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世佳人—飘(171)

《Gone with the Wind》
玛格丽特.密契尔(Margarent Mitche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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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伦和威尔结了婚,卡琳到查尔斯顿进了修道院,随后艾希礼和媚兰就带着小博到亚特兰大来了。迪尔茜也跟他们来了,给他们做饭,看孩子,百里茜和波克暂时留在塔拉,等将来威尔另外找到黑人帮他干农活儿的时候,他们也要到城里来的。

  艾希礼在艾维街找到一所小砖房,就在这里安了家。这所房子就在皮蒂姑妈房子后面,两家的后院紧挨着,中间只隔一道没有修剪的,显得很乱的水蜡树篱笆。媚兰选定这个地方,就是因为靠得近。回到亚特兰大的头一天早晨,她就一会儿笑,一会儿哭,一会儿搂着思嘉和皮蒂姑妈不放,她说,离开亲人的时间太长了,现在住得再近也不嫌近。

  房子原来是两层的,城市被围攻的时候,炮弹把上面一层打坏了,投降以后,房主回来,因无钱修复,只好给残存的这一层加了个平顶,这样一来,这所房子就显得又矮又宽,不成比例,好像是孩子们用鞋盒子垒着玩的一样,不过这所房子离开地面还是很高的,下面有一个很大的地窖,有一长溜台阶弯着通到上面。看上去有点可笑,这地方虽然显得很简陋,却也有所长处。有两棵秀丽的大橡树为它遮阴。台阶旁还有一棵落满灰尘,开着许多白色的花朵的玉兰,大片的草地上长满了三叶草,边上是杂乱无章的水蜡树篱笆,上面还缠绕着散发着芳香的忍冬的藤蔓。草地上,有一簇簇的玫瑰,经过摧残之后,主干上又发出了新枝,还有粉色的紫薇争芳斗艳,仿佛它们头顶上上从没发生战乱,北方佬的战马也没啃过它们的枝叶。

  在思嘉眼里,没有比这再难看的房子了。可是媚兰觉得就连“十二橡树”村那样的大厦也没有这所房子好看。这是他们的家。她和艾希礼和小博总算在自己的家里团聚了。

  从一八六四年以来,英迪亚.威尔克斯就和霍妮一起住在梅肯,现在也搬到她哥哥这里来住了,房子不大,显得有些拥挤。但是艾希礼和媚兰还是欢迎她的。时代变了,钱虽不多,可是什么也改变不了南方的老规矩:对于亲属中生活无着落或未婚的女子,家家都是热烈欢迎的。

  霍妮嫁人了,而且据英迪亚说,嫁了个各方面不如她的人。此人是个粗人,原来住在西边的密西西比州,后来在梅肯落了户。他红脸膛儿,大嗓门,一天到晚乐呵呵的。英迪亚并不赞成这门婚事,正因为这样,住在一起就不愉快。她一听艾希礼有了自己的家,很高兴,这样她就能搬出来,免得别扭,也免得看着妹妹和一个不般配的人在一起生活还觉得幸福,这使她感到难受。

  家中除了英迪亚以外,其他人私下里都认为霍妮头脑简单,就知道傻笑,竟然也找到了一个男人,真令人惊讶,因为比人们原来预料的情况好多了,她丈夫倒也是正经人,还颇有些财产,不过英迪亚生在佐治亚州,又是在弗吉尼亚州受的教育,所以她总认为东海岸以外的人都是野人,都是蛮种。她搬出来,感到高兴,说不定霍妮的丈夫也同样感到高兴,因为近来英迪亚很难对服。

  英迪亚已完全是一副老处女的样子了。她25岁,看上去也的确是这个年纪,因此也就没有必要再追求美貌了,她那即没有睫毛又暗淡无光的眼睛不妥协地正视世上的一切事物,她那薄薄的嘴唇总是闭得紧紧的,显得很傲慢。她现在有一种庄重、骄傲的神气,这种神气,说也奇怪,竟然比她在“十二橡树”村时一心想表现的少女的天真妩媚对她更为合适。人们差不多拿她当寡妇看待。大家都知道,斯图尔特.塔尔顿要不是战死在葛底斯堡,一定会和她结婚。因此都把她看作未结婚却早已有主的女人,对她十分尊重。

  艾维街上这所小屋共有六间房,很快就布置起来,但非常简陋,有的是弗兰克店里最便宜的松木和橡木家具,因为艾希礼身无分文,只好赊账。除了最便宜的最必需的以外,一概不要。这使得弗兰克感到尴尬,因为他很喜欢艾希礼,这也使得思嘉颇为难受。思嘉和弗兰克本来愿意免费把店里最精致的红木家具和雕花黄檀木家具给他们用,但威尔克斯坚持不收。因此他们家显得光秃秃的,难看得要命。思嘉见艾希礼住的房子既无地毯,又无窗帘,很是过意不去。但艾希礼对周围的情况似乎毫不在意。媚兰非常高兴,因为这是他们结婚以后头一次有了自己的家,甚至为了有这样一个家而感到骄傲。思嘉觉得如果朋友们看到他们没有窗帘,没有地毯,没有靠垫、椅子、茶具也不够用,她会感到难为情,而媚兰招待客人,却仿佛不缺豪华窗帘和锦缎沙发。

