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日常生活法律问答之七十八

房东对于房客的公寓遭到风灾损害没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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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0月27日讯】(编者按:本栏作者为Richard M. Alderman,目前任职休大,是法律系的教授。社区华人以及新来的移民往往对于美国人的日常生活不甚了解,对于每天都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感到迷惑和困扰。本报今后将陆续刊登他的专栏,以飨读者。有兴趣的读者可访问他的网站:www.peopleslawyer.net。)

问:我的公寓在飓风艾克的时候由于屋顶漏水,被水淹了。房东清洗了地毯。我要求他为我的家俱的清理费付钱,他拒绝了。这是他的公寓,为什么他不负责任呢?

答:房东拥有公寓,并不代表他要为一切的损害负责。基本上,房东只为他对租约的破坏或疏忽所造成的损害负责。房东不对意外、别人的疏忽、或上天的旨意造成的损害负责。那就是为什么要鼓励所有的房客购买租户保险。

例如,如果房东知道一个损坏的水管却不采取合理的行动修理它,或者不适当的维护水管,他就有责任对水管漏水时造成的任何损害负责。从另外一方面讲,如果飓风对公寓造成损害,因而损坏你的产业,房东是不负责的。

问:飓风艾克之后,我有一个星期不能使用我的公寓,必须住在别的地方。我还欠这个星期的房租吗?

答:是呀。你的房东有责任在一段合理的时间内修补公寓的损害,如果他修好了,你就欠他房租。照我看,一星期修补飓风的损害是太足够了。

问:我刚付了比标签多四倍的价钱购买一部发电机。价格欺骗不是非法吗?我能做什么呢?

答:按照德州欺骗贸易行为法案,价格作假,定义是索要的价钱过高,这是违法的。这条法律适用在政府宣布灾害发生后的任何时候,只限于“必需品”。照我看,你没有电的时候发电机是一个必需品。依照这条法律,你有权得到你的损失的三倍价钱。我建议你寄给商店一份通知,除非他们退还多收的钱,否则你会到小额法庭去控诉。我的猜测是那封信会使你满意的解决你的问题。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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