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访民致联合国峰会首脑公开信要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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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9月28日讯】(大纪元记者骆亚报导)上海访民继亚太经合峰会(APEC)向胡锦涛发公开信强烈要求中央查清韩正、刘云耕和吴志明等人的问题,还市民公道和基本人权之后,近日再次委托代表向参加联合国峰会的180个国家的首脑发公开信揭开上海的层层黑幕,呼吁关注上海的人权状况,要奥运更要人权。

他们在公开信中希望与联合国人权事务官员建立定期的沟通渠道,建议美国政府和司法机关对目前生活在美国的黄菊女儿黄凡和在美国的家族资产作调查,对来自上海到美国等(包括中国香港)的上市公司,予以严密监控,特别对这些公司中的中方人员财产予以司法监控和调查,并建议各国拒绝给予上海市领导人韩正、刘云耕、吴志明等人和其亲属包括黄菊夫人余慧文入境签证,因为上海市民已向中国政府和司法机关提出调查他们的违法问题。

上海市民有权利有义务向国家领导人和联合国相关机构报告真实情况

公开信中说:我们是中国的纳税公民,有权利、责任、义务将自己所知道、所调查上海方方面面严重侵犯人权的事项向胡锦涛主席报告,向以中国政府首脑温家宝总理为首的中国政府报告。我们有权利、有责任、有义务通过各种方式与联合国大会,联合国相关组织及时报告上海的人权状况。

公开信中还说:“依据《联合国宪章》我们有权监督,督促中国政府的每一个官员都要充分保障每一个中国公民的生命、自由和追求幸福权利。依据《联合国反腐败公约》我们有充分的知情权和传播反腐败信息的自由。”

上海是全国暴力征地、拆迁恐怖的源头、龙头和中心

上海访民认为根据《联合国现章》和各项人权状况,人类处在同一个个地球,就应该有同样的价值和人权,人权是普世的。但实际上上海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访民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上海地方政府成了利益的主体,而不是服务的主体。

访民们在信中披露了上海地方政府在全国带头把主要的精力花在不计成本的土地、房产投资扩张上,用上一代人、当代和下一代人的钱去建设一个所谓的新上海。为了8000多幢高楼大厦,不择手段将280万市民从中心城区赶到边缘郊区生活,又强征了100多万市郊农民的土地,强拆了他们的住房。十多年来上海成了全国暴力征地、拆迁恐怖的源头、龙头和中心。

市政府把主要的精力放在单纯追求GDP的增长,掀起了疯狂的唯GDP论,追求GDP政治,将GDP政治当作邓小平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

上海市政府利用各种名义并造假偷逃9000亿的出让金

信中披露了98年来在国务院文件的指导下,全国停止了实物分房的改革,文件规定所新建的住宅必须满足70%以上中、低收入入者购房改善生活的需求,但上海没有建过一个单元满足中、低收入者的住房。为上海建设作过贡献500万外省、市农民工,至今没有一个能够解决住房问题。上海市政府的行为造成了本市中环线内94.4%市民购不起房,部分购房者只能长期做房奴。上海人均收入只有美国的三十分之一,低保标准只有美国的五百分之一,但上海的房价几乎与美国持平。上海市政府用假土地出让、土地零批租、土地储备、旧房改造、临时绿地等名义偷逃了约9000亿的出让金。

上海市民不断上访揭露黄菊、陈良宇、韩正、刘云耕、吴志明等人问题遭迫害

十多年来,一批批上海市民不断揭发黄菊、陈良宇、韩正、刘云耕、吴志明等人的问题,一批批无奈到北京等地上访。中央信访局和公安部都认为其中80%是有道理的,但上海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部分市民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许多人从城市的一个角落被赶到另一个角落。除此外我们中的许多人还要忍受非法的监控、抄家、遣送、刑拘、劳教、判刑、关在精神病院,电话监听、骚扰等各种形式的打压。”

