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393:家属虽合法入境,使用245(i)调整身份就要缴$1,000罚金

李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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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6月4日讯】问题393:我和太太的绿卡是基于245(i)在2004年获得。当时我们在美申请调整身份拿绿卡时,我的15岁女儿在美国境外。最近,我女儿持F-1 签证入境。我想知道我女儿是否可以申请随后加入(Follow-to-Join) 调整身份? 如果可以,她需不需要缴$1,000 的罚金?

解答:需要罚金。配偶和未成年小孩可以是2001年4月30日之后获得的,也可能他们一直是合法的身份,但若使用245(i)来调整身份,就必须缴纳$1,000.00 罚金。@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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