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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工团体:劳保年金所得替代率应提至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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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9月26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曹宇帆台北二十六日电)全国产业总工会与台湾劳工阵线今天上午召开记者会指出,为使劳工可享合理劳保年金,要求立法院拟订劳保年金草案,应将所得替代率提高至一年以百分之一点五计算,才是最有利劳工的年金制度。

全产总理事长施朝贤在记者会中指出,依据内政部的统计资料,去年与前年台湾省与北高两市的最低生活标准、也就是贫穷线,均以台湾省最低,分别为新台币九千五百零九元与九千八百二十九元。

他说,但以行政院版的劳保年金草案,所得替代率订为百分之一点一计算,一个工作三十年、月投保薪资为两万元的劳工,退休后每月仅能领取六千六百元,远低于最低贫穷线的标准,非常不合理。

施朝贤表示,全产总与劳工阵线均主张,劳保年金所得替代率应比国民年金百分之一点三略高为百分之一点五,平均月投保薪资计算应以投保薪资最高的五年平均计算,如此可保障月投保薪资为两万元的劳工,退休后最起码可月领九千元,勉强贴近当前社会实情。

此外,台湾劳工阵线理事长吴玉祥主张,劳保年金草案也应纳入保障遗属可请领一次给付的规范;取消夫妻关系维持一年以上及配偶需年满五十五岁以上始得请领限制;若夫妻同为被保险人如有遗属,也应能同时请领一次给付。

他期盼,劳保年金草案的保险费率,应视社会薪资增幅适度予以调整,且一次给付基数上限应调高至五十五个基数,才能保障劳工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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