市府组织四千名‘信访干部’截访 组建打手队施暴

光是自2006年以来,上海市政府在各种借口下,继续拖延不解决,继续实施经济打击和剥夺他们的生存权;组织四千名‘信访干部’等大规模的截访力量,又专门组织打手队实施暴力,摧残市民的肉体,灭杀他们的生命,全面堵塞信访举报的道路。

上海市政府的截访特色

2006年直至今,陈良宇和韩正等一脉相承,在北京火车站,在北京开往上海的各次列车里,在北京宣武区太平街12号湘江源头湘菜馆,在北京宣武区太平街陶然亭宾馆,在截访用的面包车、大巴士上……常常可以听到上海政府的官员和警察及其雇佣的黑社会打手的疯狂叫器和恐吓……施暴的对象,不论男女,不辩老弱,没有任何底线,没有一个打手会因此受到任何法律的追究。这就是上海市政府的截访特色!

上海街道办事处设立法律以外的”秘密监狱”

上海有19个区、县和200多个政府街道办事处都设立了法律以外的”秘密监狱”,没有任何法定程序就可以限制公民人身自由。据不完全统计在中共十七大期间将有800人左右被关押在法外监狱中。还有被关押在”家庭监狱”和被各种形式限制人身自由的公司不计其数。

今年以来,含冤死亡的段惠民,陈小明,周大烨等恶性事件,使上海的人权倒退到了极其恶劣的地步,激起了上海所有良知人士的强烈公愤!

上海教堂内外布满了便衣警察

如今上海没有真正的宗教信仰自由,教堂内外布满了便衣警察,公民进出教堂有人跟踪,甚至用警车护送,时常大街上出现警车,出动十多名便衣警察将宗教信仰者推倒在地,阻止上教堂……。走遍上海各大书店买不到一本《联合国宪章》和联大通过的各项人权公约……

附上海访民致联合国峰会领袖公开信

尊敬的联合国秘书长潘基文先生
尊敬的联合国第62届大会主席克里姆先生
尊敬的美国总统布什先生
尊敬的出席联合国62届大会的各国元首、政府首脑和各国代表团团长:
您们好!

我们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市市民,对62届联合国大会在纽约顺利召开表示祝贺。

依据《联合国现章》和各项人权公约,我们人类同处一个地球,同一个梦想,同一个价值,同一样的人权,人权是普世的。

今天我们向您们反映上海的人权状况。我们目前已有八百多名市民亲笔签字,代表八百多户家庭和其他部分上海市民,委托代表前往联合国组织向联合国人权事务官员陈述上海的人权状况。我们要奥运,更要人权。

最近高智晟律师致美国国会参议院和众议院的信中提到我们在8月31日给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胡锦涛的信。该信在胡锦涛主席本月初参加在澳大利亚举行的有二十一国政府首脑参加的ACPE会议期间公开发表,信中反映上海的人权状况内容,摘要如下:

“长期以来,上海地方政府成了利益的主体,而不是服务的主体,把主要的精力放在单纯追求GDP的增长,掀起了疯狂的唯GDP论,追求GDP政治,将GDP政治当作邓小平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上海地方政府在全国带头把主要的精力花在不计成本的土地、房产投资扩张上,用上一代人、当代和下一代人的钱去建设一个所谓的新上海。为了8000多幢高楼大厦,不择手段将280万市民从中心城区赶到边缘郊区生活,又强征了100多万市郊农民的土地,强拆了他们的住房。十多年来上海成了全国暴力征地、拆迁恐怖的源头、龙头和中心。

上海十年房改之路是一条失败的路。98年来在国务院文件的指导下,全国停止了实物分房的改革,文件规定所新建的住宅必须满足70%以上中、低收入入者购房改善生活的需求,但上海没有建过一个单元满足中、低收入者的住房。为上海建设作过贡献500万外省、市农民工,至今没有一个能够解决住房问题。上海市政府的行为造成了本市中环线内94.4%市民购不起房,部分购房者只能长期做房奴。上海人均收入只有美国的三十分之一,低保标准只有美国的五百分之一,但上海的房价几乎与美国持平。上海市政府用假土地出让、土地零批租、土地储备、旧房改造、临时绿地等名义偷逃了约9000亿的出让金。

