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惩戒刘世芳 公惩会搞乌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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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0月3日讯】〔自由时报记者项程镇、侯承旭/综合报导〕台湾公务员惩戒委员会昨天开会决议惩戒台湾前行政院秘书长刘世芳、前国科会主委魏哲和、前竹科管理局长李界木,理由是刘世芳等人涉及扁家龙潭购地案,刘、魏各予以撤职并停止任用一年,李涉情节较重,遭撤职并停止任用三年。

*误以为刘无公职 称停用期满才能转任*

公惩会对刘世芳是否担任公职却搞了个大乌龙,公惩会昨说刘世芳目前未担任公职,停止任用期满后,才有机会转任公职;而刘世芳随后在高雄公开表示请辞高雄市政府研究发展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显然刘世芳昨天之前是具公职身份。

*刘未待公文送达 主动请辞高市府职务*

高雄市政府指出,刘世芳于去年8月出任财团法人二○○九世界运动会组织委员会基金会(KOC )常务董事,并于今年8月下旬接掌高市府研考会主委。

公惩会书记官长兼发言人沈美姬昨晚表示,公惩会对刘世芳惩戒议决资料,主要根据监察院当初送来弹劾资料,因此载明刘为现任“财团法人二○○九世界运动会组织委员会基金会常务董事”,如刘具有公职,任职机关须执行公惩会惩戒令。

沈美姬说,刘等人惩戒令近日将送交监察院及被付惩戒人的任职机关,若刘在高雄市政府担任主管,市府须依公务员惩戒法执行撤职效力,万一不执行,因公惩会为宪法定位机关,市府将有宪法层次问题。

监察院弹劾移送书指出,刘世芳等人协助前总统陈水扁及家人,藉由推动“两兆双星”政策名义,耗费百亿元购买辜家的达裕开发公司所属龙潭科技园区土地,意图纳入竹科以抬高价值,监院认为枉法并违背职务。

公惩会指出,刘世芳等人目前未担任公职,停止任用期满后,才有机会转任公职,李界木另因涉嫌贪渎遭检方起诉,无论未来判决结果如何,均不影响公惩会对他行政违失究责;公惩会从三十八年起已惩戒三十余位政务官,截至今年政务官遭惩戒已有七位。

刘批公惩会先惩后刑

〔自由时报记者侯承旭/高雄报导〕刘世芳昨天请辞高市府研考会主委职务,并将声请再审议,高雄市长陈菊则质疑是针对性的政治整肃,也将改聘刘世芳为无给职市府顾问。

*未获公惩会要求答辩 将声请再审议*

刘世芳表示,行政院秘书长为幕僚身份,并无对龙潭购地案作成决策之权力,而且目前龙潭购地案仍在司法调查中,公惩会竟急忙作成惩戒,与一般公惩案件中,在司法判决后再进行惩戒的“先刑后惩”惯例不合。

刘世芳指出,整个惩戒作成的过程中,她都未获公惩会要求答辩,这是剥夺当事人说明的机会,此一惩戒欠缺程序正义。

刘世芳说,恶法亦法,她已立即辞去高市府研考会主委一职,并将依程序声请再审议。

*陈菊质疑政治性整肃 忧心台湾民主*

高雄市长陈菊获知消息后表示,在公惩会公文正式送达前,刘世芳已向她提出辞呈。陈菊更表示,这是马政府上台后,针对性的政治整肃动作,她为台湾的民主发展感到忧心,而高雄市政府也绝不能让这种手段得逞,她将改聘刘世芳为无给职市府顾问,继续为高雄市政打拼,也请全民共同监督本案的再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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