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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丽湾渡假村开发案 台东县府:已开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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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4月29日报导】(大纪元综合报导)环保团体昨天检举位于台东县杉原海岸的“美丽湾渡假村”BOT案违法开发,质疑全案不仅违法破坏海洋生态,台东县政府更有贱租国土、图利财团之嫌;台东县政府则表示,美丽湾渡假村主体建筑部分分,因未超过1公顷而不需要环评;至于,扩建部分分,环保局已经开罚30万元,并且已经停工。

据中央社报导,包括台东环保团体、环保律师和立法委员等团体,昨天上午在立法院召开记者会,指台东县政府以BOT方式开发的杉原海水浴场“美丽湾度渡假村”,未做环境影响评估即施工,且申请开发零点九公顷,实际却超限开发5.6公顷。

环保团体要求环保署、内政部与法务部,不可放任公务员图利业者继续兴建,立委林淑芬也呼吁民众,抵制相关业者。

台东大学生命科学研究所教授刘炯锡指出,美丽湾渡假村民国93年底动工,迟至今年初才由台东县政府环评,迄今环评未过,业者却准备在9月开始营业,主建筑现已兴建至5楼,建筑废土倾倒在美丽的沙滩上,势将影响珊瑚礁和热带鱼的生长。

台东环保联盟秘书长林云阁出示开发前和1个月前的开发中照片,表示业者申请开发面积0.9公顷,企图规避环评审查的1公顷下限,实际开发面积及兴建楼层远超过此限,企图事后变更设计,近2百公尺的铁皮封住海滩,阻隔民众亲近海洋,贪婪之心一览无遗。

环保署环评委员詹顺贵律师认为,全案弊端重重,业者未环评即施工,应依环境影响评估法第十四条、二十二条规定,开发案无效且业者将遭行政罚锾;其次,全案实为大面积开发,环评层级应为中央而非地方,须经交通部同意,台东县政府不可一意孤行,降级环评。

蛮野心足生态协会专职律师陈柏舟也指出,台东县政府在美丽湾的BOT案中,民国93年、94年的租金只有新台币12万5千元,营运权利金只有每年营业收入的2%,对照法国巴黎市耗费数百万美元购沙铺设人工海滩,台东县政府如此贱租国产,且对县环评会的决议置之不理,显然图利财团。

环保团体上午昨天上午在立法院中兴会馆召开记者会后,昨天(删)下午1时30分前往与美丽湾渡假村同一集团的台北美丽信酒店表达抗议。台北美丽信公关经理黄崧瀚表示,美丽湾开发案是酒店的大股东投资行为,与美丽信的经营管理无关。

台东县府:已开罚

台东县政府表示,美丽湾渡假村主体建筑部分分,因未超过一公顷,不需要环评;至于,扩建部分分,环保局已经开罚30万元,并且已经停工。

负责开发案核准的台东县政府观光企划课长罗淑圆表示,美丽湾度渡假村当时申请饭店主体开发部分是零点九公顷,依照环保规定不需要环评,后来业者有意变更计划,延伸到附近的1公顷,目前这部分分尚在环评中,并未动工。

台东县政府环保局长黄明恩表示,原申请案的0.9公顷,除了因为是1公顷以下不需要环评外,原地点本来就是杉原海水浴场的停车场,所以不需要建照和水土保持等证明。

至于变更计划延伸部分,有1公顷,尚在环评当中,因业者偷跑整地,环保局上个月已经罚款30万元,并且勒令停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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