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5月16日讯】(据中广新闻记者徐韵翔报导)为落实推广母乳的政策,卫生署今天宣布最新奶粉业者自律规范,未来对于1岁以下婴儿配方奶粉的广告行销规范将严格把关,包括孕妇及未满1岁的婴幼儿,或是刚怀孕或生产的演艺名人,都不能代言乳品以及婴儿食品商业活动,此外,宣传时如果标榜奶粉添加物含有母乳营养素成分,不可以超出规定、夸大叙述,以免造成民众误解。
根据统计,1岁以下婴儿奶粉市场,1年大约15亿元,不少业者纷纷研发添加物新产品,吸引家长选购,为了检讨近年来婴儿奶粉厂商的行销行为,卫生署特别邀集奶粉业者与儿童医事团体,讨论婴儿配方食品行销规范,提出最新的奶粉业者6项自律原则并达成共识。
为落实推广母乳的政策,卫生署食品卫生处长郑慧文表示,未来1岁以下的配方奶粉广告,行销将趋向严格,包括孕妇及家中有未满1岁的子女的人士,或是艺人与名人,都不能代言乳品与婴儿食品及特殊营养食品,或藉公益之名,行行销之实。
此外,市面上常见文宣,很多都假藉宣导母乳的优点,再强调产品具有相同的营养素,行销宣传,郑慧文强调,文宣中可以强调哺喂母乳的好处及母乳的优越性,但如果提到奶粉产品含有与母乳营养素有关的成分,用词必须符合规范,例如常耳闻的AHA、DHA成分,就不在卫生署公告范围里,因此不能夸大宣传叙述。
食品卫生处表示,这项规定将从7月1号起实施,虽然新规范不具法律效力,或罚则,不过,卫生署强调,业者都表示愿意主动配合,消基会也会持续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