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违法犯罪份子的天堂,反腐败举报人的地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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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月6日讯】核心提示:中国矿业大学教师王培荣举报违法犯罪的对象是无职无权的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群众自治组织)徐州市泉山区泰山街道办事处风华园居委会主任刘永修。尽管王培荣举报和公开揭露的是十分明显违法犯罪行为,而且证据确凿,王培荣层层上访举报和广泛揭露,在徐州市一万多人口的知识份子居住的风华园小区可以说家喻户晓,但徐州有关政府部门个别人想方设法阳奉阴违地敷衍拖延,甚至弄虚作假办假案,充当违法犯罪的保护伞,导致举报人流血又流泪,被举报的无恶不作至今逍遥法外。对于风华园小区百姓的呼声:继2006年1600多户居民联名要求罢免刘永修的居委会成员及主任职务后,2007年 68.18%居民代表再次联名要求罢免刘永修的居委会成员及主任职务,有关政府部门充当违法犯罪的保护伞个别人置之不理。2006年9月6日,刘永修一家四口(其中一名行凶者为警察)打伤举报人王培荣,并抢劫王培荣价值上千元的手机。800多户居民联名要求严惩刘永修等行凶者,四个多月过去了,至今打人凶手仍逍遥法外,警方也不去追回被抢劫的手机,甚至拒绝告诉受害人王培荣行凶者姓名、工作单位。

文章标题《徐州:违法犯罪份子的天堂,反腐败举报人的地狱》可能存在以点代面的偏激情况,文章内容是客观事实,风华园小区百姓从身边事切实感觉与文章标题《徐州:违法犯罪份子的天堂,反腐败举报人的地狱》一样。造成徐州声誉受损的责任在徐州有关政府部门充当违法犯罪保护伞的个别人,他们之所以敢这样做,是因为他们认为没有人追究他们的责任。

写文章《徐州:违法犯罪份子的天堂,反腐败举报人的地狱》的目的是为了全社会重视对举报人的保护及对违法犯罪保护伞的打击,使有更多的人与违法犯罪份子及腐败现象做斗争,对违法犯罪份子及腐败分子形成一种“过街老鼠,人人喊打”的氛围,在此基础上建立一种清廉的社会风气,让人民觉得生活在充满正义的天地之中。盼望徐州早日成为百姓安居乐业的天堂。

需要详细材料请与江苏省徐州市风华园业主委员会主任王培荣联系
电话:0516-83884475,0516-82952393(小灵通),E-mail:peirongwang@126.com

实例一

一、王培荣举报和公开揭露刘永修大量十分明显违法犯罪行为,例如:

1.刘永修个人盗用居委会名义以物业楼出租为借口恶意诈骗房屋租金;

2.刘永修操纵居委会侵吞私分居委会建景观大道全部费用

3.刘永修不允许委托方业主委员会审查其委托账目,故意制造矛盾,挑起事端。

4.出卖业主利益。

6.刘永修操纵居委会违法私分业主公共收益。

7.刘永修操纵居委会盗用业主公共收益,向不是居委会成员,而且已从办事处拿补贴的风华园社区党总支书记睢良进及从办事处拿工资的办事处派到风华园工作人员王朝清等用发补贴的形式行贿,败坏了社会风气。而且补贴名目繁多,如:降温费、取暖费、电话补贴、中秋过节费等等。

8.刘永修操纵居委会盗用业主公共收益,对当时的业主委员会王广华等四位委员行贿或变相行贿。

9.2006年1月,刘永修擅自通过把业主委员会委托的房屋(文化活动中心)出租合同改为无偿使用协议书、出租房的租金改为赞助款的手段,企图达到千方百计侵吞全体业主出租房收益和逃税的目的;有《房屋合作使用协议书》。

10.刘永修操纵居委会侵占业主公共收益到了公开抢夺的地步,侵吞购买风华园警务室巡逻用的摩托车赞助费及风华园警务室的治安基金。

11.没有一分钱房产和土地的风华园居委会,竟有约十万元的风华园的房屋和临商占地费租金收入,这是刘永修操纵居委会侵吞业主公共收益的铁证。而且金额巨大,已涉嫌刑事犯罪。