十多年来,一批批上海市民不断揭发黄菊、陈良宇、韩正、刘云耕、吴志明等人的问题,一批批无奈到北京等地上访。中央信访局和公安部都认为其中80%是有道理的,但上海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部分市民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许多人从城市的一个角落被赶到另一个角落。除此外我们中的许多人还要忍受非法的监控、抄家、遣送、刑拘、劳教、判刑、关在精神病院,电话监听、骚扰等各种形式的打压。”

“光是自2006年以来,上海市政府在各种借口下,继续拖延不解决,继续实施经济打击和剥夺他们的生存权;组织四千名‘信访干部’等大规模的截访力量,又专门组织打手队实施暴力,摧残市民的肉体,灭杀他们的生命,全面堵塞信访举报的道路。

2006年直至今,陈良宇和韩正等一脉相承,在北京火车站,在北京开往上海的各次列车里,在北京宣武区太平街12号湘江源头湘菜馆,在北京宣武区太平街陶然亭宾馆,在截访用的面包车、大巴士上……常常可以听到上海政府的官员和警察及其雇佣的黑社会打手的疯狂叫器和恐吓……施暴的对象,不论男女,不辩老弱,没有任何底线,没有一个打手会因此受到任何法律的追究。这就是上海市政府的截访特色!

2006年直至今,被毒打致死的访民有:段惠民、杜荣林、戴荣、陈小明等。

2006年直至今,被毒打致重伤的访民有:吴党英、童莉亚、朱金娣、刘华琳、蔡正芳、方文斌、朱黎斌(已二次)、孙健、裘美丽、陈幼鹤、华玉桂老太、胡佩琴、夏伟民、何美君、孙喜成、葛秀珍、王惠芳、居荣麟、周建国、徐桂银、张锡祺、彭蓉琴,(和他同一天被打的共有三位老太)、段春芳、段惠民、顾丽明、叶成业、虞春得、金建民、张翠珠、徐国阳、詹荣妹等。在此无法作出完全的统计。他们被打得鼻青眼肿,全身软组织受伤还算轻的,有的肋骨被打断,有的大小便失禁……

2006年至今,被非法劳教的有:张翠萍(丈夫田宝成被非法判刑),杨新民、段惠民、张锡祺、王水珍等(在此无法作出完整的统计)。

2006年至今,被非法判刑的有:张耀龙、顾凤芳夫妇、陈小明、毛恩凤、田宝成(妻子张翠萍被非法劳教)、杜阳明等(在此无法作完整统计)。

2006年至今,遭非法关押者更是不计其数,到了随心所欲,肆无忌惮的地步。

2006年至今,遭到非法抄家的市民有:周大烨、丁君娣夫妇、张君令、韩中明、陈小民、陈恩娟、马亚莲、王黎庄、华神清、秦荣妹(音)、陆建新(音)、高学昆(音)、卢俊(音)、陈宝亮等16家,还有两家名字不详。

遭到精神摧残,非法关押于精神病院的有:刘新娟(6次)、虞春香(2次)、洪玲玲(被关至今)其丈夫携女儿四处飘泊,处景凄残,等等。

2006年开始了新一轮上海政府针对不同意见的市民进行疯狂镇压,彻底破坏了人们对上海政府的信任,降低了执政党在百姓心中的威信,全面堵塞了信访举报的渠道。特别发生了上海公民段惠民去年11月3日到北京信访,被上海市政府驻北京办事处警察和干部侮辱和毒打.今年以来,含冤死亡的段惠民,陈小明,周大烨等恶性事件,使上海的人权倒退到了极其恶劣的地步,激起了上海所胡良知人士的强烈公愤!

