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国汀:我的坎坷律师生涯(1)

郭国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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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编:坎坷律师路

作者简介,1958年1月10日出生于中国福建长汀,上海市天易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律师。

自1984年始,郭律师便主要从事涉外经贸律师业务,致力于国际贸易、投资、海事海商及商事仲裁的法律与实务研究。他的主要执业领域涉及:国际货物买卖、融资、信用证、托收、信托收据、进出口贸易争议、沉船、全损、碰撞、共同海损、救助、拖带、油污、打捞、货损、提单争议、预借提单、租约、担保提货、滞期、速遣、海上保险、责任限制、扣船、货、燃油,及船舶融资租赁、买卖、抵押、建造合同争议,上述领域的业务活动包括谈判、草拟合同、诉讼、调解与仲裁。

郭国汀1984年毕业于吉林大学法学系国际法专业,曾先后考取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上海海运学院、厦门大学国际环境法、国际海商法、国际经济法硕士研究生。

1994年被评聘为二级律师,同年选入《中国社会科学家大辞典》(英文版);1995年在香港齐伯礼律师行海事部工作;1997年入选《中国专家人名词典》;1999年入选《世界名人录》;2001年入选《中华英才大典》;2002年入选《世界优秀专家人才名典》;2001-2002年度被Legal500评选为亚太地区中国最佳海事律师。

郭国汀是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中国国际商会调解中心调解员;全国律协海事专业委员会委员、国际律师协会国际贸易委员会和国际海商法委员会会员、英国皇家仲裁委员会会员,《海事审判年刊》特约撰稿人、福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兼职教授,上海海运学院海商法研究中心客座研究员;中国对外经贸大学WTO研究会特邀研究员。

自1988年始,先后在《中国海商法年刊》、《仲裁与法律通讯》、《律师与法制》、《远洋运输》、《世界海运》、《法学评论》、《海事审判年刊》、《中国律师》、《海商法研究》等30家专业杂志上发表论文、评论、案析200余篇。

1992年始,郭国汀经由大连海事大学出版社、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复旦大学出版社、法律出版社出版了九部法学专、译著:《现代提单》(1992)、《审判的艺术》(1993)、《国际经贸的法律与律师实务》(1994合著)、《当代中国涉外经贸纠纷案情精析》(1995主编)、《国际海商法律与律师实务》(1996主编译)、《郭国汀律师辩护词代理词自选》2000年、《CIF和FOB合同》4版(2000年主译)、《SCRUTTON租船合同与提单》20版(2001年译著)《OMAY海上保险法与保险单》(2002年主译)<英国保险协会保险条款诠释>(2003年主译)

郭国汀有较高的法学理论研究能力,丰富的涉外经贸、海商律师实务经验,对国际贸易、海事海商法有深入的研究,有处理复杂、重大涉外经贸纠纷的出色能力,尤其擅长处理涉外海商、海事、海上保险、国际贸易、投资、国际商事仲裁争议案。迄今已主办千余起各类经贸争议案,三百余起涉外经贸争议案,其中进口5000吨智利鱼粉品质争议案,中国首例涉外预借提单案,特大涉外行政诉讼案,加拿大哥伦比亚国际商事仲裁案,四百万美元贷款担保合同争议案,1700万美元涉外仓储合同争议案,1200万美元涉外性骚扰案,重大造船合同争议案,特大涉外货物自燃案、特大石油污染案、特大沉船货损争议案、涉港亿元“诈骗”案等具有全国性和国际性影响。

2005年2月23日,被中共当局非法强行停业.同年3月6日,被中共当局罗织“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名刑事拘留,并被非法软禁在上海家中长达两个半月5月20日被变相驱逐出境,开始了政治流亡生涯,现为维多利亚大学访问学者,主攻国际人权法,宪政理论及自由民主与宪政民主。

《律师与法制》月刊编辑部让我写写我的律师生涯,这真是喜忧参半。喜的是自己的工作已开始得到社会的认可;我不知道还有什么能比成为一名对社会有用的人更值得高兴。忧的是自己并非名律师,且自感文笔羞涩。一个月时光飞逝而去却未写出片言只语,日前,又接编辑部电催,我只得闭门谢客搜肠括肚试着写出来。

我读过不少书。《钢铁是怎样炼成的?》对我影响极深,保尔的坚强、刚毅和对事业的奉献精神及其面对厄运表现出的积极进取态度,成为我人生的楷模。我信奉“不想当元帅的士兵不能成为好兵!”的哲学。我曾为自己设立过一个又一个的奋斗目标。入学伊始便把将来成为法学教授作为奋斗方向,打从当上律师那天起又立志要成为一名能在国际法庭代表中国利益的国际律师。为此招来不少冷潮热讽,嘲我狂妄自大,讽我不知天高地厚。然而我却始终认为一个人的奋斗目标越远大,日后可能取得的成就也会越大。立志是成才的第一步,很难设想一个胸无大志、目光短浅的人日后会有什么惊天动地的业绩。回顾自己从一个走村串户的小木匠,到一名在穷乡辟壤接受那遥遥无期的再教育的知青,进而成为一名涉外律师所走过的路。我认为树立远大的理想并与祖国的事业相结合,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勤奋努力地学习和工作,不屈不挠地奋斗进取,是每个成功者的必由之路。

