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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虎无名小站结合 公平会3月底决定同意与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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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3月13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林惠君台北十三日电)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员会委员林欣吾今天表示,有关雅虎公司所属雅虎奇摩网站拟与无名小站公司结合案,委员会预计3月底或4月初开会决定通过与否;不过,他坦承,由于财报未公开,关键在市占率部分,目前还不知道结合案是否会造成独占问题,会再跟几个相关网路服务业者进行了解。

雅虎奇摩预计取得无名小站股权并申报结合案,引起外界关注。由于雅虎奇摩网站是当前台湾最具影响力的网路资讯提供服务业者,公平会上午举办“研商网路资讯服务市场之竞争议题”座谈会,由林欣吾主持,邀请学者及业者参与讨论。

雅虎公司法务长许庆玲表示,结合案不会构成市场参进障碍,无名小站用户与雅虎重叠性高,不会影响市场结构。美国竞争主管机关不认为,具领导地位的网路业者结合会构成市场参进障碍。

她说,这次结合是单纯网路业者的水平结合,不涉及上下游间垂直结合,不会对须取得上下游服务的竞争业者有参进障碍。结合案有助于整体经济的创新活动。

至于雅虎与无名小站结合是否对下游广告市场、潜在交易相对人及一般使用者产生影响?许庆玲指出,雅虎奇摩并不能任意决定网路广告价格,相对其他媒体,网路广告是弱势。高浏览率或高到达率与广告市场的占有率并无绝对因果关系。

不过,网络数码国际公司执行长陈铭尧认为,免费服务就是要争取流量,以高流量换取金钱,不断烧钱,最好的办法就是赚钱回来,以广告赚钱。广告应该区分有线电视广告、网路广告与报纸广告。

另外,与会学者认为,要先厘清市场界定问题。中正大学财经法律所教授王志诚表示,最重要的是对市场做界定,特别是新兴产业,网际网路市场如何界定很重要。

政治大学法律系教授吴秀明指出,世界各国竞争法的市场界定是从需求者的替代性来观察,在新兴产业或高科技产业,这个定义应该不会改变。

不过,他认为,在雅虎案中,市场定义是网路资讯服务提供市场,范围是不是太广?要考虑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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