我们认为:上海公民段惠民在京被毒打致死案发生在陈良宇下台后的第40天,在这段时间里,仍不断有冤民遭毒打.即段惠民案的发生决不是偶然的,他既不是唯一的一个,也不是最后一个,他只是上海2006年严重倒退的人权悲剧之一!此事件无疑是韩正等人向中央政府政府高调表态的最好注释:当面阳奉阴违,背地里干的却是破坏上海稳定,展示上海市政府中的某些人反宪法,反法治的另一面。”

现我们摘录上海市民周莉女士2007年1月7日的控诉状——《麦其里纵火逼迁惨案的前前后后》:

“2005年1月9日凌晨,上海城开住宅安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开公司)副总经理杨孙勤和职工王长坤,陆培德在麦其里纵火逼迁,活活烧死了我的公公朱水康和婆婆李杏芝……”

“今年1月9日是两位老人惨死两周年忌日,作为直接受害人的家属,我们至今仍生活在这场灾难的阴影下。为了祭奠两位在纵火逼迁中丧生的亲人,也为了别的动迁居民将来免遭拆迁恐怖主义的残害,我觉得有必要将我们一家所遭受的种种恐怖经历,以及当时受害人的权利根本得不到任何救济的事实真相公诸于世,目的是让各级领导和社会公众了解拆迁恐怖主义是如何横行无阻的,动迁居民又是如何在暴力和恐惧中煎熬的?我呼吁:任何欺上瞒下,对首恶重罪孽轻判的举措,都是对法律的嘲弄和对社会公正的破坏!”
“对横行无阻动迁恐怖主义,国内媒体一向缺乏深度报导和案例分析。

自2002年6月麦其里进入动迁以来,居民们就一直生活在恐惧中,并且得不到各级政府部门和警方的任何保护,仅我本人亲眼目睹的就有四、五户居民被动迁人员暴打,我印象中最早被动迁组殴打的居民,是乌鲁木齐中路179弄29号斜对面的一位40来岁的单身汉,他被打断了两根肋骨,时间约是2003年,居民们大多明哲保身,敢怒而不敢言,于是城开公司的打手们便越发肆无忌惮。2004年夏,乌鲁木齐中路179弄111号一位40多岁的居民也被打断两根肋骨。2004年9月间,安福路春华里有一户居民,兄妹俩因阻止民工掀瓦片,被打得鼻青眼肿,妹妹还被打穿耳膜……发生冲突的起因极为类似,往往是至少六,七个身强力壮的‘动迁工作人员’成群结伙地到某户居民家,名为谈判实为挑衅,一言不合则群围殴。居民大多数是在家里,或在动迁组办公室和乌鲁木齐中路人行道上被他们‘闷打’,这些披着‘动迁工作人员’合法外衣的打手在向你寻衅时,常常有意不让其他居民看见,让你吃了亏还找不到证人.在力量对比上,一方是单门独户,分散维权的居民,一方是组织化的,具有黑社会特征的动迁公司。打手们的年龄大都四十岁出头,他们中既有上海城开公司的正式职工,也有从社会上高价雇用的地痞流氓,每次冲突,吃亏的总是居民,这些暴徒打伤居民后,一边扬长而去,一边嚣张扬言:‘你们去告啊!’他们中有一个被人称作老金的老打手,年龄40多岁,身高不足1.7米,戴眼镜,小分头,此人据说不是城开公司正式职工,每次打居民他都在场,2004年11月,我在动迁组办公室门口亲眼看见老金穿着一件咖啡色皮夹克和王长坤,小唐三,四个人一起打179弄20号的一位居民,那位居民被打得满脸是血,打完后,老金回到动迁组办公室…..2005年8月23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宣判了杨孙勤和王长坤死缓(重罪轻判)!陆培德无期徒刑………”

