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克律师专栏

德国移民:中国厨师如何更换工作地点

Eberhard P. Ba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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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先生问:

我在中餐馆做厨师,来德国不到一年,虽然老板对我的工作没有意见,但是他以生意不好为由,每个月给我的工资比事先约定的少100欧元。我很想离开这个餐馆,到别的餐馆工作,但是老板说我只许在他这里工作,如果我不在他这里工作,我就得回国。而且我的居留马上就要到期了,我又面临着延居留的问题。我想问,我有没有可能到别的中餐馆去工作?如果我离开这个餐馆,我的居留怎么办?

巴克律师:

您从中国来到德国作为一名特色厨师,持为期一年的工作签证,居留到期后可以延一年,您在德国最长可以居住四年。不同地方的外国人管理局颁发签证的时间长短也不一样。德国法律规定,这种签证第一次签发时最多给四年,但实际上到底是给一年,两年还是三年,就看当地的外国人管理局自己的决定了。

在您的签证上注明,您的工作地点是某一家中餐馆,也就是说,德国法律规定,您的居留身份和您的工作地点是连在一起的,您只能在这一家中餐馆工作。如果厨师和中餐馆的工作合同中断或结束,居留也同时失效。

对厨师来说,这很可能是一个不利因素。比如在我接手的案子中,有的中餐馆老板就利用这一点经常威胁厨师:“你只许在我这里工作,你要是不听我的话,我就把你送回中国去。”肯定还有其他读者曾经听到过类似的话。

在这种情况下,您作为厨师并不是完全没有办法。如果老板付给厨师的工资比约定的少,或者厨师受到老板的人身威胁而无法正常生活和工作等等,那么厨师可以诉诸法律途径。当然迈出这一步是需要勇气的。而且这个厨师一旦走出了这一步,一般来说,他就会失去这份工作。

如果厨师不想因为失去工作而被迫回国,那么他最好到德国劳工法庭递交一份解约保护起诉书(Kundigungsschutzklage)和一份要求老板按照合同规定的工资数付工资的诉状。在德国的劳工法庭第一审的时候,法律没有规定当事人双方必须请律师,但是从经验来说,因为语言和法律知识的缺乏,当事人双方都很难胜任在法庭上自己陈诉或为自己辩护。

如果是雇主,也就是中餐馆老板有不当的行为(比如没有如数付工资),而导致厨师不能或不愿继续在这个餐馆里工作,那么厨师的居留就可以更改,他就可以到另外一家愿意接收他的中餐馆工作。但必须有确凿的证据证明不是厨师有不当的行为。另外一个比较常见的,导致厨师必须换中餐馆的原因是,原来的中餐馆关门了。这时厨师也有正当理由换中餐馆,因为餐馆关门不是厨师的问题。

在能够证明雇主有不当行为的前提下,当厨师失去工作以后,他应该尽快求助于律师写起诉书,因为这里有一个起诉期限的问题。起诉书影本应交到外国人管理局,凭此书,外国人管理局应延期签证以便让厨师有时间找到新的工作。如果外国人管理局拒绝延签证,厨师也可以对外管局的决定提出起诉。

但是,如果是因为厨师自己的过失而导致他无法在原来的餐馆工作,那么德国当局就不会允许他换工作,那么他的居留就无效了。即使他还有一年,甚至两年的时间居留才到期,他的居留还是会被吊销,他就得回中国。@

柏林律师联系方式:
Eberhard P. Barg
Lietzenburger Str. 102
10707 Berlin
电话:+49-(0)30-880 4810
传真: +49-(0)30-881 4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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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berhard P. Ba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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