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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法部:检举奢华欠税户 最高奖金1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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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1月5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安芷娴台北5日电)行政院今天通过修正行政执行法,增订禁奢条款。法务部今天召开记者会表示,鼓励民众提供足以证明欠税款人奢侈消费行为的证据,检举奖金最高可达新台币100万元。

前太电董事长孙道存被外界批评欠税却过优渥生活,法务部因此修改行政执行法,增订禁奢条款。所谓“禁奢条款”是指欠税款人欠缴税款达一定金额,财产不足清偿,但生活又逾越“一般人通常程度”者,行政执行机关得禁止其做特定消费或投资。

禁止的特定消费或投资行为,包含购买、租赁或使用一定金额以上的商品或服务;禁止搭乘特定的交通工具;禁止特定的投资;禁止于特定的高消费场所消费;禁止赠与或借贷他人一定金额以上的财物;禁止每月生活费用超过一定金额。

法务部常务次长吴陈镮表示,增订条款中“禁止于特定之高消费场所消费”,意涵等同于禁止欠税款人出入高消费场所,不管是否本人付费,皆在禁止范围中。

此外,他说,条款所禁止的一定消费金额,目前尚无明文规定,未来将交由法务部法律事务司视个案情况,并依国民生活消费水准作为裁量标准。

吴陈镮并指出,除一般由行政机关裁定监督欠税款人行踪外,也鼓励民众检举,提供欠税款人的奢侈消费行为证据。若经查证属实,且最后行政执行部门也成功讨得欠税款,检举人可获最高100万元检举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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