细读一审《刑事判决书》,我们才知道杨孙勤,王长坤等人实施纵火的来龙去脉:“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指控:被告人杨孙勤于2005年1月4日授意被告人陆培德,以放火手段恫吓由其负责动拆迁的本市徐汇区乌鲁木齐中路麦其里基地住户朱水康及家人(均住乌鲁齐中路179弄62号三楼),同日,陆培德即指使被告人王长坤具体实施.1月9日凌晨1时许,王长坤将拾的汽油泼洒于朱家底楼楼梯及平台处,点火引燃后逃离现场,造成居住于楼内的朱水康,李杏芝因火烧休克而死方。嗣后,三名被告人分头联络,欲隐瞒真相,逃避罪责。被告人陆培德到案后主动交代了上述犯罪事实。被告人杨孙勤当庭承认起诉指控的基本事实,被告人王长坤2005年3月4日的侦查阶段供述,1月8日下班后,其从基地开车回家,到家大约晚上8时,其将摩托车停在大楼大堂走道里,从车的后备箱取出两只塑料瓶,拔下车油管,将汽油装满两个瓶子,瓶子放入塑料袋后装入后备箱内.晚上其在家看电视,到午夜新闻结束后,约9日凌晨零点25分左右,其悄悄出门未惊动在另一房间的妻子。下楼后戴好手套,头盔,驾驶摩托车到麦其里基地,其先登7、8级楼梯将一瓶汽油泼洒在一楼半楼梯平台处,将另一瓶汽油从平台第一楼楼板开始由上往下泼洒到最后一格楼梯,之后,取出打火机在离最后一楼楼板约十公分高度点燃打火机,只听到轰的一声,火苗就沿着泼洒的汽油窜了起来,整个楼梯都烧着了,其快速退出62号,往停摩托车的方向跑,途中将塑料瓶连同塑料袋扔弃。到家后依然未惊动妻子,衣准备睡觉时接到陆培德打来的电话让其赶到基地去,其意识到火烧大了,出事了……..”

现摘录2007年8月27日《中国新闻周刊》记者谢良兵关于《上海土地的隐秘交易》部分内容:“……由于相关利益者的存在,土地出让制度核心就有可能从收取出让金本身,异化为收取‘出让土地使用权过程中产生的交易费用’,因为地方政府不但掌握出让土地使用权的权力,还掌握‘由谁来受让土地使用权’的决定权。”

“五年时间过去了,近70岁的张老太太依然还在为自己的拆迁权益不断地到北京上访。

这位上海某大型国企退休的张老太太,原居住于上海黄浦区西藏南路880弄一套单位分配的房子里。但是2002年的一纸拆迁令,使其”30多年劳动成果惟一值钱的财产”毁于一旦,而至今31万元的动迁安置款也未到手。

尽管像张老太太这样的上访户,常常会在到达北京火车站的时候,被截访的人带回上海.但许多因拆迁矛盾导致的上访户,还是会在每周三上午,聚集在人民广场附近的上海市信访办门前,相互倾诉各自的遭遇,交流上访经验。

在一次次的倾诉和交流当中,上访户们慢慢发现,拆迁矛盾背后隐藏着土地出让方面的巨大秘密。而此时,一位来自香港的外商也正四处向各个部门递交情况汇报和各类申诉材料,喊苦叫屈,并且声称,要将上海土地交易的潜规则公诸于世…..”

2002年11月初,在中共十六大开幕的日子里,有数百名上海市民到北京控告上海领导人黄菊、陈良宇、韩正、刘云耕、吴志明等践踏人权,掠夺民产的行为。70多岁原住上海长宁区长宁路周桥街道市民蔡新华,无辜被关押在徐州收容所一周,放回家后不到半天到就被害致死。不久将其女儿蔡文君二次劳动教养。

参加此次控告行为的上海市闸北区国庆路私房业主王水珍,2003年7月后二次被判有期徒刑。今年6月5日出狱后无家可归,9月12日(星期三)上午11时到上海人民大道200号上海市人民政府信访办公室填表,申请韩正市长接见亲自处理自家房产问题,就被上海便衣警察关押到法外监狱——青浦区朱家角四季苑,当日被关押还有另外7人,理由是中共召开十七大,必须关押40天左右。

