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耀杰:“严晓玲被轮奸致死”案之网络言论被起诉

张耀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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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0月30日讯】据《新快报》记者华静言,实习生俞爱兰2009年07月28日报导,因福州“严晓玲案”一帖被警方刑拘的网友范燕琼,被羁押了一个月后,昨日终于见到了自己的代理律师林忠。与范燕琼同案被拘的网友吴华英、游精佑也分别见到了各自的代理律师。会见结束后,律师们告诉记者,三位当事人都否认涉嫌诽谤。代理律师们认为范燕琼、吴华英、游精佑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今天将向马尾公安局递交申请书。

游精佑的代理律师刘晓原指出,这起案件可能“创造”了两个全国第一。因一篇“曝光”文章,以涉嫌诽谤犯罪为由而刑事拘留五个网民,这可能是全国第一次;将诽谤案件列为与国家秘密相关的案件侦办,这可能也是全国第一次。

就在律师们忙着想办法见到被拘网民的同时,日前,网友“北风”在网络上发起了“一人一张明信片,喊郭宝锋回家吃饭”的活动,建议网友将明信片寄到福州市第二看守所,关注同样因“严晓玲案”网帖被拘的网友郭宝锋。据记者了解,目前郭宝锋已经收到了127张各地网友寄去喊他“回家吃饭”的明信片。

另据知情人士介绍,2009年10月28日下午2点30分左右,刘晓原律师、林洪南律师、姜运福律师前往福建福州市看守所,会见了《闽清严晓玲比巴东邓玉娇悲惨一万倍》发贴案中已遭起诉的吴华英女士、游精佑先生。另一位遭当局起诉的范燕琼女士,因为在看守所出现严重的健康问题正在福州市建新医院救治,所以其代理律师李方平正在等待当局的安排中。

律师会见一直到下午5点左右结束。据刘晓原律师说,吴华英女士和游精佑先生均不接受福州市马尾区检察院马公刑诉[2009]142号起诉书中所谓的”涉嫌诬告陷害”指控。在刑法上,诬告陷害是指: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因为无论是福清市的吴女士还是福州市的游先生均根本不认识闽清县公安局副局长林宗颖、治安大队长卢贤丁以及闽清县检察院的涂(义铿),两人只不过在网上看到《闽清严晓玲比巴东邓玉娇悲惨一万倍》的贴子,以及在电视上看到6月4日福州市公安局刘明对该贴子的《澄清》后,认为福州市公安局所作的《澄清》太不符基本常识。出于一个公民寻求真相的社会责任,而向严晓玲的母亲林秀英女士进行求证,并将该求证过程进行了录像固定,然后分别传给网友分析评论而已,何来故意的诬告陷害?

其实,吴女士、游先生与闽清县公安局副局长林宗颖、治安大队长卢贤丁、检察院涂义铿不认识、且无怨无仇,发《闽清严晓玲比巴东邓玉娇悲惨一万倍》贴子的南平市范燕琼女士同样与他们不认识,甚至家在闽清县的严晓玲母亲林秀英女士也不认识以上几个人。问题是严晓玲惨死后,其母亲林秀英听到了社会议论,以及结合女儿活着的时候被聂志雄控制的情况,才向范燕琼女士陈述了冤情,范燕琼女士根据林女士的陈述,出于公民的道义和良知,才写了《闽清严晓玲比巴东邓玉娇悲惨一万倍》的文章,并发贴网络。这符合诬告陷害罪的构成要件?

刑法诬告陷害罪不仅指故意捏造事实,还要有造成被诬告人受到刑事处罚的后果。在《闽清严晓玲比巴东邓玉娇悲惨一万倍》的贴子中,写到了有黑社会背景的聂志雄和闽清县公安局长林宗颖、治安大队长卢贤丁以及涂检察官合伙经营了丽歌 KTV色情场所。而福州市公安局在6月4日的《澄清》中称以上公职人员没有参与丽歌KTV的经营,并称聂志雄是一个吸毒的无业人员,根本不可能参与丽歌 KTV经营。然而,在《澄清》中又自相矛盾称聂志雄家有老婆儿女,外面还租房包养着严晓玲,甚至还养着林某做跟班,这是一个吸毒且无业的贫困潦倒的人吗?至于公职人员有没有参与当前泛滥的黄、赌、毒?重庆市打黑行动下,大量公安人员(尤其是副局长级别的领导)落网的结果已经是最好的证明了!

福州市马尾区检察院在马检公刑诉[2009]142号起诉书中称,林秀英捏造事实是为了获取政府的赔偿。而事实上,《闽清严晓玲比巴东邓玉娇悲惨一万倍》稿件发在网上后,闽清县当局无数次派人向严晓玲的母亲林秀英提出只要其同意火化女儿的尸体,政府可以给钱和房子,而林秀英女士都严词拒绝。

据介绍,”受害人”林副局长曾经带领福建当地的《海峡都市报》记者到看守所”采访”被关押的范燕琼、文华英、游精佑,而律师依法会见当事人却一再遭受无理拒绝。关注这桩网民发贴案的每一个人都非常清楚,此案与其说范燕琼、吴华英、游精佑等人涉嫌《刑法》的诬告陷害,倒不如说是福建当地执法犯法的报复陷害!