12.不到一年,刘永修操纵居委会不但违法使用了约二十五万元的假发票、假收据(既没有税务部门监制章,也没有地方财政部门监制章),还涉嫌逃税等违法犯罪活动;王培荣2006年4月3日进行了公开的举报和揭露,尽管刘永修操纵居委会在2006年4月7日、10日、24日到税务部门用虚开发票逃避刑法对逃税处罚,但徐州地税局对其进行了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及罚款等处罚。

13.刘永修疯狂打击报复举报人王培荣。为了转移业主视线,掩盖他操纵居委会侵吞私分业主公共收益的真相,刘永修无中生有在风华园张贴盖居委会公章的公告造谣称王培荣有经济问题。2006年9月6日晚,刘永修一家四口(其中一人为警察)打伤并抢劫了举报人王培荣上千元的手机。这是一起有预谋、企图把举报人王培荣置于死地的对举报人恶性报复事件,刘永修、刘永修老婆手拿凶器,刘永修用凶器连续用凶器猛打王培荣头部,导致王培荣流血过多倒在地上失去知觉,被送到住院救治。经医院诊断头面部外伤、头皮多处挫裂伤(缝了十多针)、左膝关节外伤、闭合性胸部外伤。这是刘永修老婆第二次打举报人王培荣,刘永修老婆抢劫了举报人王培荣价值上千元的手机。

14.刘永修竟敢张贴盖居委会公章的公告造谣损害举报人王培荣等人的名誉,被起诉后居委会被迫赔礼道歉。

15.居委会移交业主收益的不到应交的五分之一。

16.居委会强占业主公共用房(东区超市)办公,已造成业主公共收益损失达2万多元,而且每天还损失约2百元,社区警务室办公用房被居委会出租而无法办公。

二、徐州有关政府部门个别人想方设法阳奉阴违地敷衍拖延,甚至弄虚作假办假案,充当违法犯罪的保护伞

徐州市泉山区泰山街道办事处

按规定居委会是群众自治组织,每年至少开二次居民大会,但徐州市泉山区泰山办事处风华园居委会已近二年没有开居民大会,而且每月拿政府发的550元补贴居委会主任刘永修已有近一年没有正常上班。2006年9月8日,风华园一千六百多户居民签名要求召开居民大会,罢免刘永修的居委会成员及主任职务,市区二级民政局领导多次责成办事处召开居民大会,泰山街道办事处以刘永修抵制为借口,四个多月过去了,至今不召开居民大会。2007年68.18%居民代表再次联名要求罢免刘永修的居委会成员及主任职务,也是拖着不召开居民大会。

韩修德承认为风华园争取了1000元现金赞助费用于购买巡逻用摩托车,当王培荣告知该款被刘永修操纵居委会侵吞,要求韩修德帮助追回,韩修德竟敢用谎言为刘永修侵吞摩托车赞助费行为开脱,谎称这1000元现金是用于购买办公桌的。事实是购买办公桌的1100元已到泰山办事处报销了,而且在居委会账目中没有买办公桌的支出。

刘永修操纵风华园居委会把政府给居委会及警务室的全部办公用房出租,每月收取650元租金供居委会刘永修等私分及行贿,严重破坏社区建设,至今社区警务室办公用房被居委会出租而无法办公。而且居委会侵占业主公共用房(原东区超市)办公造成业主每年50000余元的经济损失,有意挑起群体性暴力冲突。韩修德、顾孝民用故意造假手段为刘永修侵占业主公共用房开脱。

泰山街道办事处领导韩修德、顾孝民等明知:刘永修操纵居委会侵吞私分业主的公共财产。睢良进到处说:“泉山区区委书记兼区长董峰是他的外甥女婿”。刘永修为了给他违法犯罪行为找保护伞,用业主的公共收益,向不是居委会成员,而且已从办事处拿补贴的风华园社区党总支书记睢良进及从办事处拿工资的办事处派到风华园工作人员王朝清等用发补贴的形式行贿,败坏了社会风气。而且补贴名目繁多,如:降温费、取暖费、电话补贴、中秋过节费等等。刘永修操纵居委会盗用业主公共收益,不但对睢良进、王朝清等人,而且对当时的业主委员会王广华等四位委员行贿或变相行贿。