上海有19个区、县和200多个政府街道办事处都设立了这种法律以外的”秘密监狱”,没有任何法定程序就可以限制公民人身自由。据不完全统计在中共十七大期间将有800人左右被关押在法外监狱中。还有被关押在”家庭监狱”和被各种形式限制人身自由的公司不计其数。

今年8月25日,上海有十六位公民到北京控告上海地方政府腐败、侵犯人权,光天化日下上海市政府驻北京办事处雇佣打手毒打市民成重伤。9月5日又有9位市民在北京同样受到此种厄运,其中7月12日,上海长宁区新泾镇私房业主丁慧莉周四上午到长宁区政府信访办约见区长,被四名警察强行绑架行政拘留五天,期间不准儿子前往探望,不准提供保释金,剥夺行政复议权利。

今年8月31日,上海81岁退休教师周履锵给中共上海市委书记习近平信摘录如下:“我名周履锵,现年81岁,退休教师,每月由内蒙古乌塔其监狱发给退休金,生活和经济都没有问题。

我家住上海静安区东八块北京西路524弄4号和14号两处.自从周正毅与上海腐败官员勾结之后,我们遭遇很大的苦难。我们的原先要求只是让搬回原处,该付钱的就付钱。光是在2003年4月30日强迁我同屋的居民沈婷家里,我的儿子周大烨遭到拘留七天,随后我家于2004年8月8日也遭到强迁,我的儿子和儿媳丁君娣先后被拘留三次,去北京上访被押回多次,在重要节假日和会议期被非法关押四次,期间丁君娣二次受到殴打。”

“周大烨和丁君娣曾先后向胡锦涛主席写信揭发上海官商勾结的举报信39封,在去年9月24日陈良宇下台前就写过多封举报信,可在之后,我们仍受到非法拘禁。

2007年2月15日(大年前夜),我家突然遭到搜查,查去广为流传的‘黑名单’,也拿走电脑硬盘.我的儿子周大烨和儿媳丁君娣当晚大雨中被传呼带走,虽然第二天傍晚(大年夜)放回,但被告知,持有不应有的机密文件,要受判刑三年以下的徒刑。从此他思想上背上沉重的负担。加上年迈的我和丁君娣的母亲,当晚受到惊吓,都病倒了,周大烨丁君娣为二个老人送医护理非常辛苦……”

以上是上海市民控诉信部分内容,如果要汇集此类控诉信,一年可以汇集几卡车。

联合国人权委员会第五十四届会议临时议程项目9(d)——《进一步促进和鼓励人权和基本自由,包括委员会的工作方案和工作方法问题》。

根据人权委员会第1997/39号决议提出报告《人权,人口大规模流亡和流离失所者》增编
关于国内流离失所的指导原则
导言:范围和宗旨

1.《指导原则》针对的是全世界国内流离失所者的具体需要,《指导原则》确定了一些权利保障,确保任何人被强迫迁移。保证他们在流离失所以及在返回原籍地定居和重新融合的过程中获得保护和援助。
2.根据《指导原则》的定义,国内流离失所者被强迫逃离其家园或习惯住处的个人或集体,逃离的原因特别是要避免武装冲突、普遍的暴力、对人权的侵犯或天灾人祸,而这种逃离并没有穿过国际承认的边界。
……
第一节:一般性原则
原则1
1.国内流离失所者应在充分平等的条件下同国内其他人民一样享受国际法和国内法所保证的同等权利和自由,他们不得由于在国内流离失所而受到歧视,享受不到任何权利和自由。
2.《指导原则》不影响任何个人根据国际法所应承担的刑事责任,特别是当这种责任涉及种族灭绝、侵犯人类罪行和战争罪行。
……
原则6
1.凡是人都有权受到保护,不被迫从家园或习惯住处任意迁移。
2.被禁止的任意迁移包括下列形式的迁移:
……
(c)在大规模发展项目下的迁移,除非是为了绝对的,不可抗拒的公共利益;
……
原则7

