肯亚媒体业者请求总统驳回国会通过媒体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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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8月8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刘正庆约翰尼斯堡八日专电)肯亚国会上周通过媒体法修正案,其中第三十八条规定,新闻报导引起法律诉讼时,记者和编辑应在法院透露新闻消息来源,不满此案的肯亚媒体业者协会向总统齐贝吉请愿,要求尚未经总统批准同意的该法案退回国会,并废除极具争议的第三十八条条文内容。

媒体业者协会董事会成员与公民服务部长穆托拉举行一小时的闭门会谈后,透过协会主席贾雅指出,所有媒体业者均认为,国会通过的这一修正案是对新闻自由的致命打击,与会者强烈感受到,宪法所赋予的新闻不受侵害精神,将因极具侵犯新闻自由的第三十八条条文而无效。

根据国会通过的媒体法第三十八条条文载明:“当报导中未揭示消息来源姓名者,成为法律诉讼一方时,编辑应有义务在法庭上透露该消息来源姓名”。这项争议性条文,引起肯亚全国激烈辩论,媒体利害关系者甚至宣称,该法案是企图恫吓媒体。

“肯亚法律社会”主席欧莫杰尼表示,如果齐贝吉总统最后同意并批准媒体法修正案,该组织将采取法律行动,因为修正案已违背宪法保障新闻及表达自由的精神。

贾雅则指出,由于第三十八条条文模棱两可,不同的人对条文将有不同的法律见解,能想像记者到时候所面临的困境吗?毕竟,许多肯亚人是为了国家着想,自愿提供讯息给媒体,如果揭发一些机关团体的错误行为而遭曝露身份,扮演重要民主角色的调查新闻报导实务将受到伤害。

除了媒体和民间组织表达反对立场外,美国驻肯亚大使蓝尼柏格、德国大使林德纳在一公开场合中,也双双表达忧虑看法。

蓝尼柏格说,要求新闻从业人员在法庭中透露报导的消息来源将是麻烦的一件事,而且难保该条文不会被滥用。

林德纳表示,媒体法在很多方面是有很好的规定,但通过第三十八条条款之前需三思,否则媒体法将因这一侵犯新闻自由的条文而大打折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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