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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年金 低收入户免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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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5月3日讯】〔自由时报记者王贝林/台北报导〕行政院院会昨通过“国民年金法草案”,国民二十五岁起只要月缴六百二十二元,四十年后就可月领七千六百零三元;国民年金制度送立法院通过后,预计自2009年起,与劳保年金同步实施。

政院通过草案 预计后年起实施

现有敬老津贴、中低收入老人津贴、原住民敬老津贴及老农津贴等四大津贴,未来都将在并入国民年金后逐渐被取代,目前月领三千元津贴将转为每月三千元保障年金,老农津贴五千元与其他津贴的二千元差额,也可另外领取,权益不受影响。

国民年金以二十五岁到六十四岁未投保公保、劳保、农保等任何社会保险者为对象,主要为自雇者(如摊贩、农夫 )、失业者及家庭主妇,人数约三百五十三万人;六十五岁起开始领取年金,直至终老,加保愈久,领得愈多。

考量部分民众工作不稳定,在国民年金与劳保年金制度间进出频繁,草案也决定国保与劳保的年资可以并计,民众在六十五岁退休时,可在个别投保年资未达申领年金门槛(国保十年、劳保十五年 )时,将两者合并计算以领取较优渥的年金,而非只能领取一次退休金。

取代现行津贴 三五三万人受惠

实施财源主要依赖公益彩券盈余,不足时提高一%营业税挹注,必要时也可由中央主管机关编列年度预算支应。政务委员林万亿表示,目前政府每年投入各项津贴约九百亿元,国民年金开办第一年约需三百零九亿元,估计实施后的第十四、十五年时,国民年金财务负担会比现行发放津贴还小,免于政府因老年人口快速增加,发放津贴造成财政黑洞、债留子孙。

以二十五岁家庭主妇加保为例,月缴六百二十二元,四十年后即可月领七千六百零三元,以六十五岁开始支领年金、平均余命十七年计算,到八十二岁时共可领取一百五十五万一千零一十二元,领取金额约为所缴保费的五.二倍;虽然保费第一年六%,第三年起每二年增加○.五%,但保费上限只到十%,投保金额随物价指数波动,每增加五%即调整,估计实际领取金额会比所缴保费多更多。

为免经济弱势者缴不出保费,草案还有分期付款及十年补缴期的规定;保费为一般民众负担四成,低收入户免缴,身障者依程度补助五十五%至一○○%;另比照劳保,若被保险人、父母、配偶或子女死亡,发给一.五至五个月投保金额的丧葬给付;被保险人死亡时,另发给最低三千元的遗属年金。

朝野各版本 内容差异大 年金法本会期三读 难度高

〔记者彭显钧/台北报导〕行政院院会昨通过“国民年金法草案”,对照立法院现有三个草案版本,内容有极大差异,加上只剩一个月左右的会期,朝野党团虽都支持修法,但对草案在本会期完成三读程序的可能性,都不表乐观。

立法院目前有三个“国民年金法草案”版本,分别是国民党团、国民党立委杨丽环及民进党立委王荣璋版,尽管国民党团版早在九十四年底即提出,但因行政院版尚未送审,本届立院还不曾审议过国民年金法草案。

政院版送立院审议后,依最快进度,立院下周二由程委会排入院会议程,下周五再由院会交付卫环委员会并案审查。

依现有版本内容,政院版、国民党团版与杨丽环版都采“社会保险制”,但在保险费率、每月保费、给付金额与标准等部分,均有不同程度差异。

王荣璋版整合民间社福团体的主张,采“税收制”,由公益彩券盈余、政府编列预算等方式筹措财源,整并相关津贴补助,以保障国民基本生活水准。

民进党团虽宣示以推动国民年金法草案为优先考量,国民党团也不反对;但国民年金法草案的内容繁杂,卫环委员会最快要到5月中旬才能审查此案,距离5月底的法定休会日只剩半个月,要在这么短的时间整合各版本差异完成三读,立委多认为难度颇高。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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