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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停车格卖二手车 交局决开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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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7月10日讯】〔自由时报记者侯承旭/高雄报导〕高雄市几处二手车商聚集的道路,路边停车格被车商占用的情形越来越严重,车商还把车牌卸下以规避停车费,交通局将会同警方以“未依规定悬挂车牌”祭出罚款。

高雄市区二手车商长期占用路边停车格的情形越来越严重,包括大顺一路、大顺二路、凯旋二路、新庄仔路、同盟路等,经常可发现车商代售的车辆停放在停车格内。为了规避停车费,车商还将车牌卸下,只在车窗玻璃留下联络电话,让停车收费员无法依据车牌开单。

除了二手车商的无牌车外,还有部分车厢广告车也依样画葫芦,把车牌卸下后,长期停放在人潮聚集的商圈。

高雄市路边停车位每小时收费三十元,每天从上午七点四十分至晚上十点都要缴费,这些没有牌照的车辆一天可少缴四百二十元的停车费。

过去收费员发现占用停车位的无牌车辆,因为不具有公权力,大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以免与车商发生纠纷。若民众向警局投诉,警方多以劝导方式要求车商移开,但员警一走,车商又把无牌车开回停放,占用停车格的情况没有改善。

针对无牌车站用停车格的不合理现象,市府交通局拟制订作业准则,将依违反交通管理处罚条例“未依规定悬挂车牌”处以三千六百元以上罚款,以强制手段取代柔性劝导,若车窗上没有车商或车主的电话,则强制打开引擎盖检视引擎号码,再循线对车主开单告发。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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