附:严晓玲被轮奸致死,家人哭诉悲惨经历

今年49岁的访民林秀英,家住福建省闽清县梅城镇梅溪东路563号,讲述自己唯一的年仅25岁女儿严晓玲惨遭警匪轮奸之死的悲惨经历,流泪不止,痛苦难当。以下就是笔者根据林秀英的讲述和相关材料,真实的记录这段惨绝人寰而又诉告无门的经历——

一、案发前挣扎的母女

案发前的2007年农历腊月28日晚,严晓玲被聂志雄等10多个同伙带到一个名叫”台山”的别墅”过年”。回家之后就像变了个人似的,整日坐卧不安,还不时的向母亲林秀英蹦这样一些话来:”为了两个弟弟的命,我不能离开他们。””如果我不去,他们就会追到我们家。”等等等等,这使没有文化丈夫又早死的村妇林秀英听得毛骨悚然,束手无策,唯一能够做的就是阻止女儿外出。

2008年2月10日下午2点左右,聂志雄再次打电话叫严晓玲去,这个早已没有父亲的女孩顿时表现出惊恐万状的神情,母亲林秀英更是惊恐不安,说什么也不让女儿出门,但这个时候的严晓玲早已被有执法权利背景的聂志雄等所控制。对”报警”两个字想都不敢想,一心只想到家人的安危。

当晚10点多钟,聂志雄又一次打电话来催促,这一次,严晓玲趁母亲稍不留神便溜了出去,当林秀英反应过来时,立刻连续拨打女儿手机20多次,但均处于关机状态,林秀英整夜未眠。

二、严晓玲之死

第二天,即2008年2月11日晚10点多钟,聂志雄一伙连同两名员警突然出现在昼夜不安的林秀英面前,并将林秀英从家中拉进一辆黑色轿车,直奔县医院。下车后,林秀英又看见另外两名员警,见此情形,林秀英恐惧到了极点!就在这时,两名护士指着一具女尸冲她说:”这是不是你女儿?”

听到这句话,林秀英顿时手脚瘫软,伏下一看:一具仅穿睡衣、头发散乱、面目狰狞、牙关紧咬的女尸直挺挺的横那里,两只手腕上几道黑色抓痕十分醒目。看到这,林秀英顿时晕了过去……

当林秀英醒来时陆续听到医护人员的议论:”这个女孩死的太惨太惨!””连短裤、胸罩都没穿。””阴道口张开很大,无法收缩。””阴道内还有精液。””至少五六个以上轮奸,甚至死后还奸尸。”

这无疑是一起极其特大的惨绝人寰的轮奸案!然而,公安部门却不这么认为。

三、公安说,抓人要有法医鉴定,而法医鉴定要交5千块钱,甚至要交五六万

案发第二天,即2008年2月12日,林秀英一大清早就赶到公安局请求将聂志雄等缉拿归案,请求将能够证明聂志雄等胁迫女儿卖淫的手机、通讯簿等要回。然而,令林秀英怎么也想不到的是,如此重大恶性案件,公安却说:”做法医鉴定才能抓捕他们。”紧接着又说:”要交5千块钱才能做法医鉴定。”随后甚至叫她” 拿五六万来作法医鉴定。”

四、公安将严晓玲子宫等割下后告知其家人:死于宫外孕

2008 年2月13日下午,林秀英请求经办人魏梦轩将其亲眼所见女儿会阴部撕裂状以及手腕上的抓痕写进笔录,但魏梦轩却以”这是检查拳打伤和刀砍伤的,不是检查阴道口和手指纹的”为由拒绝记录。随后,魏梦轩强行抓起林秀英的手在其编造的笔录上一阵乱按。林秀英知道魏梦轩的这种做法对查清女儿死亡真相极为不利,当场哭的死去活来。

2008年2月14日,林秀英与亲戚再次请求公安记录其女儿会阴部撕裂状以及手腕抓痕。公安人员写了一份申请,叫林秀英亲属抄写。

2008年2月16日,林秀英小儿子到公安再次要求法医鉴定未果,只好到县医院看望其姐姐尸体,一进太平间就惊讶的发现:其姐的子宫等下体被人割下,丢弃在一个红色塑料桶里。随后被告知:严晓玲死于宫外孕。

五、聂志雄父亲说:8人轮奸

案发第二天就有好心人前来偷偷告诉林秀英:严晓玲遭8人轮奸致死,而说出这句话的不是别人,正是聂志雄的父亲。

六、诉求无门

命案发生一年多来,林秀英不断向各级部门诉求,从县各有关部门,到市各有关部门,再到省各有关部门,甚至赴京上访。至今无人理睬,其残缺不全的女儿尸体也不得不冷藏至今。

七、紧急报告,拯救女孩

福建闽清”丽歌”KTV—-这个以贩卖K粉、介绍卖淫,胁迫卖淫、渲泄兽欲、牟取暴利的娱乐场所,不知道残害了多少女孩,也不知是否还有像严晓玲甚至比其更为悲惨的女孩受害。为此,紧急报告国家有关部门,立刻组织项目组进行彻底,立刻拯救那些正于警匪手中残害的女孩,严惩这帮天良丧尽的警匪! (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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