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lated article
  • 什么时候才能吃一顿饱饭一九六四年我出生在陕北农村。那是中国人普遍贫穷的时代,我们在这普遍贫穷的环境里又是属于最穷的。记忆中的父亲常常坐在炕头上自言自语“什么时候才能吃一顿饱饭?”我十岁那年父亲去世了。父亲在医院那段时间我们已经倾家荡产。他走的时候家里欠了医院八十块钱,连尸体都领不出来。
  • 我踏上了回家的路。第一天我一口气走了八十里路,到了黄陵县城,一点东西都没吃,肚子饿得很厉害。经过一家食堂的时候,我看到里面的人在炸油条。那时已经是农历的十一月份,我身上穿着一套破旧的上衣,我把衣服脱下来捧上去说:“我快饿死了,能不能换两根油条?”
  • 一九九六年我们家的生活开始有所改善。我一九九四年自学大专毕业,一九九五年考取了律师资格,一九九六年开业当律师。这两年的变化非常快,迅速的扭转了自己的人生和家里的经济环境。母亲最近对别人说她享了七年福。算起来就正是我做律师的七年。母亲苦了一辈子,在她晚年的时候我终于尽了一些力量让她过上了一段好日子。
  • 有朝一日能吃饱肚子是父亲一生未了的夙愿!

    一九七五年,我们在没有了父亲的同时,也没有了任何再可供变卖的什物,原本一贫如洗的家因此变得是负债累累,在母亲的世界里犹如天塌地陷般。

  • 母亲是个有远见的人,她的远见是我们子女今天价值的全部基础。母亲决定让除大哥及姐姐外的其他孩子上学,当时的这个决定近乎天方夜谭,但二哥以下,后来我们都读完初中。接受完初中教育的经历,成为改变我们子女个人人生命运的必不可少的条件,尽管已懂事的二哥因心疼母亲坚决拒绝上学,但母亲的这个决定是不容商量的,二哥在极度贫穷的家境中读完了初中,这对他未来参军及后来的发展极具意义。对我的学习,是所有孩子中母亲花费心血最多的。我小学基本上是处于一种自学状态,经济困难不是造成这种局面的唯一原因。
  • 爱一个人,就是把自己的生命和那个人的生命联在一起。一九八五年,青春靓丽的女通讯兵耿和在军营中与伙食管理员高智晟相遇,被其善良的人品所吸引,从倾心、爱慕,最后两个生命紧紧地拴在了一起。
  • 九八年在乌鲁木齐,有一次高智晟回家交给耿和一笔钱,耿和一看都是零钱,问是怎么回事,高智晟告诉她:“当事人给我的代理费都是十块二十块凑起来的,那是他们的血汗钱。我的钱挣得越多,我的当事人的苦难也就越多!”
  • 命运没让高智晟选择,从他律师执业第一天开始,就匆匆把他抛进了扶羸弱,护一方的角色。很难说这个角色对高智晟最终意味着什么,但有一点是肯定的,一个维权律师要比其他的律师承担更为深重的道义,付出加倍的艰辛。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