韩修德、顾孝民等个别领导故意包庇、纵容、隐瞒,至今没有向检察机关和公安部门举报和移交刘永修涉嫌刑事犯罪的问题。

业主委员会主任王培荣多次要求泰山街道办事处领导韩修德解决风华园居委会主任刘永修的问题,并多次提出向韩修德要求:“你可以认为我王培荣不讲理,但你不能不相信风华园全体居民和业主。刘永修在居委会的问题,应该召开居民代表大会来解决;刘永修侵占私分业主财产问题,居委会代管业主委员会账目问题,应该召开业主代表大会来解决。风华园绝大多数居民和业主是讲道理的,有能力辨别真假是非的”,但王培荣的要求均遭到韩修德拒绝。韩修德为了掩盖刘永修侵占私分业主财产问题,故意把问题复杂化,申请的所谓的“审计”。

徐州市公安部门

中纪委三令五申明令严禁收受代金券,知情人提供的证据表明,主要的打人凶手居委会主任刘永修,为了为他违法犯罪行为寻找保护伞,私自用业主的公共收益行贿,在05年中秋节,以慰问为名,对派出所某负责人行贿面值三百元的代金卷(有签字的发票为证)。

曾收受凶手代金卷的派出所某负责人成为案件负责人的过程令人深思:9月6日晚,刘永修一家四口打伤王培荣,当时的派出所值班负责人是派出所翟所长(正所长),按派出所规定:值班负责人为案件案件负责人。收刘永修代金卷某负责人理应回避该案件,但收代金卷某负责人违反规定,主动要求成为刘永修一家四口打伤王培荣案件负责人,接着发生了许多不可思议的事,个别警察的行为令人难以置信。

(1)当第一辆警车到现场,由于刘永修继续指挥家人,围攻受伤的举报人王培荣,在王培荣失去知觉倒在地上后,第二辆增援的警车赶到现场。王培荣被送到医院救治。警方要把打人凶手带到派出所做笔录时,刘永修小女儿说是她打王培荣,刘永修、刘永修老婆也承认是他们打王培荣,但他们全都否认刘永修小女婿(是警察而且是副所长)打王培荣,因此打人凶手之一的刘永修小女婿没有被带走。由于刘永修小女婿打举报人王培荣时,有二、三十人目击了该过程,据愿意作证的目击者反映,当时就有人告诉警方,还有一名年轻的男性打人凶手(刘永修小女婿),而且也有人主动表示愿意作证,给警方留下联系方式,但是警方没有去取证。甚至事后有个别警察放风说刘永修小女婿不在现场。

(2)9月6日晚,刘永修老婆承认是她打了王培荣,她被警车拉到派出所,但警方称没有做笔录。而且被告知自9月6日晚起一个月多警方一直没有做刘永修老婆的笔录。

(3)公安部二00五年十二月二十七日印发《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

“第十八条公安机关受理伤害案件后,应当在24小时内开具伤情鉴定委托书,告知被害人到指定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情鉴定。

第十九条根据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人身伤情鉴定标准和被害人当时的伤情及医院诊断证明,具备即时进行伤情鉴定条件的,公安机关的鉴定机构应当在受委托之时起24小时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在3日内出具鉴定文书。”

2006年9月7日,王培荣家属打电话给案件负责人,要求派出所出具申请法医伤情鉴定的委托书,竟遭到拒绝,说等王培荣伤治愈后,再出具申请法医伤情鉴定的委托书。王培荣家属向徐州市警风监督员反映情况。徐州市警风监督员向派出所了解情况,案件负责人推脱说管公章的警察不在,无法出具法医伤情鉴定的委托书。

案件负责人与法医鉴定部门相互找借口,一直不给王培荣做法医鉴定。法医鉴定部门工作人员问了王培荣不该他问而且是一个十分荒唐的问题:“你们能不能调解,不做法医鉴定?”。王培荣明确表示:“不可能”。法医鉴定部门工作人员叫王培荣回家,等通知再来做法医鉴定。