1.在决定需要群体迁移之前,有关当局应确保事先探讨所有可行的备选方法,以避免任何程度的迁移.如果不存在任何备选方法,那么就应采取所有措施,设法尽量减少迁移,也尽量减少其反面的影响。

2.监督迁移的当局应在最大可行的范围内确保被迁移的人得到适当的居住条件,确保这种迁移是在较令人满意的安全、营养,健康和卫生的条件下进行,并确保同一家庭成员不被拆散。
……
原则8

执行迁移的时间,不得侵犯被迁移者享受生命,尊严,自由和安全的权利。
原则9
国家有特别义务保护土着人民,少数人民,农民,牧民和其他特别依靠土地,同土地关系特别密切的群体,使他们免受迁移。
……
原则30

所有有关当局应允许和便利国际人道主义组织和其他适当方面在执行其个别任务时迅速地,无阻地接触到国内流离失所者,以帮助他们返回或重新定居和重新融合…….”

综上,我们是上海市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是纳税公民。我们有权利,有责任,有义务将我们所知道,所调查上海方方面面严重侵犯人权的事项向胡锦涛主席报告,向以中国政府首脑温家宝
总理为首的中国政府报告。我们有权利、有责任、有义务通过各种方式与联合国大会,联合国相关组织及时报告上海的人权状况。依据《联合国宪章》我们有权监督,督促中国政府的每一个官员都要充分保障每一个中国公民的生命、自由和追求幸福权利。

依据《联合国反腐败公约》我们有充分的知情权和传播反腐败信息的自由。

在这里我们特别指出的是中国常驻联合国代表王光亚和出席本届联大中国外交部长杨洁篪均出生于上海,在上海外国语大学附属中学读过书,他们非常了解上海社会各方面的情况。

我们还要指出的是王光亚以及中国驻日本大使王毅先生都担任过中国外交部副部长,他们曾在“文革”期间下放到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农场当过农民和知青。目前正在接受中国法院审判的上海社保基金案和陈良宇犯罪集团案的成员祝钧一、郁知非都曾在黑龙江兵团农场当过农民和知青。祝钧一和郁知非下乡回到上海后,曾与40万知青在上海最底层的生产组(街道工厂)工作过,每天日薪只有0.7元人民币,没有任何一点社会保障、住房、社会、失业和工伤保障。

但今日上海历史上100万下乡知青以及40万原生产组工人过着什么日子?他们没有起码住房的尊严,至今大部分人生活标准低于联合国每日每人贫困标准2美圆以下。

如今上海没有真正的宗教信仰自由,教堂内外布满了便衣警察,公民进出教堂有人跟踪,甚至用警车护送,时常大街上出现警车,出动十多名便衣警察将宗教信仰者推倒在地,阻止上教堂……。走遍上海各大书店买不到一本《联合国宪章》和联大通过的各项人权公约……

为此我们呼吁和建议:

一、 联合国大会、联合国人权理事会和各国人权研究工作工作者要关注上海的人权状况。
二、 逐步建立联合国人权事务官员与上海市民定期沟的通机制和渠道。
三、 建议美国政府和司法机关对目前生活在美国的黄凡(女,原中国国务院副总理黄菊的女儿)和家族在美国的资产作出调查,上海市民指控黄凡家族涉嫌卷走中国国有资产和贪污掠夺人民财产。
四、 美国、欧盟等国应拒绝给黄菊夫人余慧文入境签证,上海市民指控她涉嫌贪污、掠夺人民财产。
五、 对来自上海到美国等(包括中国香港)的上市公司,予以严密监控,特别对这些上市公司中的中方人员的财产予以司法监控和调查。
对上述公司要提高入市的门槛,调查这类公司所提供的资信、担保文件的虚假性。
六、 各国因拒绝给予上海市领导人韩正、刘云耕、吴志明等人和其亲属入境签证,我们上海市民已向中国政府和司法机关提出调查他们的违法问题。
最后谢谢各位女士、先生在百忙中阅看我们的信,祝你们健康和快乐。

上海市民:.

