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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县旗山镇鹅卵石堤防 将公告为县定古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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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5月17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陈守国高雄县十七日电)高雄县古迹、历史建筑、聚落及文化景观审议委员会开会审议旗山镇鹅卵石堤防是否具有文化资产保存价值,最后决议公告为县定古迹,由县长杨秋兴签核后公告。

旗山堤防起自旗山镇永和里到大德里的旗山桥,建于日治时期昭和七年1932年;昭和四年1929年八月的洪水期,造成旗山溪河床剧烈改变,主流直冲右岸旗山郡,为避免水患,于是台湾总督府土木局在右边河道旁地势较低处,兴建五百公尺的鹅卵石堤防,之后又陆续向南延长到旗山桥,成为今日总长一千六百四十四点五公尺的旗山堤防。

旗山堤防以大鹅卵石堆砌而成,沿目前旗山镇中华路边南下到旗山桥,大部分仍保持完整样貌,是旗山溪畔独特景观。因中华路整修,路面逐渐垫高,堤防较日治时代低。县府在堤防边兴建自由车道。   

高县古迹、历史建筑、聚落及文化景观审议委员会讨论旗山堤防时,县议员及地方人士强烈要求保存;旗山镇公所民政课长林传宗也说明堤防是日治时期当地人付出血汗共同完成,保护旗山镇民免于洪水之苦,是旗山镇民共有记忆的代表。

审议委员们则认为旗山鹅卵石堤防的施工及选材细腻,具有工艺技术价值,显现日治时期的防洪工法,迄今七十年仍大致保存原貌,见证1930年代以来筑堤技术的历史变迁,也蕴含当地居民深厚的集体记忆情感,是无可取代的文化资产,应依文资法指定为古迹。

县府文化局表示,旗山堤防是旗山镇珍贵的文化资产,也深具观光休憩价值,审议委员会的决议将签请县长核示后公告,“旗山堤防”将成为高县第二十处古迹,也期许旗山镇民共同维护这项宝贵的文化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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