王培荣做法医鉴定的时间被“拖”了十多天,2006年9月18日下午,在派出所警察的陪同下,王培荣做了法医鉴定,而且法医鉴定部门的《法医学鉴定书》问题重重。

(4)王培荣认为个别办案人员徇私舞弊,申请要求有关人员回避。2006年9月29日,王培荣申请被驳回。

(5)2006年10月1日,风华园业主委员会向翟山派出所、泉山区公安分局、徐州市公安局提交公函:《风华园业主强烈要求严惩打伤举报人王培荣的凶手刘永修等四人》,并附800多业主的签名,但至今没有答复。刘永修一家四口(其中一名行凶者为警察)打伤举报人王培荣,并抢劫王培荣价值上千元的手机。800多户居民联名要求严惩刘永修等行凶者,四个多月过去了,至今打人凶手仍逍遥法外,警方也不去追回被抢劫的手机,甚至拒绝告诉王培荣行凶者姓名、工作单位。

(6)警方称刘永修老婆不愿做笔录,自9月6日晚起一个月多警方一直没有做刘永修老婆的笔录。警方称刘永修老婆有轻伤,王培荣已告诉警方没有打刘永修老婆,至于刘永修老婆是否有伤与王培荣无关。

徐州市泉山区审计局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泰山办事处风华园居委会主任刘永修操纵居委会逃税、开25万非法票据、侵占、私分业主公共收益被举报和揭露后,风华园居委会主任刘永修为了掩盖真相,不把风华园业主委员会委托的公共收益收支账目公开,至今不允许委托方风华园业主委员会全面审查其委托的账目。风华园居委会主任刘永修千方百计企图逃避业主委员会全面审查风华园居委会代管的账目和居民大会审查风华园居委会的账目。泰山办事处个别负责人企图通过所谓的“审计”来掩盖十分明显的、证据确凿的风华园居委会侵吞、私分业主公共收益等不法行为。

风华园业主委员会为了制止用所谓的“审计”手段洗黑钱的行为,采取了一切合法途径,2006年10月22日向泉山区审计局提交《风华园业主委员会致泉山区审计局的公开信》,并向江苏省审计厅进行了举报,2006年11月3日,江苏省审计厅来电告知举报材料已转交徐州市审计局,但徐州市审计局把举报材料转到被举报单位泉山区审计局。2006年11月30日,风华园业主委员会向泉山区审计局提交《风华园业主委员会11月30日致泉山审计局的函》。2006年12月10日,江苏省徐州市风华园业主委员会给国家审计署审计长李金华的信,请李金华审计长制止用“审计”手段洗黑钱行为。但是下属胆大妄为审计成为洗黑钱手段,审计长李金华没能制止,泉山区审计局对不具备审计资格的群众组织居委会进行所谓的“审计”,千方百计为刘永修的违法犯罪行为开脱,为使其侵吞的私分业主公共收益“合法化”做尽手脚。这是徐州个别人操纵的利用国家权力,强行使审计成为洗黑钱的手段,手段之卑鄙、情节之恶劣,创全国之最。说明徐州腐败土壤很肥沃,举报腐败寸步难行,希望能得到全国有正义感的人士的支持和帮助,为净化社会风气而努力。

国家审计署审计长李金华指出:“审计机关是依照宪法规定成立并代表国家履行经济监督的专业部门,在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具有特殊重要的地位”、“审计署从成立伊始,就把检查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作为审计工作的重点,把维护财经秩序作为审计机关的首要任务”、“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是党中央、国务院审时度势做出的重要决定,是贯穿整个十五时期的一项重要任务”。

当江苏省徐州市风华园业主委员会主任王培荣向泉山区审计局领导举报,并提供徐州市风华园业主委员会书面材料的公函举报风华园居委会主任刘永修操纵居委会逃税、开具25万非法票据,侵占、私分业主公共收益,泉山区审计局局长李德庆回答:“中国没有一个单位不逃税的,逃税很普遍”、“在徐州没有一个居委会是按法办事的”。姓包的副局长称:“我们只管查居委会提供的材料中收支的数字是否相符,至于收支的合法性不是我们审计部门的事”。依据姓包的副局长的逻辑推理:不管是偷来的钱,还是抢来的钱,只要入了帐,并且收支的数字相符,审计局就可以出具没有经济问题的审计报告。泉山区审计局个别人这样做的目的十分明确,即利用政府机关、百姓对审计机关信任及国家赋予审计机关的权力,千方百计为刘永修的违法犯罪行为开脱,为使其侵吞的私分业主公共收益“合法化”做尽手脚。法律法规规定的《审计报告》七项内容,徐州市泉山区审计局《审计报告》(泉审行报[2006]7号)有五项没有,只有二项也不全。

