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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金援助圆梦 女事后拒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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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月11日讯】〔自由时报记者黄良杰/屏东报导〕黄昏之恋陷阱多!

民国87年,70岁老翁与差24岁的邱姓女子交往,一同到高雄市玉皇宫发誓夫妻相伴,老翁感动之余决定帮她圆梦,10年来给邱女456万余元开幼稚园,不料梦碎,怒告邱女诈欺,邱女称是借债非情债,获检方不起诉。

原本经营安亲班的邱姓女子,11年前丈夫因投资周转不灵,财务陷入困境,持不动产向女代书求助借贷,女代书转而介绍“金主”刘姓老翁,丧偶多年的刘老一见邱女白皙美丽,相当心动。

刘老指邱女自称遭受婚姻暴力,出示拟妥的离婚协议书,表示可以立即办理离婚登记,并主动到他上班地点聊天,佯称将与他结婚,87年10月更一起到高市玉皇宫天公庙发誓“愿当夫妻相伴”,让刘老深深感动,陆续资助邱女一家。

87年4月至90年5月间,邱女不仅帮丈夫还了债,还想开幼稚园,并带刘老参观屏东市一家幼稚园,刘老陆续提供456万余元给她,邱女也签下16张本票、4张支票给刘老做担保。

不料96年底支票跳票,加上邱女有意疏远,刘老感觉受骗报警,邱女坦承借款,但否认到庙里发誓,强调自己已婚,不可能与对方结婚,因刘老是朋友,借钱才不用利息。

屏东地检署认为被告既以本票、支票作为借款担保,纵使2人曾到过玉皇宫参拜,有无誓言结婚,因告诉人无法举证,恐怕只有老天知道,“想结婚”之说是否为告诉人一厢情愿,也非无可能,因此检察官不起诉邱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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