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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劳动新制满月 产值达2000余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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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0月2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安芷娴台北 2日电)法务部“易服社会劳动制度”自9月1日施行至今已满1个月。法务部今天表示,已提供2万7335人次服务,产值约2000余万元,初步已达造福社会与轻罪受刑人弥补的双重美意。

立法院去年底三读通过刑法第41条修正案,让获判6个月以下有期徒刑者,若不选择易科罚金,也可声请易服社会劳动,在检察官指定下,做社区清洁、环保或文书等相关工作,服务社会,法务部用意是让微罪受刑人能有弥补机会,并减少狱政资源浪费。

法务部政务次长黄世铭今天举行记者会表示,目前各地监所共出动4104人提供劳动服务,总数2万7335人次,累积服务时数为22万2124小时,换算产出效益约为2000万余元,节省的矫正费用则是5400多万元。

黄世铭更指出,88风灾后,各地检署带领社会劳动人协助受灾户清理家园,及时清理台风过后漂入台北县万里乡的漂流木,也协助彰化文化古迹保存工作、以及花莲生态维护等,以劳力付出实际回馈社区。

假使社会劳动人于劳动期间逃跑,经检方3 次通知不到,则撤销社会劳动,改回入监服刑。黄世铭表示,制度实行至今只有1 名郑姓受刑人在花莲逃逸,整体而言成效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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