一、迂回曲折走上律师路

我大学学的是法律,但当上律师纯属偶然,说玄点则是命运的安排。因为地主家庭出身及双亲曾参国加过国民党员与三青团员,倍受政治经济歧视,1977年以前不敢有上大学的奢想。

八岁那年,吉林大学物理系刘明成教授和一群大学教师步行串联来到老革命根据地长汀县,住在我家所在的银行,我领着刘教授遍访当年红军入闽战场遗址,从此与刘教授一家人结下了不解之缘。当时我怎么也未料到14年后会跨越大半个中国北上求学,进入我做梦都不敢想的吉大校园。

经连续四年高考,加上刘教授的推荐,我终于跨进了梦寐以求的大学之门。我深知学习生活来之不易因而倍加珍惜。大学四载我没有寒暑假,也没有星期日,除每周三个下午田径队训练外,课余时间全泡在校图书馆,经过四个春秋如饥似渴地学习,我的思维能力起了质的飞跃,并对官方哲学、法学原理提出了许多质疑并提出了一系列独立见解,岂料却因“哲学沉思”被误当作“精神分裂症患者”强制关入精神病院洗脑,21天可怕的病院生活,大量的药物首先洗去了我的记忆力,几乎彻底摧毁了辛苦多年获得的超常思维能力。使我经历了一场从事业的高峰跌进绝望的深渊的劫难,以致差点自杀,我就这样一夜之间变成了闻名全校的“精神病患者”,令人哭笑不得,纵有百口也难辩清白。

为证明自己,我决定重考研究生,走学者之路。毕业志愿我是全班唯一填“从事教研工作”的,但却被分配在福建省高级法院,临离校前一天又被莫名其妙地改分到福建省人大,报到之日再次被掉包挤至省人事局,结果歪打正着我跨进了福建对外经济律师事务所的大门,开始了我的坎坷律师生涯。

立志是一回事,实现远大的抱负则是另一回事。由于我学的是国际法专业,我成了当年新分配到福建省司法厅的20几名大学生中唯一分在福建对外经济律师事务所的幸运儿。赵修果主任及比我先到一个月的几名律师热情地欢迎了我。刚到事务所我感到不知所措,对律师业务相当陌生,大学所学几乎用不上。事务所刚成立,案源稀少,加之我来自长汀山城,没有亲朋同学关系可资利用,这样,进所7个月我只协助办过一起未完结的经济纠纷案。主任让我起草过一份中外合资企业合同,当时我对如何起草合同心里一点也没底。找了四五份其他合资合同作参考,拼凑了一份连自己都心中无数的合同。我还作为翻译参与了一起中瑞合资合同的谈判,开始时我作为口译人员参与谈判,谈了不到一小时,我不得不承认自己尚未达到能口译的水平,因而通宵加班把瑞典人提出的英文本合同译成中文,接着于1985年3月至7月,赵修果主任又派我参加了全国首届法律院校法律专业英语师资进修班学习;因此,当律师的头一年,我几乎未办理什么律师业务,这却使我获得了一段宝贵时间,其间我通读了十几本英文法学专著,为我日后处理涉外律师业务奠定了法律英语的坚实基础。

我办的第一起刑事案件是一起贪污案,原由我任辩护律师,但为慎重起见,我另请卓国富律师任主辩律师而我任其助手。尽管整个庭审我一言未发,却紧张得出了一身冷汗,因为我对诉讼程序的实际操作一无所知,对如何发问,如何辩论,如何反驳同样感到手足无措。第二件刑事案我作为李伟民律师的助手,担任闻名全国的杜国贞案第三被告的辩护人,可是一到法院望着堆积如山的45卷厚厚的卷宗,我真感到脑袋发昏,硬着头皮看了一整天,只看完两卷,而且不知该摘录些什么。还好,赵主任当时又另外安排我办理一起涉外案子,我便堂而皇之地当了一回逃兵。我对那些能通读该45案卷并从中摘录所需材料的律师,真是佩服得五体投地。要知道,光阅卷至少得花近30天,而律师费则仅100元人民币!第三件刑案我作为一起强奸幼女案被告的辩护人,起诉书指控被告使用暴力与一13岁幼女发生性关系。阅卷中发现被害人的证词虽与起诉书基本吻合却不符情理,被告则坚决否认,一再喊冤。经调查被害人查明:原来被害人因卖淫被送劳教,受同室女劳教指点“供出男朋友,他应会按时来进贡”。

