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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淑珍再请假 合议庭择期再审

国务费案 吴淑珍17次传唤未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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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9月19日讯】(大纪元范天孝综合报导)前第一夫人吴淑珍原订19日上午9点半,针对国务机要费案件,前往台北地方法院出庭应讯,但昨日晚间紧急递交声请状,向法院请假。因此上午吴淑珍和3名委任律师都以请假为由,没有出庭。随后,合议庭评议裁定,吴淑珍的请假理由不正当,因此结束准备程序,下次开庭直接进入审理程序,传唤前总统陈水扁儿子陈致中、女婿赵建铭出庭作证。

吴淑珍辩方提出三点要求

19日早晨8点30分,吴淑珍辩护律师李胜雄向台北地院提出刑事陈述意见状,提出三点要求:一、要求暂缓国务机要费案件的审理程序;二、要求不公开审理国务机要费案;三、要求停止本案诉讼并且声请释宪。

李胜雄并且举行记者会说明,昨天(18日)下午三点半,原本与另一位律师廖学兴要前往前总统陈水扁家中,与吴淑珍讨论今天出庭应讯事宜,途中突然接获律师事务所的电话,有位台北地院团股刑事庭书记官通知有台大医院覆函,由于属于“永久机密”的性质,不能以传真传送,必须由律师亲自阅卷,因此他立即赶到阅卷室。

李胜雄表示,他看完覆函内容后,感到相当惊讶,他说:“台大医院的意见若是出庭,就是不排除当日有可能甚至危及生命的情事;律师是要保护当事人的权益,尤其迁涉到生命人权,这是很严重的情形。但是,(前)总统夫人她勉强才同意,她说因为是尊重台大医院的专业意见,本来她已决定是要出庭。”最后,他于昨天晚间7点23分递出声请状,向法院请假。

李胜雄记者会后发出的新闻稿还指出,本案的审理,还涉有宪法上的争议,因此在19日上午开庭时提出一份刑事陈述意见状,呈请法院暂缓此案件的审理程序,不公开审理此案,以及停止诉讼声请释宪。

检察官表示不满 要求拘提

这也是吴淑珍在国务机要费案上,第17次以健康因素向法院请假不出庭。

吴淑珍与辩护律师均以请假为由未到庭,公诉检察官认为吴淑珍已属无故不到庭、律师则是藐视法庭,当庭向法官声请拘提吴淑珍到案,检察官李嘉明表示,台大医院在97年8月12日回复台北地方法院的回复函文说明,吴淑珍不可应讯过久,否则确有危及生命安全的可能,所以吴淑珍的请假被合议庭驳回,台大医院第二次提出的回复文内容跟第一次相同,显示合议庭已斟酌应该出庭的理由,所以吴淑珍女士的不到庭,属于没有正当理由而无故不到庭,建请合议庭依法拘提。

李嘉明指出,其次辩护人也就是律师也要求请假,难道身体状况也不舒服吗?这个请假毫无道理可言,律师不符合当事人辩护的职责,已经构成藐视法庭,所以建请合议庭立即前往吴淑珍女士的住处,在医护人员的协助之下判定吴淑珍的状况,如果决定不开庭,在勘验结束后,由合议庭另订日期,如果确定可以开庭,也请合议庭立即依法拘提。

合议庭决议进入审理阶段

最后合议庭法官决议,19日的准备庭程序终结,下次开庭将直接进入实质审理程序,并将考量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各种处分,要求吴淑珍在下次务必出庭。台北地院发言人黄俊明说:“被告及辩护人经合法通知未到,本院依被告吴淑珍及辩护人前之陈述及进状,认被告吴淑珍部分准备程序终结,下一次进行审理程序,并传唤检察官申请传唤之证人,包括证人陈致中及赵建铭,本件被告吴淑珍审理期日将另定。”

另外,吴淑珍律师向法院请假时表示,台大在9月18日向法院提出,吴淑珍因为病况不佳,依照其过去的病史,可能在长时间的讯问上,因生理或心理的紧张情况下,不排除会有立即性的生命危险。台北地院今天除了在第七法庭开庭审理国务费案,还在法院第八和第六法庭供医疗设备放置及医护人员待命,救护车也在法院待命,法院院外秩序请辖区中正一分局维持,院内由法警处理。审判长蔡守训对此表示,吴淑珍曾任第一夫人,历练颇深,应该不会有心理或情境压力的问题,而且台大也已经派出医疗团队协助,因此吴淑珍因病请假不是正当理由。(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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