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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民众赴英 明起免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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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3月2日讯】(大纪元记者吴重义综合报导)自3月3日起台湾民众前往英国观光旅游,停留时间不超过 6个月,可以免签证入境。

英国内政部自 2007年3月起,针对欧洲经济体及瑞士以外的国家和地区国民访英签证待遇首次进行全球检讨,根据非法移民、犯罪及安全考量等作为审核标准。台湾是唯一新增适用免签证访英的国家。

访问英国人次创新高

根据英国内政部规定,从2009年3月3日起,台湾护照持有人前往英国旅游、探亲、求学或洽商,停留时间不超过 6个月,即可免签证入境;如果台湾护照持有人计划在英国停留超过 6个月、定居、工作、结婚或就读超过 6个月以上的课程,就需依照既有规定申请签证。

据中央社报导,中华民国驻英代表处指出,尽管中华民国护照持有人入境英国时不需要签证,但在入境英国海关时,仍必须符合英国移民署的行政规定要求。不论是否持有签证,都不能保证能入境英国,决定权在英国移民署的入境官员。

英国旅游局(VisitBritain)官员指出,根据最新统计,2007年台湾访问英国的人次6万9﹐000人,是近8年多来人数最多的一年。

官员表示,目前平均每年约有 3万4﹐000名台湾旅客到英国访问,消费金额达2﹐700万英镑。相信免签证措施实施后,入境手续简化,将能吸引更多台湾民众到英国观光。

其他欧洲国家可望跟进

跟英国属“共同旅游区”的爱尔兰政府也考虑跟进。

据中央社报导,爱尔兰司法部官员表示,鉴于爱尔兰与英国同属“共同旅游区”(Common Travel Area),爱尔兰与英国在移民相关问题许可的范围内,对各国采取一致的签证规定是重要的,因此,爱尔兰“对英国签证规定的任何改变,都必须认真考量”。

官员说,爱尔兰政府对台湾议题和是否放宽对台湾护照持有人的签证规定,会根据英国政府已采取的措施,予以“完整和立即的考量”。

不过,官员指出,对于欧洲联盟、欧洲经济区( European Economic Area, EEA)、瑞士以外地区的护照持有人,爱尔兰的签证规定与英国不同。英国给予台湾护照持有人6个月的免签证,但如果停留时间超过6个月,不论入境目的为何,仍必须事前申请签证。

在英国给予台湾免签证待遇后,德国国会议员莱歇尔(Maik Reichel)日前表示,德国内政部也正在评估给予台湾免签证待遇,希望经由德国的倡议,未来所有申根公约的国家,能取得共识,让台湾的旅客,不必再申请签证,就可以进出申根公约的24个国家。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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