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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商案 特侦组:国内少见游说立法弊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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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月17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林长顺台北十七日电)最高检察署特别侦查组今天侦结中药商案,包括邱垂贞、廖福本、林光华、赵永清、李俊毅、许舒博、冯定国、陈鸿基等八人被依贪污罪起诉。特侦组指出,这是国内少见的“金钱游说立法”弊案,严重损及立委应谨守廉洁问政的法律秩序,同类型的牙医师公会案也将在近期内侦结。

特侦组强调,全案原本在十一月初就已侦结,书类送交检察总长陈聪明核阅后,认为有再调查必要,才迟至今天侦结起诉,与立委选举时程并无关系。

中华民国中药商业同业公会全国联合会因药物药商管理法于1993年二月五日经公布修正为药事法,固有的中药调剂权则遭删除,而行政院卫生署又反对未经考试径行修法赋予中药商调剂权,该公会于1996至1998年间,违法向中药商募款,假藉支付“赞助金”等名义,贿求特定第三届立法委员径行提案修法,冀能不经国家考试而直接取得中药调剂权。

高检署查黑中心于2002年间受理检举后,原本全案朝中药商同业公会侵占募集款项方向侦办,但在2005年五月三十一日发动搜索、约谈行动后,发现公会支付立委款项的“支付表”,改为贪渎案件侦办,侵占等案情则并由台北地检署侦办。

特侦组去年四月成立后,指派周志荣、越方如及林(吉吉吉)慧三位检察官侦办。经过九个月的密集侦查后,今天侦查终结,检察官认为邱垂贞、廖福本、林光华、赵永清、李俊毅、许舒博、冯定国、陈鸿基等八人,涉犯贪污治罪条例第五条第一项第三款对于职务上之行为收受贿赂罪,依法提起公诉。

特侦组指出,徐中雄、苏贞昌、林志嘉、廖学广、周荃、苏焕智、蔡明宪、刘盛良、韩国瑜、李显荣、萧裕珍、彭绍瑾、李应元、翁金珠、郑宝清、陈癸淼、尤宏、赖来焜、余玲雅、陈宏昌、谢钦宗、吴克清、朱惠良、詹启贤等二十四人,则经查无具体犯罪事证与嫌疑,予以签结。

特侦组表示,起诉的八名被告中,廖福本因主动向中药商团体索贿新台币一千万元,并实际收受六百万元贿款;邱垂贞虽非主动索贿,但亦收受高达一千零一十万元贿款,经审酌被告二人犯罪情节重大,分别求处有期徒刑十年,以资惩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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