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审郭飞雄案 大批警察戒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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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7月9日讯】(大纪元记者田雨采访报导) 7月9日上午,广州天河区人民法院审理郭飞雄案。期间郭飞雄在庭上为自己做无罪辩护,遭到法官的打断,最后法官剥夺了他的陈述权。最后法院没有宣判。

大纪元记者采访了郭飞雄的妻子张青女士,她表示,直系亲属中只允许两个人旁听,包括她和郭飞雄的哥哥。莫少平律师和他事务所的助手胡啸(音)律师为郭飞雄做无罪辩护。

张青女士讲,今天的审判,法院在四楼审判庭专门增设了一个安检门。她前几来这儿的时候是没有的,安检们前有大约6-7个警察把守,整个审判期间戒备森严,大批警察在附近戒严。

郭飞雄拒绝回答法官问题

张青说,审判一开始,检查官提问时,郭飞雄说,“我不愿对这个事说什么。十个月以来,对我的175次询问中,90%以上与太石村事件有关,这是一场政治迫害。”

“另外,鉴于在这十个月期间,多次对我的非人道迫害和刑询逼供,我多次检查官提出申诉,包括在座的两位检察官,都未得到回应,我对你们的公正性表示置疑,所以拒绝回答法官和检查官的任何问题,只回答律师的询问。”

莫少平:指控证据不足

据张青透露,郭飞雄的律师莫少平在法庭为他做了无罪辩护。莫少平认为该案存在严重的漏洞和证据不足。他说,这些指控没有任何物证,仅仅是凭口供,口供是不能定罪的,否则三人成虎,10个人说这个人杀人,就成了这个人杀人了。

另外莫少平指出,涉嫌非法经营的定罪违反国家宪法。此外,该案在程序上还存在严重不足:这个案子于2001年8月和2002年是分别判取保候审以及取消取保候审,已经结案了。现在的做法违反了程序﹐另外还有“同案不同审”的问题。

郭飞雄自我辩护被打断 张青抗议

张青说,郭飞雄在庭上还做了自我辩护。他也指出这个案子明显证据不足,要拿出证据,口供不能算数。

另外他说,法律本身不合法﹐目前的“出版自由法”应该叫“反出版自由法”,其本质是压制自由的。郭飞雄还指出,改革几十年来中国的自由就是靠一些人士不断勇敢地站出来,冲破限制带来的,包括出版自由。

这时法官打断郭飞雄,要求他停止讲话,张青大声说“我反对,这是他的权利。”郭飞雄继续讲话。法官共打断三次﹐最后敲锤,要求休庭,制止他说话,张青大声说,“抗议这种剥夺人说话权利的行为。”

郭飞雄:历史将证明我无罪

张青介绍,整个庭审大约进行了3个小时,法院没宣判。庭审时,她注意到有六个被政府安排前来旁听的人睡着了。

张青说,郭飞雄、莫少平和胡啸的辩护很精彩,在针锋相对中慷慨陈辞,都显大律师的风范。

郭飞雄在为自己辩护时始终面带微笑,放松,声音平稳﹐一直抬着头,充满自信。当法官宣布审判结束时,郭飞雄大声说:“历史将证明我是无罪的”。


警察打开法院大门,以让装载郭飞雄的囚车开出(后面最右面的就是装载郭飞雄的囚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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