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伟国:左派猛攻物权法“和谐社会”被破局

张伟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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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3月15日讯】《物权法》是今年两会内外的争论焦点。该法草案自出台开始,就伴随着中共党内政治派别和思想意识形态的激烈的交锋,到今年两会,各方的较量白热化,尤其是左派摆出了“最后决战”的架势,阵容之强、动作幅度之大,让人大开眼界。左派指责该法案在平等保护“富人洋房与乞丐要饭棍”,“是党票变股票的旋转门”,旨在让特权阶层侵吞国有资产合法化。从表面看,这些说法言之成理,持之有据。

这些年来,中共整个体制从上到下的腐败溃烂,贫富悬殊导致社会分化和冲突,现政权的合法性危机越来越严重,左派感到:文革以后他们还从来没有过这样广泛的社会基础。加上胡锦涛上台以来,在意识形态上向左转,提出“向朝鲜、古巴学习”,这让左派感到胡锦涛与他们是心心相印的。原计划去年两会要审议通过的《物权法》临时遭搁置,无疑是给左派的一剂强心针,自从毛泽东去世后,他们从来也没有感到自己的腰杆像今天这么粗过。

然而,尽管左派如此高调的把自己打扮成社会弱势群体的代表,但是人们始终警惕着他们所包藏的祸心,尤其是其不惜以发动经济文革,复辟毛泽东时代国有经济体制的主张,明显与时代潮流和社会现实严重脱节,即便胡锦涛垂青于他们,面对被左派批得“臭不可闻”的“西山会议”,也不得不表态要继续改革。胡的两手策略是,一边把左派的文章批转给军方领导人,指斥改革派官员是“特洛伊木马”;另一边又让老左检讨随便点名。

相对于左派的高调,右派们的意见就相对沉寂了许多。在他们看来,这个《物权法》草案本身就先天不足,把国有和私有两种性质完全不同的财产放在一起保护,实际就是一种妥协的变异。面对社会的迅速发展,该法案谈不上超前,充其量只是对现实的肯定。早在二○○四年三月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宪法修正案,增加了“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的内容,私有财产权已经上升为宪法权利。相比较,如今的《物权法》草案已经相当滞后了。

人们注意到,关于该法草案的争议,形式上的突破已经比具体条文的分歧更有价值。左派的举动超越了中共的“底线”,本质上就是中国发展道路姓社姓资的论争,一直被中共超级强人邓小平压着的这个问题,现在终于被左派公开化了,证明争论已经压不住了,中南海政治权威已经衰落,可以预见社会的舆论空间将随之有新的拓展。同时,左派之所以跳得如此之高,其真正的用意是急于摆脱体制内非主流的政治地位。所以,从这个角度看,这次左派声势浩大猛攻《物权法》草案,而当权者志在必得—全力排斥干扰确保通过,实际反映出中共党内主流派与非主流派的一场激烈争斗。难怪自由派如此逍遥。

其实,该法草案立法过程所暴露的问题,远比实际结果更有意义。争议带来的分歧已经导致一场政治“危机”,甚至可能造成中共公开分裂。胡温的“和谐社会”如今被左派破局,乃是胡锦涛左倾机会主义路线自食其果。如今的问题,首先要胡本人赶紧调整立场,站到历史正确的一边;其次,中国对私有财产的侵犯,主要来自一党专制,如果再不实行还政于民的政治改革,乞灵于毛泽东原教旨主义,无疑于玩火自焚,加速毁灭;如果没有政治改革的配合,即便有了《物权法》,也难以彰显其功效,甚至适得其反,被左派不幸言中。

概而言之,物权是人权的基础,没有物权就不会有真正的人权,私有财产如果得不到有效保障,人权就变成了空中楼阁。《物权法》的出台,应该是改善人权的新起点,但这一切需要政治改革配套才能实现。中国需要政治改革,《物权法》出台和实施的过程,就应该是一个政治改革的过程。

转自《动向》2007年3月号(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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