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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大公建草案 台立院经委会协商支持政院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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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月5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周永捷台北5日电)立法院会明天将处理“振兴经济扩大公共建设投资特别条例草案”,立法院经济委员会今天协商后达成共识,支持行政院版本草案,将以特别预算方式,逐年编列新台币5000亿元经费。

立法院经济与财政委员会日前联席初审通过“振兴经济扩大公共建设投资特别条例草案”。根据初审通过条文,条例中所称的公共建设投资内容包括完善便捷交通网、建构安全及防灾环境、提升文化及生活环境品质、强化国家竞争力之基础设施与改善离岛交通设施。

由于朝野立委要求要严格把关草案日后预算编列,因此,虽然特别条例草案一次匡列5000亿元的经费上限,但必须分年办理预算编列并审议;在经费来源上则得以举债方式办理,不受法令每年度举债额度限制。

另外,委员会初审此案时,在立委要求下,草案再加入文化产业的概念与离岛交通建设的项目,并决议在送交院会处理前由经济委员会协商。

立法院经济委员会今天协商后达成共识,在草案第三条条文“扩大公共建设投资计划之研拟、预算编列及推动,由各部会管理,并由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员会管考”之前,增列“不受地方制度法代行程序及经费负担之限制”;其余条文均照委员会初审条文通过。

协商结论也包括,立法院第7届第3会期开议后两周内,请行政院经济建设委员会及相关部会专案报告98年度振兴经济扩大公共建设投资计划内容。

民进党立法院党团总召柯建铭受访表示,党团认为应在特别条例草案中加入补助失业及就学的部分,至于行政院版本草案中的其他条文,党团没有意见;民进党团明天将举行党团大会,讨论此案。

国民党立法院党团书记长张硕文表示,党团原本之所以支持党团首席副书记长杨琼璎所提、修正民进党政府时期提出的法案,是因为考量该版本已具完整规模,较具时效性,但如今民进党籍立委愿意共体时艰,在委员会中退一步接受行政院版本草案,国民党团深表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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