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义:法律不可被滥用来迫害无辜

郑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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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0月18日讯】继10月5日新加坡警方抓捕多位在鱼尾狮风景点晨炼讲真相的法轮功学员后,3名警察于10月14日下午再次到鱼尾狮以违反新公共秩序法为由,强令在那里坚持炼功并向游客讲真相的法轮功学员蔡先生离开现场,并将69岁的蔡先生扣押在警署直至当晚10点左右才释放。

10月16日,新加坡英文报纸《海峡时报》(Straitstimes)报道了警方抓捕法轮功学员蔡先生的新闻,声称蔡先生违反了今年4月新加坡国会通过的新公共秩序法,并在新闻报道中再次重复中共对法轮功的污蔑,称法轮功是X教。

这是新加坡政府当局为迎合中共而侵害人权的最新一次恶性事件,让外界再次关注中共人权迫害的输出,看清中共的危害。

据新加坡媒体报道,新加坡律政部长兼内政部第二部长尚穆根今年4月在国会有关辩论中强调,实施新公共秩序法有助于加强警方有效执法的权力,尤其是新加坡政府要保证今年11月举行的有美国总统奥巴马和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等国家领导人出席的亚太经济合作组织非正式峰会,不容许类似泰国芭堤雅因示威导致亚细安系列峰会被迫取消的情况发生。在国会的激烈辩论中,有一些议员反对该法案,直指新公共秩序法授予警方驱赶人群的权力,抵触了新加坡宪法给予公民和平集会的权利,多名议员表示担心这个权力会遭警察滥用,并指出新加坡已经发生过几起警察判断失误,错把无恶意的人视为具威胁性的而下令其离开的事件。更有议员从根本的立场反对该法案,认为既然宪法赋予人民集会自由,国人要集会就无须向警方申请准证。但多数议员以泰国的示威乱局为例,赞成这个法案。

必须指出的是,新加坡政府为防止类似泰国暴力恐怖活动而制订的新公共秩序法,根本就不应该也不适合用于对付手无寸铁、无任何政治目的和诉求、始终以和平方式坚持讲真相以制止中共屠杀无辜生命的法轮功修炼团体。

自1999年中共江泽民公然违反中国宪法,一意孤行镇压法轮功以来,全世界的法轮功学员除了坚持以和平理性、非暴力的方式揭露中共的灭绝人性迫害和对法轮功的各种造谣污蔑,呼唤人类的正义良知,共同制止这场人类历史上最血腥残暴的对人类尊严的践踏和对生命的虐杀,并坚定维护宪法赋予的信仰自由和修炼权利外,信仰“真、善、忍”宇宙法理的法轮功修炼团体根本无意于人间的政治,不想要任何人手中的权力,并无任何危害国家和人民的举动。正因为法轮功让民众提升道德,身体健康,并有益于国家和社会的安定,才广传到全球100 多个国家和地区,获得各国政府和社会团体的上千项褒奖。

新加坡政府为了讨好中共,将本该对付暴力恐怖活动的新公共秩序法强加于无辜善良的法轮功学员,实属大错,不只违反了新加坡的宪法,也违背了人类的道义良知。

在此呼吁新加坡政府悬崖勒马,三思后行,勿要迷于眼前一点小利,违背法律扬善除恶的根本精神,违反宪法,滥用法律条文和规定打压善良和无辜,危害新加坡国家和人民的长远根本利益。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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