徐州地税局

刘永修操纵居委会违法开具了约二十五万元的假发票、假收据(既没有税务部门监制章,也没有地方财政部门监制章),徐州地税局没有进行处罚。

王培荣2006年4月3日进行了公开的举报和揭露,徐州地税部门4月4日立案。刘永修操纵居委会在2006年4月7日、10日、24日到税务部门用虚开发票手段,逃避了刑法对逃税处罚。

实例二

王培荣四年举报风华园劣质工程之一,徐州市风华园劣质单元防盗门问题,尽管有三千风华园业主签名声援,2003年3月12日及2003年9月9日江苏电视台《大写真》栏目二次专题揭露,2003年《现代快报》、《江南时报》、《扬子晚报》、《检察日报》、《法律与生活》等媒体四十多篇文章曝光,均没有解决无营业执照个体户非法经销风华园劣质单元防盗门问题(该个体户还个人非法购买了警车)。令人发指的是公安部门、法院、检察院个别人公开成为这个购买警车个体户非法经销伪劣商品的保护伞。王培荣三次民告官案均法院以种种借口、甚至用办假案的手段不支持王培荣与违法犯罪及腐败行为做斗争(2002年10月25日王培荣起诉徐州市公安局案,2003年7月18日王培荣起诉徐州市政府、徐州市公安局、徐州质量技术监督局、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徐州市物价局案,2004年1月21日,王培荣起诉徐州市政府案)。

王培荣揭露和举报风华园劣质单元防盗门问题及该个体户个人非法购买了警车,个体户以名誉侵权为由,把王培荣告到法院,徐州市、区二级公安部门为了掩盖内部腐败真相,均给法院出具假的公函,法院也不敢把假的公函拿到法庭指证,但泉山区法院判王培荣败诉。据法院有关人员透露:该案由江苏省高院亲自出马监督下,徐州中院改判。

经过长达四年的举报,四次“民告官”官司,大量媒体文章及电视报导,王培荣的举报和再次“民告官”引起高层领导及徐州市市委书记、市长的重视。

2004年1月30日,徐州市委书记徐鸣和新任代市长李福全,亲自召集相关部门负责人开会,作出3项决定:(一)立即全额退还防盗门款;(二)公安部门立案查处制售伪劣防盗门的犯罪行为;(三)立案查处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违法犯罪行为。并雷厉风行逐一落实,总额150万元退款已发放到住户手里。

状告政府的王培荣喜出望外,撤下诉状,并表示要给市政府送锦旗表示感谢。市政府则认为这本是自己分内之事,拖了4年才解决,已愧对百姓,婉拒了锦旗。

2004年10月4日《彭城晚报》报导:“’风华园劣质防盗门案’宣判——两不法商人一审被判一年半”。2004年10月6日《江南时报》发表记者许尽义的文章:罚款20万判刑1年半——“风华园防盗门案”昨画句号。

2004年10月8日《新华报业网》发表记者杨阳、李先昭的文章:徐州“风华园事件”尘埃落定——生产和销售劣质防盗门的不法商人终落法网。

值得深思的问题

执法部门、党政部门某些人之所以敢于颠倒黑白,混淆是非成为违法犯罪及腐败现象保护伞,是因为没有人追究他们的责任。

法院方面

从劣质防盗门不法经销商闫家训告举报人王培荣名誉侵权案,到王培荣诉徐州市公安局(起因是徐州公安部门不但不查处“三无”劣质单元防盗门,反而为不法经销商闫家训个人购买警车,出具公函充当打击报复举报人王培荣的帮凶),出现了徐州法院一些人竟敢公开办假案、故意办错案等司法腐败的现象,破坏了中国社会主义法制,是对中国法律的亵渎。令人发指的是公开办假案、故意办错案的二名主审法官(闫家训告王培荣名誉侵权案、王培荣诉徐州市公安局案)竟均成为2003年徐州市“十佳法官”,是徐州司法黑暗和腐败的真实写照,还是黑恶势力操纵了2003年徐州市“十佳法官”的评选活动?

