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婷致中共公安部长孟建柱公开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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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2月5日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委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部长孟建柱:你好!

我是香港居民沈婷,本人在二○○八年十月九日以双挂号的方式,向公安部书面提起了行政复议申请,公安部在十月十四日收到此信。主要申诉广东省公安厅不履行法定职责。

主要事实是本人因为要到上海探望年迈父母,所以向广东省公安厅申请回乡证,但广东省公安厅至今没有给本人任何书面答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规定,公安机关在收到行政复议申请起五天内不作出书面答复应视为已受理,请部长给我一个书面回执,并宣布立案与否。受理后我就享有申请人应有的权利,可以到北京公安部来查阅被申请人广东省公安厅不发回乡证的书面理由和证据材料,以及广东省公安厅执行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依据。

行政复议法是全国人大通过的法律,公安部应该是带头执行的,我现在等候回应,并希望部长你过问此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信访条例的有关规定,我是写信给你的,那么你是收信的第一责任人,尽管你的工作很忙,可以责成下属调查,但这无论如何回避不了你是第一责任人这一事实。

最近在香港看到中共《求是》杂志上你写的文章,我表示敬佩。你一再表示公安机关人员,在处理群众投诉和群体事件上要保持冷静,不要激化矛盾。那么对我一个香港普通市民给你的来信,要求在中国现行的法律下,维护自己应有的权利,拿回我的回乡证以探望年迈多病的父母,我相信你一定会妥善处理的。我也不希望我的案件暴露出公安部门的种种弊端,暴露出上海地方公安部门的种种腐败。我原先是上海居民,因揭露周正毅与陈良宇官商勾结,被上海政府视为敌对势力。是陈良宇和吴志明打报告给公安部,在二○○四年二月封锁了我的回乡证,并派出大量特工人员搜集我的消息,这些消息回报给上海就可以变成揣入某些人私囊的金钱,以至于问题得不到及时解决,把矛盾越来越激化。公安部用于化解矛盾的经费,到了工作组人员的口袋里,我成了他们的财神爷。并且暴露了以共产党员身份在香港活动的相当高层的特工人员,为的就是公安部发放的经费。这就是上海公安的如此腐败!

请部长先生注意,你也曾经在上海长期工作过,担任过上海市委副书记,你对上海公安机关的情况,应该比任何人都要清楚。今年七月一日杨佳为什么杀了上海六个警察,就是他经过多次的正常投诉,不仅不给答复,还把矛盾激化,杨佳的案件不是个案,所以说我的案件是件非常普通的案件,希望公安部不要激化矛盾。

香港已回归中国十一年,理应用法律来代替黑名单,回乡证是每个香港居民回乡的权利,应及时解决。最后我向部长先生提议,因上海以吴志明为首的公安系统,在长达五年的时间里,都处理不好一张回乡证问题,这不是能力问题,就是公报私仇,恳请部长先生责令广东省公安厅,发证机关处理,这样有利于问题的解决。谢谢!等候佳音!

香港居民沈婷
二○○八年十二月四日

(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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