郑恩宠 华神清 <十六年无房住> 王水珍 <无故被劳教> 沈佩兰 冯宝英 李菊兰<八十六岁老太太> 张君令<血透病人取保侯审> 丁慧莉 洪 群 王丽卿<八年内三次强迁> 毛海秀<丈夫被逼服毒身亡> 沈灿慈 张君伟 薛小妹 王林珍 瑞木朐 陈启勇 葛 云 奚仁娣 辛尧斌 康秀珍 杨伟明 张恭元 金婉珍 梁发香 沈雪娣 章如华 吴晓慧 李 康 刘淑珍 沈国喜 刘平英 詹荣妹 邵满根 陈宗来 艾全英 王巧娟 浦逸修 陈万凤 周金妹 马志森 魏 勤 吕龙珍 李霞美 陈恩娟 傅玉霞 谈兰英 段春芳<兄长被打死> 胡小妹 奚何娣 林继亮 段波平 徐小妹 张顺宝 何梅娟 蒋菊花 刘伟国 萧又青 吴 宁 耿国荣 朱桂华 曹义宝 陈火书 王翠娣 朱东辉 察晓石 顾月英 李彩娣 周美琴 陆风珍 丁菊英 金秋娣 尹月仙 沈永梅 童莉雅 韩忠明 瞿秀宝 朱秀英 季勤珍 陆春华 许永道 顾国平 吴党英 张 英 李 俊 高信翠 赵迪迪 孙建敏 葛 容 裘美莉 郑培培 张师君 沈德宝 刘华勤 吴起龙 邵桂荣 费爱众 黄慧芳 胡颖南 龚根美 吴晓忠 卫玉华 浦爱珍 孙玉兰 朱亚莉 李淑杰 耿美容 何一沁 徐国芳 乐 群 周 坤 沈莉满 王翠凤 鲁 俊 李兰珍 王文正 孙成玉 顾全根 杜克珍 胡美琪 项惠生 陈美娟 郭 祥 袁新菊 薛金兴 姚云峰 梁玉龄 龚浩明 张桂兰 吴根秀 周乘泉 马志森 王佩云 曹恩英 金建明 唐霞英 袁红英 张月珍 周海清 许素敏 张秀丽 朱根娣 杨玲妹 经鸿珍 朱婷婷 毛照风 王 枫 许金凤 陶玉风 梁霞云 艾福荣 陈秀琴 周建国 陈素静 席子多 王炳庭 郑维芳 罗金娣 乔玲娣 顾怀娣 王学义 孙东明 陈爱华 林国栋 郭海川 张水红 王秀芳 吴坚刚(残疾孤儿) 孙秋生 孔琦珊 周林云 郭益贵 马国强 张金顺 朱桂英 张君伟 李菊兰 张君令 裴海清 施宝兰 管世锋 丁菊芳 翟明发 陈爱萍 林国梁 郭海州 林兰英 仇留权 钱晓霖 徐韩良 张秋龙 张有伟 冯梅铭 朱效莉 童国箐 姚荣林 夏维敏 宋桂芳 陆苗龙 沈玉梅 胡卫国 徐韩良 何月珍 陈美华 仇留权 杨材发 王儒云 吴玉芬 陈志洁 王依萍 董月琴 周国光 薛 艳 孙美培 浦慧琴 金其英 王红英 倪 珠 何云祥 陆鸣玖 杨碧谰 谭秀英 吕春荣 徐国芬 陈 炯 张荣珍 陈根根 朱瑞英 何义东 谢礼祥 张元旦 徐兰妹 沙云芳 董秀梅 周敏珠 石 林 朱桂和 周寿英 刘 涛 朱留英 朱巧珍 诸沛福 李凤萍 周梅玲 陈 勇 倪国芬 盛富军 陈惠凯 王建坤 张锦兰 张玲玲 成玉珍 李建英 苏桂珍 朱桂华 孙素珍 丁召雄 金建华 朱金娣 陆 帆 杨沪英 王 鸿 孙喜成 宋国喜

2007-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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