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三一言:民主英雄吕耿松告诉我们什么?

张三一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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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月30日讯】民主英雄吕耿松在其二千字的《我的自我辩护及法庭最后陈述》中告诉了我们什么东西?

[一]、吕耿松告诉我们:民主与专制已经进入了既是有理有利有节有策,又是直接、针锋相对、高调的抗争局面。

吕耿松直面中共御用恶法庭,面临可能加刑和强化迫害,以最坚定最有力和最高调提出民主宣言:“国家政权是指全体选民选举产生的合法政权”即是说只有民主政权才是合法政权。众所周知,“‘人民代表’实际上是官员代表”;在中国大陆并不存在“全体选民选举产生的合法政权”,即没有合法的国家政权。

中共政权是“‘中共现政权’是武力夺取政权的‘僭主’”,是‘僭主政权’,直指“以历史学的观点看,以法统的层面看”中共政权是非法政权。这个政权是一个不停地砍掉民族的脑袋的政权;“共产党政权确实应该被推翻”。

吕耿松的辩护和陈述告诉我们,中国的民主运动在法理上、在道义上、在人心等软力量方面和中共较量,已经进入了既是有理有利有节有策,又是直接、针锋相对、高调的抗争局面。

[二]、吕耿松告诉我们:民主理念已经深植民间,已经成为中国民间主流。

吕耿松的辩护和陈述呈现了一个民主(民运)人士高贵的品质、高尚的道德、高大的英雄形象。

为什么今天才显见吕耿松形象?

我认为出现吕耿松英雄形象不是出现于孤岛上,不是出现于不食人间烟火的南山。产生吕耿松英雄形象是有必要条件的。这些条件就是民主精神、民主理念、民主程序已经深入人(民)心,成为人们视事判理的准则,成了人们内在的道德力量。这种民意和道义主流为吕耿松提供了必要的精神支持和勇气、力量。让吕耿松在受到严酷迫害的状态下能保持心理平冲,其英雄气概才能充分表现出来。如果缺乏这种民意和道义主流,例如在反右或文革时,甚至在这之前的十年八年,就很难产生这样的英雄。

吕耿松的辩护和陈述告诉我们,在今天共产党统治的大陆,民主精神、民主理念、民主程序已经成为人们视事判理的理所当然准则。

[三]、吕耿松告诉我们:中国需要英雄。

英雄是一个比较主观的概念。一般指在普通人中间有才能超群出众的人,自己能够做出或者能够带领人们做出常人所不能的做出的巨大的正义事业。

在今天中国大陆,即使民主己成为民间意识型态主流,但是,在共产党残酷高压迫害下,常人并不能或不敢(尤其是在共产党面前)直接或高调表达民主理念和争取民主权利。吕耿松就敢!他不但自己能够面对共产党法庭高调申诉民主,更敢直斥共产党政权非法,理应被推翻。他还能带领他的民主党人敢于像他那样做。所以,吕耿松就是今天的时代民主英雄。

今天的民主英雄起到什么作用?

今天的民主英雄做的是不断冲击和突破共产党划定的政治底线;把民主推向前进,把专制迫向后退。这是常人比较难做得到的。中国今天既要民众权利意识的觉醒,做造成民众不守(违反、对抗、冲破)恶法,中共法难罚众的局面。但是,这需要一些或多或少愿意承担不守(违反、对抗、冲破)恶法后果的先进人物愿意承担和作出牺牲,带头做和带领人们去做;恶法难罚众的局面才能形成。这些人就是在中国各阶层、和领域维权(特别是政治维权)、争取民主权利、民运的众多的大大小小的民众运动(活动)的领导者。这些领导在是我们中国社会转形、结束一党专政实现民主政制的希望所在。这些带头人就是不同程度的英雄,像吕耿松那样就是今天的杰出的民主英雄。

共产党打击维权和民运,主要就是选择这些具有英雄气质的人士下毒手。高智晟、郭飞雄、胡佳、温兆钧、黄琦…都成了(或将会成为)他们的目标。颠覆罪就是其杀手镧之一。打击维权和民运英雄人物,也是海外反民运的主要内容之一。

出现吕耿松事件,出现吕耿松现象,吕耿松在民主人士中得到普遍的赞扬和支持,说明,今天中国需要英雄,特别需要民主英雄,特别需要政治维权英雄。

[四]、吕耿松告诉我们:什么是“合法斗争”。

我们先看吕耿松事件中一个实质的矛盾。

吕耿松宣称“以历史学的观点看,以法统的层面看”中共政权是是“僭主政权”,即非法政权。这个非法的“共产党政权确实应该被推翻”。“中国民主党浙江委员会关于吕耿松案的声明”本身就非法;没有注册批准的的政党存在并活动就是非法。要守法就请首先自行解散民主党(不知道中共、八个花瓶党、作协等御用组织有没有注册批准?!)。

但是,我们也看到吕耿松自己和民主党做的并非如此。吕耿松在中共法庭说:“我希望法庭在量刑时,拒绝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 105条,因为这是一条迫害敢言之士的恶法。”中国民主党浙江委员会关于吕耿松案的声明是这样说的:“中国民主党人将一如既往地堂堂正正地坚持和平、理性、公开、合法的行动准则,用文明对话的方式解决任何争端和分歧,以推动中国社会的进步以及人民福祉的真正实现。”这些表达,明确无误地表示:吕耿松和他的民主党人承认共产党现行的法律,其前提当然是“共产党政权合法”。

怎么样统一这个矛盾呢?

这个矛盾好解决,而且在解决这个矛盾中,吕耿松告诉我们什么是“合法斗争”这个道理。

吕耿松告诉我们:

中国政权确确实实是非法的。

在民主与专制抗争中、在对民主党与共产对奕中,我们在策略上“姑且承认你是合法的”。

守法,指的是守法上之法的自然法;守的是你中共已经签认了的国际人权法;守的是你宪法中明文规定但从不准人民实行的“公民的基本权利”(“第三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还有一点极之重要,守法必须包括吕耿松说的“拒绝使用”恶法!因为恶法,特别是关于政治和社会权利的恶法都是违法的:违反自然法、违反国际人权法、违反自己定下的宪法。恶法即非法,拒绝恶法就是最正确的守法。

守法就必须守恶法,是人说鬼话。

吕耿松告诉我们的这四点,是目前中国维权和民运的宝贵精神财富。应该发提光大。@

2008/1/25

原载《议报》第339期(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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