该女是个生理早熟的姑娘,她骗被告说她18岁、系某厂工人,而被告则是个身高不到1.6米的地质工人,两人在舞厅认识后,在不到两个月时间内,去福州市内各舞厅跳舞10余次,该女还让被告为她买了手表、衣物等,其间发生过越轨行为。取得了关键证词后我为被告作了有力的无罪辩护,并建议法庭传被害人当庭质证,结果一审判免予被告刑事处罚。由此案我认识到证据的重要性,也使我初次体会到成功的喜悦。

接着我先后办理了20余起各类刑事案件,涉及故意杀人、伤害、盗窃、贪污、受贿、刑讯逼供、强奸、流氓、组织容留妇女卖淫、非法侵入他人住宅、反革命等。我非常注重阅卷、调查取证、法理研究和证据分析,尤其重视庭审辩护的充分准备及辩护词的撰写。每当开庭前一天我都会激动得睡不好觉,脑子里老想着案情及公诉人可能提出的指控策略与对策;每当办完一起较满意的案子也会高兴得睡不着觉;而每当出现有理有据的辩护意见被当作耳边风时,我又会感到失望、痛苦,甚至难过好些日子。

我独立主办的第一起经济案是福州市食品工业公司采购供应站购销冰蛋合同纠纷案。经调查取得了对我方十分有利的充分证据,但因缺乏经验我未要求有关单位盖公章证明,加之长春市南关区法院明显的地方保护主义,尽管我从事实、证据、法理几方面作了强有力的论证,一审仍判我方败诉。我坚决主张上诉,但当事人因怕再白花诉讼费用而弃权。这起本该胜诉的败诉给我触动很大,使我认识到律师的责任重大,那怕有轻微的过失都可能造成当事人巨额经济损失。从此,我办案更加认真细致,力求吃透案情,掌握事实。其间我还主办了20多起各类民事、经济案,涉及房产、婚姻、继承、赡养、合伙、代理、购销合同、建筑施工合同、侵权、劳动保险、商标、海事等。我几乎是不加选择、不计报酬地办理这些小案、难案,我的律师业务基础也是在这段时间奠定的。

自1985年9月开始,我先后担任了福建电视大学,中华全国律师培训中心、华东政法学院及复旦大学函授等单位的业余教师,分别讲授了“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律师实务”、“民诉法”、“民法通则”等课程。我想我不能误人子弟,何况不少学员年龄不轻,他们认真学习的态度也使我很受感动,因而我备课亦十分认真,力求把枯燥无味的法学课讲得生动些,学员们普遍反映我的课条理清晰,逻辑性强,通俗易懂。通过讲课提高了我的语言表达能力,培养了应变能力。

在大约办理了十余起刑民案后,小有名气的李伟民律师当着好些人的面讲我当不了好律师,也不适宜做律师。理由是:一、书生气太重,二、太认真,三、不善于社交,也就不会有案源,而没有案源当然不宜做律师。这种批评虽然尖刻,然而却是一针见血。我不得不重新考虑我走律师路是否正确,检讨一下自己所办的案件,我吃惊地发现,大多数胜诉案并非由于我如苏格拉底般的雄辩,而是因为那些是好案子。这不由得使我想起了一位美国教授答学生问怎将成为一名好律师的妙答。教授说:“首先,要有好案子!其次,要有好证据!再次,要有好陪审团!最后,还要有好法官!”

我还发现有几个我自以为辩得不错的案子却是败诉的结局。这又使我想起了个别法官庭前庭后不屑一顾的傲慢神态,以及耳闻目睹一些律师在法官面前毕恭毕敬甚至低三下四的情景。搞不正当竞争拉此种关系我绝对不行,思前想后我还是决定走我的学者之路,于是一纸请调厦门大学当教师的报告分别于1986年初送到了厦大和司法厅。厦大法律系盛主任和法学院陈安院长均明确表示欢迎我去厦大,我没想到调动工作这么难,直到半年后福建省司法厅才同意放人。可此时厦大又变卦了,说是我没有硕士文凭,又没有中级职称不宜调进重点大学云云,就这样,工作设调成反而落得不安心工作的“美名”。我想既然我缺的是硕士文凭,还是考研究生吧,结果1987年2月我轻松地通过了上海海运学院国际海商法研究生考试。原以为命运之神已垂青于我,可以实现自己的研究生梦了,却不料又一场灾难正悄悄地向我逼来。

南郭注:1993年9月原载《律师与法制》,此自传是应邀而作;当年律师与法制杂志社内部评选出当年的中国四大名律师,即北京巩沙、福建省郭国汀、上海市陶武平、河北省李伟民;每位的自传予连载四期;但我的《坎坷九年律师路》发表后,不知何故,陶、李却始终未发表他们的自传。

2008年6月15日第120个反中共专制暴政争自由人权民主维权抗暴绝食日于温哥华岛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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