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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视 应由全民来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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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2月19日讯】自由时报记者陈晓宜/特稿 国民党与公视战火烟硝弥漫,已经混淆真相,这场媒体自主的战争应分为三个问题讨论。

第一、监督公视问题。战火起于国民党立委林益世想用预算审查权监督公视,使公视长期监督机制不完善被正视,这是林益世在此争端上的“贡献”。但大众必须清楚认知,依公视法与公视成立的精神,政府和立委都无权,也不能以此干涉。

因为维护公视自主,不受政治力介入,是为维护最高民主价值。公视法载明,监督公视年度经费的单位是公视基金董事会,采行的是自我监督机制,如果要由立委或政府直接监督,法律何须规范由立院聘公正人士成立审查委员会遴选董事?

公视监督机制不足的真正问题是,董事会经常被执政党把持,这也是国民党这次要修法增加董事席次,令人质疑之处。而公视员工对经营团队的监督机制和公民参与的全民监督机制阙如,这正是公视应积极改善,向全民负责之处。

其次、公视的管理问题。这是公视变成公广集团过渡期的必然现象,但公视领导团队无法平息内部员工怨气也是事实,这必须靠劳资间互信协调解决,无法解决问题者,就该被董事会汰换。但若立委认为,有权以员工不满领导阶层为由,干涉公视自主权,那就大错特错。

第三、公广集团问题未获解决。从民进党到国民党执政,公广集团问题在政策上、法理上都未获明确共识。马英九上台至今,对公广集团的定位一直没有完整蓝图,假如想要藉由政党或国会多数席次之力,左右公视的自主,除了粗暴二字,还有什么可以形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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