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胡瓜关说案侦结 检方:无法官受贿事证

【字号】    
   标签: tags:

【大纪元4月27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陈慧真台北二十七日电)艺人胡瓜诈赌案衍生法官收贿疑云,台北地检署今天侦查终结,台北地检署表示,经查并未发现有法官接受贿赂以改变审理结果的积极事证,这部分应予以签结。另外,匿名检举信确实由时报周刊采访主任林朝鑫提出,但因难以认定有虚构不实的诬告故意,无涉刑责,也予以签结。

台北地检署侦办艺人胡瓜诈赌案承审法官吴孟良收贿疑云,起于台北地方法院接获检举函,指出胡瓜为了摆平诈赌案官司,透过胡瓜女婿李晋良找来吴孟良师大附中同学梁家尧与吴孟良接触,并意图以新台币一千万元行贿,吴孟良因此判决胡瓜无罪,随即请辞法官转任律师。

台北地检署下午侦查终结,依涉犯刑法诈欺取财未遂罪嫌,将公关业者梁家尧提起公诉,并具体求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至于胡瓜与李晋良涉嫌行贿承办法官部分,经查没有积极证据可证明胡瓜等人有“行求贿赂”的行为,因此,予以签结。

台北地检署表示,经就胡瓜涉嫌诈赌案的审理过程,包括判决的评议经过,进行必要侦查与了解,且查证相关人员资金往来及通联纪录,并未发现有法官接受贿赂以改变审理结果的任何积极事证,这部分应签结。

至于匿名检举信的来源及目的,台北地检署表示,经深入追查,匿名检举信确实出自林朝鑫之手,虽林朝鑫坚称是基于胡瓜诈赌获判无罪,对审判的公正性严重质疑,才提出检举,难以认定林朝鑫有虚构不实的诬告故意,尚与刑责无涉,这部分应予以签结。

台北地检署指出,林朝鑫藉由提出检举信函,炒作新闻,导致司法信誉遭受戕害,心态容有可议,但这属于媒体自律的范围,社会应自有公评。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