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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者:新闻专业自主权 应纳劳动权保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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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月19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顾恒湛台北十九日电)台湾大学新闻研究所教授张锦华今天表示,新闻工作者的专业自主权是维持新闻专业的自律一个关键,在商业环境中,新闻工作者能否拒绝经营者不合理的腥色煽播报要求仍不无疑问,除订立新闻部门自主公约外,应再纳入劳动权保障机制,才可维护专业工作者的工作权益。

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 (NCC)今天举办“NCC2年嘉年华─数位汇流论坛”,邀请多名专家学者探讨通讯传播相关发展与政策。

张锦华表示,台湾近两年新闻媒体的专业逐渐走向一个法律、他律(公民团体的监督)及媒体自律的三律共管机制,但新闻专业的自律机制仍不免受制于以竞逐收视率为主的媒体生态,她建议新闻播报应根本取消收视率的计算方式,改采信任度、形象、客观公正等质的调查为依据,让新闻播报迈向良性竞争。

媒体改造学社召集人罗世宏表示,传播内容的管制必须配合结构管制才能达到公共服务的目的,并终止媒体乱象,例如应该课以业者公共服务责任,将内容制播与换照结合,及避免所有权过度集中等。

他指出,经济利益最大化是业者追求的目标,但当伤害到民主及多元和公共生活时,就应该有所限制。传播内容的管制应去除过去威权政府进行的命令─控制式“恶管制”;扬“善管制”,面对市场失灵时,奖善惩恶、解决问题,捍卫公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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