  媚兰表面上很幸福,身体却很不好,生小博时就把身体搞垮了,生了以后在塔拉过于劳累,使得她更加虚弱,她非常瘦,好像身上的小骨头要扎透她那白皙的皮肤似的,她带着孩子在后院里玩,从远处看,她就像个小女孩子,腰细得令人难以相信,更谈不上有什么身段。她的前胸不丰满,臀部和小腹一样平,再说她既不爱好也想不起来(思嘉这样认为)在衣服前襟上加个褶边,或在后腰上用点衬,因此越发显得瘦骨嶙峋。身上是这样,脸上也是这样,又瘦又苍白,两道柔软的眉毛,弯弯的,细细的,像蝴蝶的触须一样,在没有血色的皮肤上显得特别黑。在她那张小脸上,两只眼睛太大,下面两片黑,更使眼睛显得特别大,因而并不觉得美,不过那眼神还和无忧无虑的少女时代一模一样,没有丝毫改变。战乱与无休止的痛苦与劳累都未能影响她那恬静的眼神。这是一个乐观女人的眼睛,任何狂风暴雨都不能打乱这种女人的内心的平静。

  思嘉心里很纳闷,她这双眼睛是怎么样保养的呢?她一看见,就感到羡慕。思嘉知道自己的眼睛有时像饿猫的眼睛一样,有一次瑞德谈到媚兰的眼睛,他说什么来着,是不是用了一个无聊的比喻,说是像两支蜡烛?对,他说像是顽皮的世界上做出的两件好事。的确也像是两支周围有遮挡的蜡烛,什么风也吹不着,光线柔和,放射着重归故里的幸福光芒。

  这座小小的住宅总是宾客盈门。媚兰从小就讨人喜欢,大家听说她回来了,都来看望她。每个人都给她带了礼物,有装饰品,画片,一两把银汤匙,麻布枕套,餐布,碎呢地毯等。这些小东西都是他们设法保存下来没有被谢尔曼抢走的,所以非常珍贵,不过他们说这些东西现在自己不大用得着,一定请她收下。

  有些老年人来看她,这些人曾和她父亲一起在墨西哥打过仗,他们带着别的客人来看看“当年汉密尔顿上校这位可爱的小姐。”她母亲的老朋友也聚集到她这里来,因为她对长辈非常尊敬,眼下年轻人又都忘了规矩,为所欲为,所以长辈们可以从她这里得到安慰。她的同辈人,那些年轻的妻子、母亲和寡妇喜欢她,因为她和她们一样吃过苦,受过罪,然而并不怨天尤人,还能怀着同情心听她们倾诉衷肠,年轻人也上她这里来,因为在她家里可以痛快地玩儿,可以见到想见的朋友,所以当然要来。

  媚兰待人和蔼亲切,又不爱出风头,在她周围很快就聚集了一伙人,有年轻的,有年老的,他们代表着残存的战前来特兰大的社会精华,他们的钱袋是空的,为自己的家族感到自豪,维护旧制度最坚决。亚特兰大经过战争已经四分五裂,许多人已经死去,整个社会对目前的变化感到不知所措,这样一个社会仿佛看到媚兰是一个坚强的核心,亚特兰大可以由此而得到重生。

  媚兰虽然年轻,但她具有劫后余生所珍视的一切品质:贫穷并因此而感到骄傲,有勇气,不抱怨,开朗,热情,慈爱,还有最重要的一条,忠于一切旧的传统。媚兰不肯改变,甚至不承认在不断转变的环境中有改变之必要。在她家里,昔日的光景仿佛又重新出现,大家都兴致勃勃,以更加鄙视的眼光看着那些北方来的冒险家和那些共和党暴发户过奢侈淫逸的生活。

  人们对媚兰那年轻的脸上可以看出,她对过去的一切是忠贞不渝的。这使人们会暂时忘记自己一伙人中那些使人愤怒、害怕、心碎的败类。这样的人为数不少,有些人,家庭背景不错,但由于贫穷,走投无路,投靠了敌人,加入了共和党,接受了胜利者给他们安排的工作,否则他们全家就要依靠救济过活了。有些年轻人当过兵,现在又没有勇气面对现实,花数年时间去积累自己的财产。这些年轻人学着瑞德.巴特勒的样子,和北方来的冒险家勾结起来,以极不光彩的手段赚钱。

  败类之中最坏的要算是亚特兰大那些名门大户的女儿们了。这些女孩子是在投降以后才长大,对于那次战争只有小时候留下的一些印象,而没有长辈经历的痛苦。她们既没有失去丈夫,也没有失去情人。她们对过去那种富裕豪华的生活已没多少印象,而北方来的军官又那么英俊,衣着那么讲究,性情那么温和。他们举办那么盛大的舞会,他们的马也那么漂亮,他们对南方的姑娘们简直是崇拜得很呢!他们把南方的姑娘们当作女王来看待,小心翼翼地避免伤害她们的自尊心,这就使得姑娘们心里想,为什么不和他们交往交往呢?

  他们比城里那帮年轻人可帅多了,城里那些人穿得极差,态度又严肃,干起活儿来又认真,他们就没有什么时间玩了。

  因此发生过好多起和北方军军官私奔的事,有关的家庭感到异常痛心。有些兄弟在街上和姐妹相遇也不理睬,有些父母也不肯再提起女儿的名字。那些以“不屈服”为座右铭的人想起这些悲惨的事就吓得出一身冷汗,但他们一看到媚兰温柔而又刚毅的面孔,这种恐惧心理全然消释。老年妇女都说,她为城里的姑娘们树立了榜样,是她们的楷模,因为她并不炫耀自己的美德,年轻姑娘们也没有对她不满。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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