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价涨逾3% 综所税扣除额今年可望公告调整

人气 1
标签:

【大纪元8月6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林惠君台北六日电)消费者物价指数年增率再创新高,明年申报综所税时,课税级距金额已确定调整,扣除额未达到调整标准。但财政部赋税署官员透露,综所税免税额、标准扣除额、薪资扣除额及残障特别扣除额金额的调整,可望在今年底公告调整,并可在后年(2010)申报98年度综所税时,予以调整。

财政部赋税署指出,依现行所得税法第5条及第5条之1规定,综合所得税免税额、标准扣除额、薪资所得特别扣除额、残障特别扣除额金额,遇消费者物价指数较上次调整年度指数上涨累计达3%以上时,依上涨程度调整。

扣除额的部分,由于去年底的消费者物价指数,与上次调整(95)年度的物价指数相较,上涨程度未达3%,因此,申报97年度综所税时,免税额等扣除额并未调整,维持免税额新台币7万7000元、标准扣除额4万6000元,薪资扣除额7万8000元及残扣额7万7000元。

不过,官员透露,今年物价指数攀高,可能较上一次调整的指数上涨3%,因此,今年底可望公告扣除额的调整。

经初步估计,免税额等扣除额的调整金额约可增加1000元到5000元间,如免税额可望由原先的7万7000元,增加为8万1000元。实际数字尚须视财政部公布的调整幅度为准。

相关新闻
6民需品支出 增幅竟达20%
进口物价指数 飙28年新高
新闻透视/平抑物价 真有苦民所苦吗
平价促销 卖场推10元面包专区
如果您有新闻线索或资料给大纪元,请进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