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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农委会否认权宜船条款为辜宽敏解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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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5月13日报导】(中央社记者王介士台北十三日电)农委会副主委李健全今天表示,制定“投资经营非我国籍渔船管理条例草案”是要把现在已经在经营的非台湾籍渔船纳入管理,以符合国际鲔类保育团体的要求,并非为民主进步党主席参选人辜宽敏的权宜船解套。

立法院经济委员会今天审查行政院函请审议“投资经营非我国籍渔船管理条例草案”。农委会副主委李健全表示,最近由于台湾在公海上捕鱼的渔船渔获颇丰,引起国际鲔类保护及海洋保育团体的抗议,绿色和平组织甚至登上台湾渔船强行检查,因此必须尽快将非台湾籍,但是由台湾投资的渔船纳入管理,避免影响台湾远洋渔业发展。

中国国民党籍立委萧景田质疑草案第十八条,规定在本条例施行前,已经投资经营的非台湾籍渔船,可于办法公布施行的九十天内,向主管机关补办申请许可,是为辜宽敏在马绍尔登记的三艘权宜船解套。

萧景田问渔业署长谢大文,是不是曾被辜宽敏找去“骂了一顿”?还要求农委会帮他“解决问题”?

李健全表示,适用本条例的非台湾籍但由台湾投资的权宜船总共有两百四十五条,辜宽敏只有一条还在经营中的渔船与本条例有关;至于辜宽敏将两艘旧渔船转卖中国,同时委托高雄庆富造船厂新造的两艘渔船,是卡在农委会的渔船输出准则,农委会不准其输出,与本条例无关。

谢大文承认曾与辜宽敏见面,但他说辜宽敏只是向他解释诉愿的理由,并没有“指责”,而且辜宽敏连续向农委会及行政法院的诉愿都被驳回,显示农委会及渔业署的立场从未改变。

会议主席国民党籍立委邱镜淳最后裁示,由于萧景田及多位委员都对本条例草案有意见,因此本案将另外择期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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