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工作场所死亡 公司及主管罚20万

【大纪元12月16日讯】墨尔本的一家公司及其总经理因工人在工作中操作无人看守的机器而发生事故,造成死亡,而被维省法院判罚20万澳元。

55岁的弗兰克‧格里马(Frank Grima)住在北瓦森尼亚(Watsonia North)区。2006年8月, 在位于墨尔本北部郊区的一家生产排气管的工厂“Manumatic产业”操作机器时,因发生事故而死亡。

维多利亚县法院(The Victorian County Court)听到的事故经过是,当这名两个孩子的父亲弯腰检查机械的时候,他被致命的击中了头部。机器的主要安全功能——激光安全窗帘当时没有正常运作。

“Manumatic产业”表示,对未能提供和保持一个安全的工作环境两项指控认罪,并被罚款10万元; 工厂总经理古斯瑞(Stanley Guthrie)承认未能提供培训、监督和指导工人有一个安全的环境,也被罚款10万澳元。

这是第一次根据2004年维省职业健康和安全法,判罚因其工人在工作场所发生事故死亡的公司主管。 法官盖纳(Elizabeth Gaynor)表示,如果操作系统的安全功能是正常运作的话,格里马的死亡本是可以避免的。她说,该公司在必须确保工人使用的机器是安全的责任上被发现是“严重渎职”的。

在法庭外,格里马的儿子保罗‧格里马说,正义已得到伸张,让他的家人感到欣慰。“没有任何事情能够让我的父亲再回来,但我认为法官深入考虑了这个事件,并作出了正确的判决。”他告诉记者。

保罗在一份声明中说,他们深深地怀念父亲。“过去2年零4个月对我们的家庭来讲是一个非常困难的时期 ”他说,“我的父亲弗兰克本应该在2006年8月14日回家。”“每当我们听到的另一个工作场所工人死亡的消息,我们都为死者的家属难过,因为我们知道他们将面对漫长和痛苦的旅程。”格里马说,雇主有责任确保其工作人员的安全。

法庭获悉事故发生后,“Manumatic产业”已采取步骤,改善机器安全和为工人培训安全程序。劳工安全局行政主管梅里特(John Merritt)说,审判结果强调了公司主管需要确保其工作场所的安全。“这起案件应该发出一个强烈和明确的信息,在维省成千上万的主管有责任确保他们控制的工作场所和地点的安全。” 梅里特说。(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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