法付运淡水鱼

标签: ,

【大纪元2月25日讯】(明报新闻网2007年2月25日报导)海关凌晨在大屿山赤zP角码头,截查一艘由珠海来港的内地渔船,检获一批未列载货舱单淡水鱼,约值14万元(1.79万美元)。

海关人员于零时四十分检查该渔船时,发现4,200公斤未列载货舱单淡水鱼,包括桂花鱼、鲗鱼、边鱼等,约值14万元;该批淡水鱼并未持有内地卫生证明书。行动中,海关人员拘捕两名内地男子,包括1名负责人及1名船员,年龄分别为37及43岁。他们稍后将被控违反《进出口条例》。

香港海关已联络食物环境卫生署。

海域行动组指挥官林志强重申:“香港海关已加强执法及搜查进出香港水域的船只,以打击非法付运鱼类来港。这次检获的淡水鱼正好显示香港海关执法成效。”根据《进出口条例》,任何人士企图出口未列载货舱单货物、或为走私任何物品而将船只结构更改均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200万元(26万美元)及监禁7年。

相关新闻
基隆关税局查获走私鹿茸一千多公斤约千万元
调查局查获进口小时钟暗藏毒品  女嫌落网
跨国缉毒  查获渔船走私海洛因四十五公斤
年关近私枭走私未税洋烟 刑事局追查法办
如果您有新闻线索或资料给大纪元,请进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