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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特别费 双重标准惹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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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3月13日讯】台南地检署12日侦结台南市正副市长特别费案,对许添财作出不起诉处分,另对许阳明得以领据核销之特别费部分也不起诉。因特别费案被起诉的中国国民党前主席马英九说,南检对许阳明领据核销特别费部分采取不起诉作法,较符合公平正义。他也认为,南检、北检确出现办案标准不一的问题。

中央社消息,马英九竞选办公室也声明指出,南检对得以领据核销特别费采实质补贴说,并详论制度瑕疵争议情况下,难认首长有积极施行诈术行为,与马英九看法完全一致。许添财不起诉处分书中,提到特别费有“实质补贴”性质,外界认为检方侦办有南北有明显差异。

另许阳明被控使用130张不实发票核销特别费,金额共31万余元,依贪污罪嫌将许阳明及提供发票的秘书王筱方、随扈黄纹崇起诉。

马英九则指出,南检的作法较为符合公平正义原则;因为首长特别费核销入账后,就属于首长实质补贴,性质属于私款,因此当然没有侵占公款问题,这些见解与他之前的看法完全一致,而他先前在北检、高检出庭时均曾表达类似看法,却没有获得接受。

他也说,南检的作法才比较符合特别费制度精神与实质情况,同时首长将特别费看作实质补贴,也已是30年来的惯例。

至于媒体追问,特别费侦办,南北检有不同的标准,是否因为政治力介入?马英九则说,因为案件已经进入司法程序,他不便评论,但他较认同南检的见解,也认为南检检察官才真正做足了功课,对首长特别费有正确的了解。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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