法律是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法制的基本精神和要求;但有时法律的圣洁却被执法的人玷污;法律是公平和正义的象征,在权大于法、钱大于法的事实面前却显得苍白无力。因有关部门徇私枉法不作为,王培荣为求正义付出了四年沉重的代价,更主要的是人民群众对司法、公安机关形象的质疑,靠什么来挽回?故意把这起十分明显的刑事案件复杂化,为犯罪行为撑保护伞的人没有受到党纪国法的制裁。

公安部门

详细情况看王培荣写的《徐州公检法内部关系网故意隐瞒、篡改罪犯分子真实身份及犯罪事实》,其中章节《从公安局批准黑恶势力个人购买警车,到公安局购买警车供黑恶势力犯罪使用——徐州公安部门竟敢为已判刑的黑恶势力犯罪份子买单》,不但揭露了公安部门花四万元为判刑的黑恶势力犯罪份子购买、使用警车(该警车车型已淘汰)买单等事实,而且还记录:

从徐州市公安局向王培荣反馈信息来看,徐州市公安局不是真正解决问题,要真正打击徐州黑恶势力的犯罪,惩治徐州公安机关的腐败有许多工作要做。

公安部决定,自2005年5月18日开始,全国公安机关通过公安局长开门大接访,集中处理群众信访问题。2005年7月20日,徐州市公安局局长沉文祖接待王培荣的举报,接收举报材料《举报徐州公安部门某些人充当犯罪份子的保护伞》,认真听取三个要求:

1.查处充当犯罪份子闫家训保护伞的徐州公安部门内部腐败分子:批准闫家训个人购买、使用警车的腐败分子,批准闫家训个人购买、使用警车的腐败分子,批准为闫家训个人购买警车出资四万元的腐败分子,为了打击举报人王培荣,徐州市云龙区公安分局非法为犯罪份子闫家训出具公函:“关于(苏CO818警)警用车辆购买使用的情况说明”及徐州市公安局政治部的非法证明的相关人员。

2.查处充当犯罪份子闫家训保护伞的徐州市公安局计防办主任杨德,2003 年3月11日晚江苏电视台《大写真》栏目记录了王培荣代表近四千住户要求徐州市工商局、徐州市质监局、徐州市公安局查处(风华园)假冒、“三无”劣质单元防盗门问题的过程,再次证实这些部门相互推诿,不解决属于他们该查处的违法犯罪。其中,徐州市公安局态度十分恶劣。

徐州市公安局计防办主任杨德对王培荣说:“我比你都清楚,有些东西你不知道的我都知道。弄来弄去,不就是那点事吗,你不就知道一点点吗!”在回答王培荣“你们知道得比我多,为什么不处理”提问时,杨德答:“那你管得着吗!我想查就查,不想查就不查!我只能跟你这样讲。我跟局长还不能这样讲,(跟局长讲)我肯定查,但是我查不查跟你没有什么关系!”听听,杨德可以将事关公共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说成“那点事”;甚至连一块遮羞布都不要,公然包庇违法犯罪。多么嚣张的语言,多么狂妄的作态!面对电视镜头,面对公众的呼声,连对违法犯罪查与不查,杨德也敢以如此恶劣的口吻说“不”,而且说“不”的底气还特别的足。这是为什么?是谁给他如此的胆量?

3.由于徐州市公安部门包庇闫家训违法犯罪行为,导致闫家训抢劫、威胁王培荣成了“家常便饭”。2003年2月16日,发展到闫家训当警察的面打伤王培荣,举报人王培荣多次向警方要求追回被闫家训抢劫的全部财物、责令闫家训承担打伤王培荣的医疗费三百五十元,追究刑事责任,但直到今日,警方没有采取任何措施,为举报人王培荣追回被闫家训抢劫的全部财物及被闫家训打伤的医疗费。对这种不作为行为,举报人王培荣保留起诉徐州市公安局的权力。@(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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