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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岸若无引渡协议 大咖要犯难缉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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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4月18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陈亦伟台北18日电)两岸可望签署司法互助协议,尽管两岸这次将经济犯纳入遣返范围,但若协议内容不包含引渡,要想把包括前东帝士集团负责人陈由豪等重量级通缉犯押回台受审,难度仍高。

海峡交流基金会副董事长兼秘书长高孔廉表示,这次两岸协议将突破过去金门协议,将经济犯纳入遣返范围。但这不代表外逃大陆的台湾重要通缉犯都能立即被押回台受审,因为过去藉由金门协议,台湾就已多次押解过经济犯回台,只是多为“小咖”。

根据调查局资料,目前可能外逃美国的台湾犯罪嫌疑人至少有73人,其中多以涉犯金融犯罪、贪污等为主,包括涉犯拉法叶弊案的汪传浦、力霸掏空案的王又曾、巴纽案的金纪玖等人。台美固有司法互助,但没有引渡协定,以致无法让相关嫌疑人押回台湾受审。

至于目前可能外逃中国大陆的台湾通缉犯则包括前东帝士集团负责人陈由豪、前理律专员刘伟杰、前高雄市议会议长朱安雄、前广三集团总裁曾正仁、前立法院长刘松藩等至少84人,其中还不乏已遭台湾法院判决定谳者。

前述台湾通缉犯到了对岸后,多半没有再违反中国大陆的法律,有些人还因为投资设厂,反而在中国大陆经营出厚实的政商关系,在台湾犯下背信、掏空甚至贪污重罪,到了对岸仍能成为“座上宾”。

两岸签署司法互助协议后,这些“重量级”外逃者能否押回台湾、不致沦为与台美司法互助一样,面临相同盲点,才是观察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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