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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品广告屡罚不怕 NCC:1周内停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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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0月31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黄名玺台北31日电)民主进步党籍立委黄淑英今天质疑,“LANAMI时光精灵胎盘肌滑露”广告屡罚不怕,公权力不彰;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NCC)今天表示,将用行政指导方式,1周内让这支广告停播。

黄淑英上午在立法院召开记者会指出,“LANAMI时光精灵胎盘肌滑露”广告,1年来被罚19次、累计罚锾新台币123万元。

黄淑英说,这支广告是台糖公司申请,产品所有权为万丰公司,经销商则为咏傧公司;行政院卫生署核准的广告时数为30秒及60秒。但实际在电视上播送的广告画面并未经核准,且时数长达4到5分钟,再细看被裁罚人,并非上述公司负责人,而是一个看来不相干的自然人,怀疑可能有代罪羔羊,意图让厂商逍遥法外。

她质疑,卫生署虽然监控到这支广告,但每次只罚新台币5万元;若播放广告的自然人真的与产品公司都无关,就涉及伪造文书罪或诈欺罪,应送检调单位调查。

与会的卫生署药政处科长祈若凤表示,裁罚金额过低可能是业者屡罚不怕的原因,卫生署已研拟修正化妆品卫生管理条例,提高现行罚锾5万元上限到15万元。有关制播广告的自然人是否涉及伪造文书等罪,将请台中市卫生局移请台中地检署调查。

NCC传播内容处处长何吉森指出,NCC负责的是末端管理,只能依广电法处罚违法播放广告的媒体;但对这件个案,他们会用行政指导方式,希望媒体配合撤广告,预计最快1周内就能有成果。

何吉森说,原则上要依照卫生署给的副本,才能处理相关违法情事;但为了行政效率,有时也会用行政指导方式处理。上次使用行政指导方式处理违法广告,是2年前的1支竹炭内衣广告,1周内就顺利撤掉广告。

何吉森表示,近来广告节目化的情况愈来愈严重,单是民国97年裁罚8000多万元中,就有6000多万元是广告节目化;98年情况可能好一点,但估计还是有超过5000万元裁罚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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